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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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二、单方面申请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在现实生活中,单方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很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提出离婚,它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如今,现代人对于婚姻有些过于随意,其实这也是因为现代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有所不同。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特别的浮躁,在这个没有信仰的年代,没有地方安放虚浮的灵魂。所以当下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了。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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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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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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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单方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方离婚条件请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单方离婚,直接向递交状,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是不予以受理离婚的!
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
一,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的权利。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要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讼!这个时候基本上就判离。
附条件不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不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条件
根据刑诉法修正案
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附条件不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附条件不考验期
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在附条件不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附条件不附带处分
附条件不 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附条件不撤销
新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以前还有其他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附条件不救济
对附条件不的决定,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被害人可以申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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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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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2020诉讼离婚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离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单方离婚,直接向递交状,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是不予以受理离婚的!
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
一,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的权利。
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要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讼!这个时候基本上就判离
二、离婚所需手续、步骤
1、写好离婚书(可由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书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书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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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诉讼起诉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清单!史上最全!
[律师回复] 有鉴于当事人或申请再审或申诉不知道如何提交材料,特别为你准备了三大诉讼法及申诉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以方便广大朋友学习、周知!
一、民事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民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民事诉讼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民事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

3)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4)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6)人签名、日期。

7)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诉讼条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二)行政受理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
1、行政状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
3)案由。(
4)诉讼请求(分项写明向所要达到的目的)。(
5)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状所递交的人民名称。(
7)人签名、日期。

8)状用A4型纸,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2、证据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材料。
三、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条件及要求: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的事由应当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前述事由(
1)(
3)(12)(13)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申请再审主体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载明:(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基本情况;(
2)原审名称,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案号。(
3)具体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名称。(
6)申请再审人签名或盖章。
四、行政案件申诉条件行政案件申诉条件: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提出申诉。
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4、当事人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诉书、原审裁判文书等材料。
五、刑事案件申诉条件刑事案件申诉条件: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申诉要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3、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原审裁判文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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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离婚条件诉讼费用是多少
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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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作出决定;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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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提出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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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驳回诉讼请求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驳回诉讼请求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列情况可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向人民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提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讼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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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单方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因此,单方离婚所需要的条件,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条件。但是,单方离婚已经表明,只有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因此是不可能采取协议离婚的。因此,单方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进行,单方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下述情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就会准许单方提出的离婚请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应判决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还在外面“”、“养情人”或“养小三”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人民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
单方离婚的条件与双方离婚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在单方离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而审理单方离婚的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但是,对于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必要时应当及时与律师联系,毕竟他们有多年处理单方离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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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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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2)被告人在案。
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也可以不的情况下,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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