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因物业费纠纷被断水电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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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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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门面房因物业费纠纷被断水电合法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门面房因物业费纠纷被断水电合法吗

物业合同纠纷业主怎么举证责任及处理是怎样的业主将车停放在指定的车位或车库,就应视为将车委托给物业公司代为保障其安全。

如发生被盗,作为业主,应当对如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将车停放在车位或车库的事实;

(2)尽到了该尽的防范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的完好性等;

(3)车辆的价值。

作为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证明自己已尽到了一个善良服务人的注意义务。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

(1)小区内治安状况的总体情况。

总体情况良好,可以证明物业公司在履行安保义务上是没有过错的。

如果总体情况不好,正如前文所述,经常有打架斗殴,失窃失盗现象发生,就可以认定物业公司有过错。

(2)各种制度是否健全及遵守情况。

(3)必要的设施、措施及配备的相关人员的情况。

比如,小区与外界通道是否设置了门卫及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主要用以证明有人值守。

从常理讲,要求门卫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是不可能的。

(4)在主通道及统一停车车位或车库周围设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夜间巡逻、电子监控设施、单独的值班室及值班人员等等。

防范程度应当与业主支付的服务费对等。

正如你不能要求豪华宾馆与一般招待所对住宿顾客的人身、财物的安保注意义务是一样的。

2、小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抢劫,造成业主人身伤害、财产受损情形的举证责任。

这类情形,往往涉及刑事犯罪

由于刑事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因而作为物业公司的安保义务,应当不超出与业主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的情况。

所以发生业主在居家内被伤害、财物被盗被劫,物业公司一般应从以下几面举证证明已履行合同约定的安保义务:

(1)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

(2)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具备职业资格;

(3)健全的保安服务制度;

(4)按制度履行注意义务的记录或证明,如值班日志、重大事故报告记录等;

(5)为履行安保义务所采取的措施、配备的设施及必要的宣传等。

业主居家内发生被盗,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承担责任,通过诉讼是很难获得胜赔偿的,已知的案例也是如此。

其一,物业公司证明已履行合同约定的注意义务是不难的,而业主反过来主张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注意义务,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其二,业主要证明被盗财物的种类、具体数量也是一件很难的事。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①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②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③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违法后果:

(l)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物业管理公司有下列行为的,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①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③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④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⑤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小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抢劫,造成业主人身伤害、财产受损情形的举证责任。

这类情形,往往涉及刑事犯罪。

作为物业公司的安保义务,应当不超出与业主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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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物业管理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漏水物业纠纷怎么解决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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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断水断电找谁投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公司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力,停电、停水的权力应该在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从业主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关系看,水电气热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管理小区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无权也不应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物业只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生活秩序的维护与突发事件的处理。房屋主体结构及共用部位管理维护,业主自用部分的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畴。物业乱收费向谁投诉如果所在小区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由业主大会出面与物业进行协商或决定是否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另外,业主也可以到物价局了解,物业的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批准,业主认为与物业收费与服务不符,未经物价局批准乱收费的,有权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的收费有明确规定,有权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管。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业主也可以向房管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上述投诉手段仍不能解决的,业主也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提讼。电梯问题向谁投诉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电梯维护基本是物业公司与电梯维护保养公司签订了维保协议。如有安全问题建议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反映。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0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02)
物业乱收费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逐步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质价相符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关于物业管理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住户可直接向市、区物价部门进行反映。
(03)
物业断水断电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行为。
1、法律没有授权。《物也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可见,物业公司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
2、合同相对性原则。给业主供水供电的相对人应该是供水公司或供电公司 ,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辩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水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停水停电的权利。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人是供水供电人,而非物业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
(04)
电梯问题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的规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有权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公司从事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
然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由于其本身也是业主所聘用的。因此,在对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的选择上一方面要考虑业主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从自身经营角度又必须兼顾聘用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成本的问题。而这两方面本身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恢复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先告诉他们,而后可以找两个部门来解决:
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2、电梯质量问题,到技术监督局投诉或者立即拨打12020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05)
小区物业占用公共绿化地建停车位,如何维权,向什么部门投诉?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
1. 小区物业公司改公共绿化做车位的,施工前需报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和房地产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公共绿化设施;
2. 改造前须通告所有业主, 并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才能按照相关规定或计划施工。
而且,改造后物业须向全体业主无偿公共开放。若采用收费制,停车位收费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代收代缴,所有收费需平均返还给每位业主,或抵扣每位业主相应的物业费。其中,物业公司可与业主委员会协定提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
如遇以上违规行为,业主可举报至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也可向相关园林绿化部门反应。
(05)
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能让业主满意,业主投诉物业效果也不理想,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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