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施惠者的侵权责任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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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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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好意施惠者的侵权责任承担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好意施惠者的侵权责任承担

1、施惠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施惠者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下应承担全部责任,在重大过失下根据过失程度及案件实际情况决定责任承担的大小。

2、施惠者为一般过失或双方均无过错时,由受惠者自负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人们认识到风险,也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当个人单独从事危险活动时,由自己承担风险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如果与他人共同从事危险运动时,风险由谁承担?如果受惠者的风险责任由施惠者承担,那么,施惠者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车主要承担包括乘车风险在内的诸多风险,但是,作为好意同乘者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就享受了像车主那样的便利与快捷,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对两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法律是调整不同群体利益冲突的技术和方法,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是相对的;当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时,法律的价值倾向是保护多数人利益、牺牲少数人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做好事还要承担责任,与人们的是非观念和评价标准相违背。

3、好意施惠者不能因先前的“好意”减轻责任。

侵权人是否因是好意施惠人而减轻责任?有观点认为,依社会公平观念,施惠人无偿施惠而有侵权行为时,类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好意施惠者的侵权责任承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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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疗制度越来越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包括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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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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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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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承担自己过错部分的责任,这也就同时意味着,如果说当事人自己并不存在这一定的过错的话,他根本就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我国民法当中106条作出的明确规定,当这种行为产生的时候,它的规则原则就是过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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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6、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受害人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有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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