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贩毒犯罪中如何认定主犯和从犯?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1、贩毒数量辩护现在毒品案件中,涉及到软性毒品的案件日益增加。

不管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还是软性毒品,首先要清楚毒品成分,然后再确定含量,对于很明显的混合毒品,一定要申请成分或含量鉴定。

同时对于软性毒品,要注意将软性毒品的数量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以便正确估计判决的刑期。

2、毒品案件的立功辩护在毒品犯罪中,要正确区别哪些属于立功,哪些不属于立功,从而正确的制定辩护方案。

在立功问题上,要特别留意在涉及多名案犯的案件里,犯罪嫌疑人的哪些言、行属于立功,哪些不属于立功。

3、主观明知认定的辩护在毒品案件中,很多人确属冤枉或被别人栽赃陷害,在不知道是毒品的情况下而被警方或海关所查获。

因此,在毒品案件的辩护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当事人是否明知所贩卖或携带的是“毒品”。

二、贩毒犯罪中如何认定主犯从犯

一般来说,要考虑如下因素:

1、应当以各共同犯罪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根据。

2、要从犯意提起、具体行为分工、出资和实际分得毒赃多少以及共犯之间相互关系等方面,比较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3、在毒品共同犯罪中,为主出资者、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他人参与犯罪以及其他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受雇佣、受指使实施毒品犯罪的,应根据其在犯罪中实际发挥的作用具体认定为主犯或者从犯。

4、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不能因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到案而不认定为从犯,甚至将其认定为主犯或者按主犯处罚。

只要认定为从犯,无论主犯是否到案,均应依照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检察院对网络贩毒提请公诉后,在庭审阶段,被告可以委托律师给自己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作为辩护人,可以从网络贩毒数量小、当事人是初犯并有立功表现及在团伙犯罪中是从犯等方面展开,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同时,也要尽量提交详细的证据材料。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4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从贩毒数量、立功表现及认罪态度和是否从犯方面展开。贩毒犯罪活动危害社会治安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公安机关对此打击力度很大。现在有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方式贩毒,一旦被起诉,作为被告,其也有权给自己辩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哥哥和他的朋友在外面制造含有毒品的东西贩卖,哥哥现在制造贩卖毒品被起诉到法院去了,法院审判的时候,做出了公诉手续,贩毒案件证据不足辩护词是啥,重大贩毒案件辩护词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律师事务所接受 (被告人张某某 )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张某某贩毒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和研究了案件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辩护人依据事实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总的观点是:
1、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有异议,被告人张某某被应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2、被告人存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一:定罪部分:
张某某的毒品应定性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律理由如下:
1、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张某某具有贩卖的主观故意
起诉书指控张某某贩卖的证据中,除了现场查获的冰毒外,
2、贩卖过毒品推导出持有的毒品必然用于贩卖不具有证据排他性
起诉书认为,张某某购买毒品之前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应根据她的贩卖行为,运用推定规则认定其购买毒品是为了贩卖,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辩护人认为,虽然有事实证明张某某有过贩毒行为,但并不能当然地推导出购买这15克毒品的主观就是出于贩卖之目的。充其量只能说明,张某某购买这15克毒品有用于贩卖的嫌疑或可能,但这仅仅是一种推测,不是必然能推导出的结论。也就是说,这样的推论并不具有证据唯一性和排他性。

2、行为人曾经有过贩毒行为,又被查获持有毒品的,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观点没有法律依据
这种观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实际上是“贼的儿子永远是贼”的另一种版本,是一种典型的自由心证主义观点。
首先,这种观点严重破坏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早在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以批复的形式,规定疑案按无罪处理。1996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明确规定了由公、检、法承担刑事案件证明责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而上述观点则将直接导致被告人不得不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贩卖故意或行为的证明责任,在被告人无法证明情况下,将受到按疑罪来定案的不公正待遇。这无疑是法律的倒退。
其次,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贼的儿子永远是贼”的另一种版本,是一种典型的自由心证主义观点。对此,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陈光中教授在1982年就著文予以批判,指出“我国不应采用自由心证”。

3、《南宁会议》规定
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上一定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它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辩护人认为,起诉书现有的证据不能得出张某某贩卖毒品的唯一结论,因为没有本人贩卖的供述、没有贩卖器具(电子秤和塑料分装袋)、没有毒品交易过程、金额、数量和下家。

2013年5月14日,张某某从邵晓龙处购买及受赠毒品应定性非法持有毒品罪,事实理由如下:
1、张某某供述:“这15克冰毒我是自己买来吸食”(侦二卷54页);
2、张某某本人吸食毒品的频率,每天吸食量为0.5-1克左右;15克大约可供其吸食一个月,没有明显超过个人吸食所需数量;
3、张某某本人经济能力,其本人供述以倒卖二手车挣钱(侦二卷55页);
4、张某某本人有既往吸毒史(2012年8月23日被行政拘留);
5、张某某只贩卖给韩家春一人,其中3克还是‘赊购’、平价进出;没有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贩卖过;
6、在张某某家中及人身上,未搜查出贩卖的必备工具电子秤或者塑料分装袋,只搜出吸食毒品的冰壶(侦三卷扣押清单)。而扣押的二部手机内也没有毒品交易的信息。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仅是为满足自己的吸食故根据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认定张某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量刑部分:
一、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是初次犯罪并且悔罪态度良好
被告人归案后,能够主动、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在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被告人也能向公诉人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人仍旧实事求是的向法庭陈述了当时的案发经过,并实事求是的为自己作了辩护。由此可见,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非常好的,这也说明了被告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

三、假设按照起诉书指控贩毒罪,被告人张某某贩卖的数量也应当为15克冰毒,并且属于未遂
2013年5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是去购买15克冰毒。按照公诉机关‘曾经有过贩卖行为,抓获时购买的毒品推定为贩卖’的话,那么辩护人也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主观上也只是对自己要购买的15克冰毒承担责任。因为邵晓龙赠送的13.37克冰毒已经超出了她的主观,她也事先不知道邵晓龙的赠送行为,对赠送的13.37克冰毒不承担贩卖的法律责任。
本案,针对15克的冰毒,没有下家,没有交易过程、没有交易数量和金额,辩护人认为应认定为未遂。
案件的定性准确与否涉及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与否,更会影响到被告人日后的审判量刑,恳请审判长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充分考虑辩护人意见,认定被告人张某某行为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15克。
以上是辩护人的几点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怎样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贩卖毒品罪辩护律师该怎样做无罪辩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键看证据定。涉嫌贩毒品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毒品辩护 > 网络贩毒案件的辩护要点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