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祸压死人的,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以下是关于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

一、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祸压死人的,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怎么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1、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

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

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

关于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这个问题,一般认为如果肇事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成立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应该根据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来确认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而判定是否会被判刑。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一般来说故意杀人死刑吗
一般来说,故意杀人是可能判死刑的,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以及犯罪情节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关于故意杀人死刑吗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车祸压死人赔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压死人赔多少数额问题解答如下, 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2.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祸压死人要赔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精神损失费一般5-10万,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区不一样,经济发达的会高一点。
(五)其他费用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综上所述,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车祸致人死亡的如何依照我国刑法第133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案涉对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经济损失,以侵权责任法生效日划分,处理程序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的民事诉讼,并且对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再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但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没有以上那些限制,即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来说绑架致死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绑架他人且致他人死亡,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下是关于绑架致死怎么判刑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车祸压死2人一个65死,一个60岁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残疾赔偿金,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损害,侵权责任人亦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情况应该更加严格处理;
第二等,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有更严厉的处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但这是规定、鉴定费,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16。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营养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最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因此丧失了生活资源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交通费,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15。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订了二等,
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实际年龄-60),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并非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侵权责任人应当对该项损害予以赔偿。但在很多情况下,受害人并没有需要抚养的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赔偿的原则为受害人的物质损害的范围,其将死亡赔偿金也列入赔偿的范围之列,也就是确定了死亡赔偿金的财产性质地位,农村户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2001年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基本上采纳了这一理论。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5)。“继承丧失说”认为,为平衡利益,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所在地的标准赔偿。车祸赔偿标准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我国的《民法通则》,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传统上有“抚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两种理论。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抚养丧失说”认为,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2598,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住宿费,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失。二,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交通费5,住宿费6,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给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了应得财产的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主要包括医疗费。因此,死亡赔偿金应当是一种物质损失。打官司费用由肇事者负责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城镇标准,也更符合立法原意。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最高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4),被抚养人生活费1
4、更切合实际,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4.7元/年×20年=651974元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元
4、住宿费: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8343.50×(18-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
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1
3、误工费、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75周岁以上为5年]
(3)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祸压死2人一个65死,一个60岁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残疾赔偿金,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损害,侵权责任人亦应当赔偿。肇事逃逸的情况应该更加严格处理;
第二等,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有更严厉的处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但这是规定、鉴定费,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16。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营养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最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因此丧失了生活资源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交通费,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15。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订了二等,
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实际年龄-60),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并非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侵权责任人应当对该项损害予以赔偿。但在很多情况下,受害人并没有需要抚养的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我国《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赔偿的原则为受害人的物质损害的范围,其将死亡赔偿金也列入赔偿的范围之列,也就是确定了死亡赔偿金的财产性质地位,农村户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2001年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基本上采纳了这一理论。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5)。“继承丧失说”认为,为平衡利益,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所在地的标准赔偿。车祸赔偿标准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我国的《民法通则》,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传统上有“抚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两种理论。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抚养丧失说”认为,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2598,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住宿费,将死亡赔偿金定性为精神损失。二,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交通事故死亡十六项赔偿项目因此这些赔偿项目如下,交通费5,住宿费6,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给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了应得财产的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主要包括医疗费。因此,死亡赔偿金应当是一种物质损失。打官司费用由肇事者负责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城镇标准,也更符合立法原意。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最高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4),被抚养人生活费1
4、更切合实际,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4.7元/年×20年=651974元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元
4、住宿费: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8343.50×(18-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
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1
3、误工费、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75周岁以上为5年]
(3)
一般车祸死亡要处理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来说工人死亡要判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如果因为自身原因死亡是不会判刑的,如果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工地负责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下是关于工人死亡要判刑吗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车祸死亡后,一般会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4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祸死亡,一般多久后才能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铁路压死人赔偿一般都是走流程吗‘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铁路压死人赔偿一般都是走流程吗‘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铁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行车事故是指责任在铁路一方的行车事故,比如列车脱轨、冲突等。而对于正常行驶的火车撞人路外伤亡事故,一般的说来责任并不在铁路一方。铁路方面之所以对伤亡者进行一定补偿(而不是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同条规定的后半部分就很明确:“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按我国铁路交通事故统计惯例,铁路交通事故应包括“路外伤亡事故”、“铁路旅客伤亡事故”和“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三大部分。其中,铁路旅客伤亡事故,系指铁路运营过程中,在铁路责间发生的致使持有有效乘车凭证者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系指由于铁路职工的责任所引发的人身伤亡,设施、设备毁损的事故。路外伤亡事故.系指铁路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中.发生火车撞轧行人。与其他车辆碰撞等情况,招致人员伤亡或其他车辆破损。由此可见,铁路交通事故不外乎如下两大类,其一是基于契约而产生的所谓“铁路旅客伤亡事故”、“铁路职工责任伤亡事故”。其二是基于侵权而产生的所谓“铁路路外伤亡事故”。第一类铁路交通事故依据合同法、劳动法来调整,在这里.承担责任的客观基础是违约。不存在侵权归责的问题。只有基于侵权而产生的路外伤亡事故.属于侵权法调整的对象.在此,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归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来说老公死了怎么办离婚
老公死了以后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的,一般配偶去世之后,该婚姻状况则会显示丧偶,同时相应的离婚关系也会解除。一般配偶去世属于一种特殊情况,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就会自动消除婚姻关系,但其他情况就需要根据流程进行。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车祸死亡,请问大家一般要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事故中,车祸死亡死者的赔偿金一般是多少钱?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来说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一方死活不离婚的话,可以进行诉讼离婚。起诉流程有原告书写起诉状,当中包括具体的诉讼理由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接下来需要准备案件当中证明事实的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交上诉状以及证据,法院在决定是否受理以后,就会进行开庭审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丈夫出车祸死亡赔偿金:一般多少啊
[律师回复] 对于你好!丈夫出车祸死亡赔偿金:一般多少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年限(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近亲属可据实要求,各地掌握标准不一,杭州地区交通事故死亡的一般不超过5万。
交通费:未经医院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经医院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和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受害人方往往提供不全,但会酌情确定)
住宿费:未经抢救的,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经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才能赔偿。
误工费误工期限×误工收入(一般超过60周岁没有误工费,如果确实上班有收入的可以),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地公布的统计数据或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指未经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
经抢救的,还包括受害人本人的误工损失。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地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
被抚养人为数人的,赔偿生活费不得超过受害人收入。
财产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朋友是开长途汽车的,前一段时间跑车出高速路,在路上突然前面的车停车了,然后他就把车给撞了,问一下朋友撞车了,2020车祸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呢?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
(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参加丧葬必要近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
1、城镇户口:60岁以下:大约309220元;
75岁以上:大约77305元;
2、农村户口:60岁以下:大约103000元;
75岁以上:大约26000元;
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死了,一般要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上班途中不属于本人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不过有肇事者的,是肇事者赔偿赔偿金看当地人均收入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一般来说车祸压死人判刑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