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做保全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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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证明对方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判决书难以执行,可能会给本人造成其他的财产损害,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采取保全措施。
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做保全

一、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做保全?

可以做保全,但申请保全的条件对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会造成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合同履行纠纷申请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7、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财产保全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裁定保全。

2、提供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银联账户、网络财产、房地产、有价证券、车辆、股权、其他财产性权利等等。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保全申请予以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都是给付之诉,法律没有特别规定过合同履行纠纷案件不适用于财产保全,比如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情况紧急,起诉过程中甚至在起诉之前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保全时要向法院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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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
(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情况要求债务人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标的物虽能补正,但补正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债务人能补正而不补正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补正。但依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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