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可以直接注销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清算后可以直接注销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破产清算后可以直接注销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破产清算后可以直接注销吗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结束后,公司不能直接注销,管理人需要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结束后,公司不能直接申请注销登记,管理人需要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院作出裁定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破产清算后可以直接注销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公司股东能否直接申请破产清算?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资不抵债,能否直接申请破产,直接申请注销
[律师回复] 企业最终能否继续经营,还必须受制于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企业是否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债担氦曹教丨寄查犀肠篓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偿还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2、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维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所以,资不抵债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同样受到上述两个条件的制约。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另外: 1、对于账面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由于资产评估增值的影响,企业实际上拥有和控制的的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负债总额的。 2、对于资不抵债中的债,还应区分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由于未到期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日期,目前无需偿还,因此,在扣除这部分未到期债务后,企业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需立即偿还的到期债务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资不抵债,能否不申请破产直接注销?
[律师回复] 企业最终能否继续经营,还必须受制于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企业是否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债担氦曹教丨寄查犀肠篓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偿还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2、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维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所以,资不抵债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同样受到上述两个条件的制约。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另外: 1、对于账面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由于资产评估增值的影响,企业实际上拥有和控制的的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负债总额的。 2、对于资不抵债中的债,还应区分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由于未到期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日期,目前无需偿还,因此,在扣除这部分未到期债务后,企业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需立即偿还的到期债务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资不抵债,可否不申请破产,直接申请注销,
[律师回复] 企业最终能否继续经营,还必须受制于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企业是否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债担氦曹教丨寄查犀肠篓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偿还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2、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维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所以,资不抵债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同样受到上述两个条件的制约。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另外: 1、对于账面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由于资产评估增值的影响,企业实际上拥有和控制的的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负债总额的。 2、对于资不抵债中的债,还应区分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由于未到期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日期,目前无需偿还,因此,在扣除这部分未到期债务后,企业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需立即偿还的到期债务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院破产清算流程,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2、破产清算组在清理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3、破产清算组在评估破产财产阶段的工作。4、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变现处理阶段的工作。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进口观赏鱼可以直接到国外直接进口吗
[律师回复] 经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经批准,继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其他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8年进口关税调整将继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数字化射线摄影系统平板探测器、多臂机或提花机、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先进医药原料、椰糠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并适当扩大汽车进口模具暂定税率的适用范围。
为更好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国内外供需情况变化,将适当提高镍锭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的有关精神,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调整时间相衔接,取消废镁砖、废钢渣、废矿渣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和出口情况变化,将取消钢材、绿泥石等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铬铁、钢坯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为促进“”和自由贸易区建设,我国将对原产于26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2018年新实施的有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东盟、巴基斯坦、韩国、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协定;继续实施的有中国与新加坡、智利的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安排;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A)将适当扩大实施零关税的商品范围,继续实施经济合作框架协议(CA)。
2018年7月1日我国还将启动信息技术等产品的第三次降税。我国已于今年7月1日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了第二次降税,这一措施将在明年上半年继续实施,并于明年7月1日起启动第三次降税,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作相应调整。2018年,我国还将继续执行A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
为适应国内产业发展和进出口管理需要,2018年还将调整部分税则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549个。
该怎么进行破产清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进行破产清算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四)、公告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对外投资的清算。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该项投资的现状,
4.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一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3.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申请《偿还财物通知书》。
4.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物通知书》。
5.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也是破产清算中的重要部分,也可称之为破产债权的清理,由于破产债权主要是法律问题,故律师在这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申报,清算组的工作不多。
(二)、破产债权的审核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对申报期限、诉讼时效、债权凭证、数额等进行审核,并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
对担保债权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出具破产债权审核报告和破产债权确认报告。
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
首先对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然后由清算组决定对破产企业已经签定并生效的合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由清算组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应从两个方面着手,破产企业为被告的案件,和破产企业为原告的案件。
企业资不抵债,可否不申请破产,直接申请注销
[律师回复] 企业最终能否继续经营,还必须受制于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企业是否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债担氦曹教丨寄查犀肠篓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偿还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2、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维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所以,资不抵债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同样受到上述两个条件的制约。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另外:
1、对于账面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由于资产评估增值的影响,企业实际上拥有和控制的的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负债总额的。
2、对于资不抵债中的债,还应区分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由于未到期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日期,目前无需偿还,因此,在扣除这部分未到期债务后,企业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需立即偿还的到期债务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资不抵债,可否不申请破产,直接申请注销
[律师回复] 企业最终能否继续经营,还必须受制于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企业是否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债担氦曹教丨寄查犀肠篓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偿还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2、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维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所以,资不抵债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同样受到上述两个条件的制约。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另外:
1、对于账面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由于资产评估增值的影响,企业实际上拥有和控制的的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负债总额的。
2、对于资不抵债中的债,还应区分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由于未到期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日期,目前无需偿还,因此,在扣除这部分未到期债务后,企业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需立即偿还的到期债务的。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资不抵债,可否不申请破产,直接申请注销
[律师回复] 企业最终能否继续经营,还必须受制于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企业是否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包括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企业股权、举借新债偿还旧债、债担氦曹教丨寄查犀肠篓权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或延期偿还等方式偿还。如果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
2、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维持企业的日常运作。当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包括以举借新债、吸收投资等方式筹措的现金)来维持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企业(包括盈利企业在内)的经营将自行终止。所以,资不抵债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同样受到上述两个条件的制约。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的话,则该企业迟早将会被破产清算。另外:
1、对于账面资不抵债的企业来说,由于资产评估增值的影响,企业实际上拥有和控制的的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负债总额的。
2、对于资不抵债中的债,还应区分到期债务和未到期债务。由于未到期债务尚未到达偿还日期,目前无需偿还,因此,在扣除这部分未到期债务后,企业资产总价值是有可能超过企业需立即偿还的到期债务的。
公司破产清偿流程,如何进行清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
1、破产清算应依据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则以公司法的程序进行。2、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非破产清算则是除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应该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四)、公告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对外投资的清算。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该项投资的现状,
4.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对外债权的清算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一是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理的程序和步骤。
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
(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讨的程序和步骤。
1.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对未知债务人进行调查。
3.对已知债务人,核定数额,列明清单,并向申请《偿还财物通知书》。
4.向债务人送达《偿还财物通知书》。
5.做好追讨债务工作的登记工作。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核也是破产清算中的重要部分,也可称之为破产债权的清理,由于破产债权主要是法律问题,故律师在这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该项工作主要是由债权人向申报,清算组的工作不多。
(二)、破产债权的审核清算组在破产债权的清理中主要的工作是对其进行审核。主要对申报期限、诉讼时效、债权凭证、数额等进行审核,并编制破产债权申报一览表。
对担保债权的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出具破产债权审核报告和破产债权确认报告。
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
首先对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然后由清算组决定对破产企业已经签定并生效的合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由清算组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应从两个方面着手,破产企业为被告的案件,和破产企业为原告的案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问题解答如下,
(一)清算组的组成
破产清算组,这一机构有的国家称破产财产管理人,有的国家称受托人,我国《破产法》称之为清算组,《民事诉讼法》中称之为清算组织,这就表明, 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中,不允许一个人成为破产清算者。《破产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我国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时,为了满足所有破产债权人的共同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根据《破产法》第28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破产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只有清偿完
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
第二顺序,依法类推。
从清偿顺序来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序,似乎重点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问题在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不受该顺序的限制,而就其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使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清偿置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显然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重视职工的基本生活利益,重视社会安定,企业破产意味着职工失业,失业则意味着其生存发生危机。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
公司破产清算怎样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怎样进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清算组的组成
破产清算组,这一机构有的国家称破产财产管理人,有的国家称受托人,我国《破产法》称之为清算组,《民事诉讼法》中称之为清算组织,这就表明, 我国现行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中,不允许一个人成为破产清算者。《破产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我国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时,为了满足所有破产债权人的共同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根据《破产法》第28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破产清偿
根据《破产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只有清偿完
第一顺序后,才能清偿
第二顺序,依法类推。
从清偿顺序来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被列为第一顺序,似乎重点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问题在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不受该顺序的限制,而就其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这就使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清偿置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之后,显然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重视职工的基本生活利益,重视社会安定,企业破产意味着职工失业,失业则意味着其生存发生危机。因此,《破产法》应规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最为优先的清偿顺序,以最大限度避免破产的消极因素及其负面效应。
公司破产怎么进行清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如何进行清算
(一)、破产申请,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ā⒆ㄓ屑际酢⑸毯诺取?BR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四)、公告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解散 > 破产清算后可以直接注销吗,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