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每月可以领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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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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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农村低保每月可以领多少钱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农村低保每月可以领多少钱

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以广东省为例,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260元,而对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现今各地对于农村低保的补助越来越重视,领取金额也在逐年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农村低保每月可以领多少钱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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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每月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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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650元,
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550元,
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386元,
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260元,而对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
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现今各地对于农村低保的补助越来越重视,领取金额也在逐年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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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每月多少钱?
现农村低保标准3300元/人/年。每个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当地的农村低保多少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况且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还是需要实际考察来决定资助的钱款。广东省: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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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每月可以领多少金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以广东省为例,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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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现今各地对于农村低保的补助越来越重视,领取金额也在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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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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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低保每月多少钱
1、是否可以申请低保,要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是否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2、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3、法律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二、残疾人的就业保障
1.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劳动就业渠道,使更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兴办并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兴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其在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的作用。兴办福利性企业事业单位需要用地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照顾。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享受减免税待遇,其应当享有的减免税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和平调。
3.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招用有劳动能力的下列残疾人:1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及残疾人教育机构毕业或者结业的2属于优抚对象的3具有特殊专长或者技能的
4.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盲人按摩医疗机构,安排盲人就业。
5.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兴办的企业,应当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联合会兴办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因享受优惠待遇而减免的税金,应当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6.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残疾状况,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并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劳动报酬。上述单位在体制变动或者精简人员时,应当妥善安置原有的残疾职工。
7.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有困难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帮助解决。残疾人从事劳务、修理、服务性业务取得的收入,经县级税务部门核准,免缴营业税从事商业经营,如营业额较小,纳税后生活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予以定期减免税照顾。
8.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帮助残疾人就业。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帮助农村残疾人解决生产中的具体困难对从事劳动有困难的残疾人,应当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其他工作。
9.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扶持保护政策、推进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各地在加快福利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步伐的同时,要根据福利企业的特点,充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改制后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企业,要给予政策上的扶持保护。各类福利企业要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各地民政部门在福利企业年检年审时,根据需要可吸收当地残联参与,以维护国家扶持保护政策的严肃性。
10.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对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当地残联证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税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收劳动保障部门应将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私营经营的城镇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各级残联要根据需要,帮助做好职业培训、落实工商营业手续和经营场地等服务,并在资金上予以扶持,所需资金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维护残疾人会员的合法权益。盲人就业仍以个体私营组织起来从事保健按摩为重点,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等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和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应优先录用有按摩技术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切实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并积极探索其他适合盲人就业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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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扶贫攻坚计划,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残疾人服务分社,为农村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提供技术、项目、资金、销售等服务。要用好康复扶贫贷款,积极开展小额信贷,组织农村残疾人参加种植业、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通过生产劳动摆脱贫困,逐步走上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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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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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抚养费最低每月给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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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农村低保每月多少钱
现农村低保标准3300元/人/年。一个村的低保户享受的低保金不一样。低保金的发放与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商业保险、扶养费、赡养费、存款及存款利息、集体经济分配收入等)相对应,人均纯收入高的享受低保金少;人均纯收入低的相对享受低保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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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每月多少钱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以广东省为例,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 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650元, 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550元, 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386元, 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领取金额为260元,而对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 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现今各地对于农村低保的补助越来越重视,领取金额也在逐年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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