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年缓刑1年是不是就没事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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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判1年缓刑1年,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没事了,若是在缓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那么缓刑会被撤销,然后可能会执行原本的刑事处罚。对判1年缓刑1年是不是就没事了依旧不清楚,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判1年缓刑1年是不是就没事了?

一、判1年缓刑1年是不是就没事了?

1、判1年缓刑1年,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没事了。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

2、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3、缓刑并不是所有犯罪的人都可以适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类犯罪分子一般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而且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大。

(3)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缓刑,最终是否适用由法院依法确定。但是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判缓刑算不算有案底?

1、判缓刑算有案底。

因为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缓刑不是免除刑事处罚。缓刑与免除刑事处罚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

2、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况的会被撤销缓刑:

(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在缓刑考验期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

(3)在考验期内违反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在考验期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三、撤销缓刑如何收监流程是怎样的?

1、撤销缓刑的收监流程为提交撤销缓刑的申请、收到申请的法院是否同意撤销申请、若是同意由公安机关收监。

撤销程序的启动,改由司法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对撤销提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罪犯进行讯问。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制作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连同司法行政机关提请书和证明材料向法院提出撤销建议。不符合撤销条件的,作出不予建议决定,退回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发现应当提请撤销而司法行政机关没有提请的,应依法监督提请。

2、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法院若是判处犯罪分子执行缓刑,那么会同时告知缓刑执行期间,在此期间内,若是犯罪分子并没有实施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那么原本的刑事处罚就不需要再继续执行。如果对判1年缓刑1年是不是就没事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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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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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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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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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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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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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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