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

一、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追款: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是需要清偿的,如果债务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三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温馨提示: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打欠条,必要情况下可以标明欠款事实、还款时间等,金额较大的,建议债权人找第三人见证并保留好欠款事实的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借款还款是属于正常的事,就算是借款人死亡或者失踪的话一样是要偿还其债务人的款项的,只是不是由借款人本人进行偿还而已,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找其担保人等等方式追回其债款的。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5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
一键咨询
  • 153****7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
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失踪或者声称死亡的话债务一样是要还的,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追款:如果借款协议上有担保人则向担保人追款、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继承了借款人财产的人追款。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样讨债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样讨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7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么讨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能怎样讨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样追款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样追款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可否起诉债务人?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7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如何追款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如何追款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被朋友诈骗了钱可以追踪追踪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诈骗一万五左右,已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宣告公民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公民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因此而消灭,与失踪人财产、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发生变化。所以,本案中孙某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对其父亲遗产仍享有继承权。公民被宣告失踪以后,应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代管人可以是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可以是其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如果没有上述代管人或者对代管人有争议,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所以,本案中孙某之妻林某被指定为孙某的财产代管人。被指定的财产代管人如果不服指定,可以申请变更代管,申请有理的,将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另外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如果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按普通程序。财产代管人对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其负责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人民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后,该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该公民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以恢复该公民失踪前的事实和法律状态。人民查证属实后,应当做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财产代管人的职责因而终止,代管人应返还财产及其收益给该公民。公民被宣告死亡后,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便终止,具体表现为:

一,该公民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丧失民事权利主体资格,但如果该公民在异地生存,他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仍可在那里进行民事活动。

二,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按继承处理;

三,原有婚姻关系随之消灭。人民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后,该公民如果重新出现或者查有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恢复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情形:
(1)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夫妻关系从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之日起恢复;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及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被撤销死亡宣告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l1殳养A同意的除外。
(3)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的财产,其原物已被
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以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财物的公民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利息外,还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逾期借款人失踪或者死亡怎么办?
逾期借款人失踪或者死亡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债务上市有保证人的状况之下,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之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当然了,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之下,也是可以向另外一方主张权益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宣告公民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公民被宣告失踪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并不因此而消灭,与失踪人财产、人身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发生变化。所以,本案中孙某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对其父亲遗产仍享有继承权。公民被宣告失踪以后,应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代管人可以是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也可以是其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如果没有上述代管人或者对代管人有争议,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人民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所以,本案中孙某之妻林某被指定为孙某的财产代管人。被指定的财产代管人如果不服指定,可以申请变更代管,申请有理的,将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另外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如果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按普通程序。财产代管人对于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其负责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人民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后,该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该公民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以恢复该公民失踪前的事实和法律状态。人民查证属实后,应当做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财产代管人的职责因而终止,代管人应返还财产及其收益给该公民。公民被宣告死亡后,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便终止,具体表现为:

一,该公民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丧失民事权利主体资格,但如果该公民在异地生存,他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仍可在那里进行民事活动。

二,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按继承处理;

三,原有婚姻关系随之消灭。人民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后,该公民如果重新出现或者查有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恢复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情形:
(1)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夫妻关系从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之日起恢复;如果其配偶已经再婚,或者再婚后又离婚及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被撤销死亡宣告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l1殳养A同意的除外。
(3)被撤销死亡宣告人请求返还的财产,其原物已被
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以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财物的公民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不存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利息外,还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或妻一方死亡后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能否追偿,向谁追偿?
[律师回复] 夫或妻一方死亡后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能向其中生存的一方进行追偿或者向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追偿。  《民法通则》  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逾期借款人失踪或者死亡怎样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逾期借款人失踪或者死亡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人失踪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的死亡认定是有做出的,并没有遗体,也就不需要进行安葬从而产生丧葬费,而且领取丧葬费是要提供火化大厅开据的收据才行,所以,你描述的情况并不可以领取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  丧葬费领取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借款人失踪或声称死亡的怎么追款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