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2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

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5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6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4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11万元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保险公司对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负责赔偿,对于非保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指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本车人员,包括本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

朱某作为机动车被保险人、本车人员之外的人,也是符合交强险赔偿的条件的。

人身伤亡是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人身伤亡依法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在当代的社会,由于交强险是属于法律当中强制性规定必须要缴纳的一种保险,这实际上也就满足了单人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的赔偿。

但是交强险的具体的费用应当是综合各种因素来进行确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5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3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2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
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应当综合多个方面来进行考虑。但是不管怎么样,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说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过程当中有损失的情况之下,死亡赔偿金最高限额时11万元,医疗赔偿是1万元。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强制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强制离婚需要社么条件
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那么这两种离婚方式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离婚需要的条件参照上述即可。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实物占有还不够,还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因此,在房屋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义务就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给权利人,由于现行房屋过户登记采取出让人与受让人合意转让制度,所以义务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必需的手续资料,如作为出让人在有关手续材料上签名。这样看来,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实物交付和协助办理过户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所以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随义务。在房屋给付判决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直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还是向申请执行,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再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呢这一点存在争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可以凭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直接凭裁判文书申请办理过户相比,由作出裁判的人民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运作模式,更能体现效率。财产分割判决从诉讼理论上看,离婚案件中许多问题都与一般民事案件有别。如果认为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上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都归类于确权判决,则这些处理结果都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不但不能申请强制办理不动产过户,而且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动产或不动产的交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实际中可能产生负面效果。实际上,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可以分别构成确权判决或给付判决。具体为:
1.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又确定归其所得的,这项裁判构成一项确权判决,此时不存在执行问题;
2.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裁判确定归另一方所得的,构成一项给付判决,此时应当认为裁判中实际上包含给付义务,权利人可以据此申请执行;
3.具体动产、不动产被夫妻双方共同占有、登记在双方名下,裁判确定归其中某一方所得的,也构成一项给付判决。
强制离婚需要哪些样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2000元,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误工的时间、受害者正常就职期间可以获得的收入等因素之后才能确定。受害方在提出赔偿请求时,需要拿出误工证明等相关材料。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人民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管辖。
2、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携有关文件材料到人民立案庭办理立案登记手续,案件由立案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3、申请执行,一般应向人民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4、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向人民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申请人民强制执行,需按照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判决强制离婚要有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只有认为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强制判决离婚;
强制离婚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离婚,依据审理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需要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强制执行
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审理,
一、二审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追偿权必不可少的条件;
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给受害人后才发生转移,保险追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取得追偿权的前提,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不得享有追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三种情形,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受害人对侵权人追偿的权利,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追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范围由于追偿权是基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产生的,因此,追偿权的范围只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才取得追偿权,追偿权的范围还不应超出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还有,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赔偿,应限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二是通过人民。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直接提出来,要求一并解决追偿权的问题,笔者认为,对这类诉请,不应合并审理,因为:
1、追偿权应当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一般都没有全部赔偿,尚未取得追偿权;
2、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程序上难以处理。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主张追偿权。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于追偿权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权利,同样应适用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起算时间为实际赔偿之日即是属于《民法通则》第137条中规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祸强险如何理赔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具体视情况而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草案规定了公司自愿解散的三种情形,但对可否依股东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解散公司未作规定。
最高人民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的,人民应当予予以受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造成股东整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仅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是对中小股东的最后一个救济措施,通过解散公司,可以彻底催跨控制股东和公司高管剥削和压迫中小股东的“吸血管”,从根本上消灭控制股东和公司高管通过关联交易、高薪回报、过度的奢华的物质基础。但由于,解散公司的负面作用也是非常明显,因此,股东强制解散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
三、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常见的重要情况为:
(1)股东会失灵;
(2)董事会失灵;
(3)经营层失灵。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在采用强制解散公司之前,应当组织股东、经营者、高管尽量协商找到解决严重困难的途径。只有股东无法通过查账、转股、退股等方式缓和、有效的救济途径解决重大困难时,才能要求强制解散公司。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草案规定了公司自愿解散的三种情形,但对可否依股东申请通过司法程序解散公司未作规定。
最高人民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的,人民应当予予以受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造成股东整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仅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是对中小股东的最后一个救济措施,通过解散公司,可以彻底催跨控制股东和公司高管剥削和压迫中小股东的“吸血管”,从根本上消灭控制股东和公司高管通过关联交易、高薪回报、过度的奢华的物质基础。但由于,解散公司的负面作用也是非常明显,因此,股东强制解散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
三、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常见的重要情况为:
(1)股东会失灵;
(2)董事会失灵;
(3)经营层失灵。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在采用强制解散公司之前,应当组织股东、经营者、高管尽量协商找到解决严重困难的途径。只有股东无法通过查账、转股、退股等方式缓和、有效的救济途径解决重大困难时,才能要求强制解散公司。
法院强制拆迁的条件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强制拆迁的条件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存在两个专利,在先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在后专利的实施;
(2)在先专利和在后专利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
(3)在后专利相对于在先专利来说,具有明显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即在技术上有较突出的贡献并且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意义。
在存在从属专利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两专利权人都希看获得对方专利实施权的局面:一方面,在后专利的专利权人固然取得专利权,但由于该技术处于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在取得在先专利权人同意前不能实施该专利;另一方面,由于在后专利在技术上比在先专利先进,在先专利权人也希看实施更为先进的技术。
一般而言,通过“交叉许可”往往能够解决上述矛盾,但是,在实践中,在先专利权人可能出于竞争等原因而不愿意由在后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从而阻碍了在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的实施,因此有此情况下给予强制许可。
由于在先专利权人一般也希看能够实施在后专利的技术,考虑到在先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在先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在后专利的强制许可。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车祸强险如何理赔
1、报警定责。如果双方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认定书上签字了。接下来就是正式进入保险理赔流程。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之后会安排相关人员联系车辆定损。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强险的退保条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部分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险种
一些车辆出险后,由于投保人没有买相关险种而遭受损失,或者所投险种不承担损失的责任,这样车主往往会白花了投保的金钱却不能获得赔偿,因此在车辆投保中,险种的选择尤为重要,它关系到投保金额、车辆财产以及行车人员的安全保障、出险后能否获赔,选择适合自己爱车的险种,在汽车出险后,就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由于各家保险公司附加险条款细节各不相同,在选择险种前,一定要搞清险种的具体含义,如何搭配才是最保险的。比如,人保不计免赔附加险是由不计免赔额和不计免赔率两项组成,只有两者都投保后,方可享受100%的不计免赔保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车祸交强险赔多少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出车祸交强险赔多少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股权质押公证强制执行生效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质押公证强制执行生效的条件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但是,股权出质毕竟不同于股权转让,适用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出质,那么应如何处理呢? 有学说认为,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不同意出质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出质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权质押的程序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3)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4)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
5、权利的实现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法律规定车祸强制保险多少钱,交强险赔偿条件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