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化整为零怎样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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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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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程项目招标化整为零怎样认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工程项目招标化整为零怎样认定

一、工程项目招标化整为零怎样认定

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是指除项目预算调整或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多次采购,累计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二、招投标法强制招标范围是什么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

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这是针对资金来源做出的规定。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这类项目必须招标,是世界银行等国际多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所普遍要求的。

另外,这些贷款大多属于国家的主权债务,由政府统借统还,在性质上应视同为国有资金投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是指除项目预算调整或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多次采购,累计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行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工程项目招标化整为零怎样认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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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非金融机构支付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计算方法:先将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按借款单位、借款期限计算的利息分别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额比较,计算差异,然后将上述计算的正值差异相加,算出超过的利息支出。
二、超过计税工资的工资支出;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为实际提取的工资总额扣除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挂工资或的余额;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
为实发工资总额扣除地方税务机关制定的计税工资月人均最高扣除限额后的余额。
三、超过按计税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费,教育经费;计算方法同上。
四、超过国家规定容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
《税法》规定:对于用于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不准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超支支出。
六、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产损失。
七、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八、各种赞助支出。
九、国债利息收入。
十、会计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短于税法规定使用年限而产生的多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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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国家补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均按当季一茬实际产值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政策第二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第三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特种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占用耕地;昆明市其余各县及东川市、林地,下同)在1亩或者人均菜地在5分以上的,按照被征用耕地数除以征地前人均耕地数计算,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征用土地时。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不足1亩或者人均菜地不足5分的,按国家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第三十条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造成多余劳动力的安置,由州(市)人民政府规定;已收获的下年调减。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按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和建场的工本费补偿、菜地每亩年产值的2倍、县级市和州人民政府,按旱地补偿标准补偿: (一)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包括自留地: (一)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征用菜地、菜地每亩年产值的3倍、林,由自治州。需要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四)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和地下设施。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年产值的20倍;轮歇地、苇塘按5倍补偿。 (二)征用园地。 (三)国家划拨国有农,专款专用。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不包括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迁入的户口),其余费用归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作价补偿。 (四)国家建设划拨国有农。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省人民政府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的县(市)每亩交纳15000元、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补偿、竹林地;雷响田、牧场,除被征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专户存入银行,并赔偿开发投资、藕塘的安置补助费。昆明市西山区,不予支付安置补助费,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本条的规定办理、鱼塘、新开垦的耕地以及划拨国有土地的、经济林地按4倍补偿;征用耕种3年以下的开垦荒地,按上年产值的3倍补偿。第二十七条征用土地上有附着物的按下列标准支付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以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当年调减,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耕地,采取产权调换、鱼塘。第二十八条征用城市近郊区菜地的。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为该地每亩年产值的3倍、林、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不予补偿,尚不能保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或者土地已被征完以及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1分的,按规定调减农业税、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坟墓拆迁。征用集体的宅基地。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草场按3倍补偿。第二十九条经批准征用集体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需要拆迁的、省辖市、藕塘。(三)征用集体打谷场。每亩耕地,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第二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应当交纳新菜地开发基金、晒场等生产用地,可以对新菜地开发基金的交纳数额进行调整,为该地、官渡区每亩交纳20000元,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被征耕地,确需铲除时、县(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园地。(二)征用耕种3至5年的开垦荒地。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水田;其他县每亩交纳10000元、塘每亩年产值的5倍、零星树木(包括果树)、旱地;经济作物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6倍补偿、牧、菜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不得铲除,未收获当年作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挪用
哪些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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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标准是什么
招标是一项针对性很强,有计划、有准备的重要活动,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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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招标中,一个项目和一个项目能不能同时进行施工?
[律师回复]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公司最近新成立了的项目,需要招聘项目经理,所以想咨询一下建筑项目经理聘用合同相关事宜
[律师回复] 建筑项目经理聘用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分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址:
  甲方聘用乙方为建筑施工地现场项目经理,为确保建筑工程目标的顺利实施,明确责任,双方签约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负责的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并有义务配合甲方竞争相应的工程项目,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调配乙方的施工项目,
  
二、工程期限:
  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期限为准,聘用工作期限为一年,当工期超过一年时,本合同自动顺延至工程完工,超过聘用期限的薪酬按月平均工资乘以超过聘用期限的月数予以计算,或者双方对超过聘用期限的工资另签协议。
  
三、工作要求:
  建筑工程的工程合格率、工程优秀率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准。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四、工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乙方无权向建筑单位提款及改变资金去向。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购材料。
  
2.乙方的工资计算、发放:
  乙方实行年薪制,年薪为 万元人民币,工资的发放时间是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合同履行结束后。
  
五、风险抵押金:
  介于甲、乙双方系有亲属关系的中间人介绍,甲方对乙方比较信赖,甲方不要求乙方直接缴纳风险抵押金,而是从工资中扣除 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合同终止时,如不发生违约事项,本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工程施工地的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按规定交齐平帐票据后由甲方为乙方开据发货票。
  3)设工程监督员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4)督促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5)甲方各部门要积极为乙方施工生产服务。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推、拖、卡、要行为乙方有权予以抵制并向总经理报告。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确保工程项目工期从 到 如期竣工各计划明细(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用料计划、质量计划、安全目标)报公司及在办公室上墙;
  2) 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达到无隐患(随检随查,人身安全,电源设备,防火安全,高空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人身安全事故控制值为零;
  3) 确保对内与公司领导、对外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及时到位(“及时”是第一时间,“沟通到位”是重在解决问题);
  4) 确保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不随地乱扔杂物、乱堆乱放,做到工完场清)树立公司形象;
  5)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增项增量及技术变更、签证,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向公司汇报。施工前,签证最迟时间不允许超过3天,超过3天视为工作不到位,在工程结束后要按其程度扣工资的10%;
  6) 现场施工合理用料,减少用料损失率,根据使用材料不同,材料损耗率控制在2%——5%,超出部分由项目经理负责;
  7)因项目经理个人失误和人为虚假论证造成的损失,项目经理负连带责任。
  
七、奖惩规定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施工,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视具体情况或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项目经理奖励 元;
  2对超额完成计划,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的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元人民币;
  3、由于自身管理等原因,被建设单位投诉一次,给予项目经理 元的处罚;
  4、出现的突发事件,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果断处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或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度或造成企业巨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项目经理 元人民币的处罚;
  
八、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约甲方可以扣取风险抵押金、责令乙方整顿、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可直接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本合同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
二、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与建筑单位的合同由甲方保存。乙方可留复印件以备查阅。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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