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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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冻结和扣押被执行人的存款和财产,一般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整理了以下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的内容,请阅读。
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一、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多久?

1、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义务人进行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相应延长。

2、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是公司的话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四、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以上整理的是与跨省怎么申请强制执行问题有关的内容,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异地的法院可以委托异地法院代为执行。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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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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