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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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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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如果出现特定的情形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的赔偿,例如:法人是可以以人格权利受到侵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又比如:因为侵权导致当事人的精神受到损害,但是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形是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
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怎么办

一、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怎么办

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此,提请各位注意,以上为法定的情形。至于法定以外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协商好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于支持。

二、哪些情形可要求精神赔偿

(一)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如果不能获得精神赔偿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如果已经起诉了,并且当事人已经胜诉,对方依旧都不执行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受到损害的话,那么对方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是必不可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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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法律规定的以上要件外,还可以通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给付方式、数额限制等对该赔偿问题加以调控,以防止其滥用。
三、《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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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婚姻法所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 “配偶”“他人”并未明确规定是“他还是她”,即是男的与女的同居还是男与男或女与女同居。但从立法的本意上来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两种情形:一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即重婚),二是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外同居(即姘居)。如果与婚外异性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重婚,那是刑法调整的范围;反之,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受民事法律的调整。对此,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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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人辱骂是否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当众辱骂如果是虚构事实的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者侮辱诽谤罪,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2020年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 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的因素有很多。 第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 第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 第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 第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3、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精神损害系自然人意识机能之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损害赔偿的全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亦有主观性。正是这样的主观性,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使规定数额,也须有变动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为了弥补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钱替代补偿,也无法确定。
被人骂,是不是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人辱骂是否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当众辱骂如果是虚构事实的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者侮辱诽谤罪,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2020年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 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的因素有很多。 第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 第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 第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 第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3、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精神损害系自然人意识机能之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损害赔偿的全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亦有主观性。正是这样的主观性,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使规定数额,也须有变动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为了弥补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钱替代补偿,也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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