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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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因此注意对方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话,那么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行为也可以进行起诉,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财产纠纷往往是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很多人会采取离婚前财产转移的方法,避免离婚时,自己的财产被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前财产转移,是对另一方财产的侵害,要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前老婆财产转移如何处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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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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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前财产转移该怎样办,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那么,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呢?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理?
在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对方转移的任何财产都是违法的。法律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进行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夫妻共同财产】。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才能确定对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请求处理转移的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1、 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或已经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讼,否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三、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其实,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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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财产转移该如何办,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在此,需要解释一下,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那么,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呢?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处理?
在解决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的问题之前,需要了解的是并非对方转移的任何财产都是违法的。法律对离婚前财产转移进行规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夫妻共同财产】。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才能确定对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请求处理转移的财产。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1、 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或已经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前向申请财产保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讼,否则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三、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其实,这个还是很简单的,只要用一点点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则避免对方转移财产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该如何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维权
一、调查取证
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权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执行。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股票等。
房产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一般提供两种查询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询或者产权证号查询。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询。对于债权人个人而言,房管部门提供的两种查询方式申请人必须知悉房间号或者产权证号才能查询。在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要求查询债务人有无房产。房管部门可以提供房产原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机动车在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一般知道车牌号即可查询。律师凭授权、律所介绍信即可查询,获得变更登记信息后即可知悉车辆有没有被转让,及转让的方式。股票的登记信息一般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存,需要司法部门才能查询。
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追纠民责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民事法律救济方法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有四种,即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主观上看,债务人的目的是以表面合法的交易行为掩盖其故意转移财产心理状态。客观上看,债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其赔偿能力的减弱。对这几种恶意转移财产的方式,、及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加以规制。
、对
第一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
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侵犯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第三人。
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出于共同的故意损害受害人的利益,属于共同侵权。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肇事方的财产减少无法恢复,债务人和第三人应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对
第二至四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债务人应在以下条件下行使撤销权:
(1)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至四种情形之日起1年行使。从前述情形出现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时效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最长为5年。债务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至四种情形的发生。
(2)第三人知道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出于善意受让债务人财产或者出售财产给债务人,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要维护先前交易的稳定性,认可其交易的效力。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转让或者受让财产的价格不合理,还参与交易行为,具有恶意,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第19条的规定,对交易财产价格应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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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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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为什么将公司财产转移至个人财产能逃避债务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但是,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及时向提出执行申请,因为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申请执行的,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尽管有法律规定,但是目前,面对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的保护仍不够充分,那该如何施以救济呢?以下是一些方法,仅供参考:

一、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是债权人提起确认债务人、第三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三、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四、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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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婚后发现老公有了小三,所以想离婚,我不想给他一分钱,请问离婚前财产如何转移?我怕他也这样做,请问该如何避免他转移财产?
[律师回复]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
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 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 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 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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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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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在婚后发现老公有了小三,所以想离婚,我不想给他一分钱,请问离婚前财产如何转移?我怕他也这样做,请问该如何避免他转移财产?
[律师回复]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
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 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 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 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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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应该怎么避免风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转让如何避免风险
1、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
2、商标转让人如果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了几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转让。
3、商标转让人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4、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5、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
第三方。
6、在商标实务中,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最好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后提交商标局审核。
商标转让的风险有哪些
1、一个商标两次转让人与
第一个受让人缔结商标转让合同之后,隐瞒上述事实又与
第二个受让人缔结商标转让合同,从合同的角度分析,首先第一个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而第二个合同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由于商标转让人向商标受让人隐瞒了已与他人在先缔结商标转让合同的事实),如果第二个商标受让人知道商标转让人所隐瞒的事实后,并不行使撤销权,则第二个商标转让合同也有效。对此,第一个商标受让人有权要求商标转让人继续履行商标转让的义务,如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而第二个商标受让人只能要求商标转让人承担不能履行商标转让的违约责任。
2、待转让的商标已经设置了负担有的准备转让的商标已经被商标权利人设置了质押、或者已经被许可给其他人使用(并在商标局备案登记)、或者已经被其他人提出撤销申请等,上述负担会严重影响到商标的顺利转让。
3、待转让的商标已经到期而未续展的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之前,一定要查询确认该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在注册证上有注明。如果该商标正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则要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该商标已经过了宽展期,就不能再要了,千万不能马虎了事,从而导致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
股权转让怎样避免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除了股份公司无记名股票转让和上市公司流通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情况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通常都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东要成功地转让其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受让方要成功地取得该全部或部分股权而成为新股东,都必须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强行性规范任何规避法律的合同安排都是法律禁止和否定的无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还是履行都必须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遵从交易惯例只有这样交易才是安全的和有效率的,股权转让的风险最低,交易呈现良性的发展,双赢和多赢的局面因此形成股权转让风险存在于交易的整个过程,有法律风险,有市场风险,也有道德风险,这里我们只讨论法律风险,下面按交易中不同的“点”分述如下: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
(人数限制)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否则合同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股东有限)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
(主体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两种情形例外《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以受让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股权的形式向外投资约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这是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在民商事领域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意思自治原则的一个实证。
(担保保障)转让方再交易过程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例如向公证机关提存保证金。
二、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风险的防范
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现有法律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附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约定本合同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本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起生效,但所附条件应当合理,不能将合同履行后的结果作为所附的生效条件,这种附条件在逻辑上是荒谬的,所附条件也就失去了合同法上的意义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因此,不得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为附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三、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对欠款人为逃避债务假离婚及转移财产,该如何应付?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但是,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及时向提出执行申请,因为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申请执行的,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欠债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欠债人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尽管有法律规定,但是目前,面对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的保护仍不够充分,那该如何施以救济呢?以下是一些方法,仅供参考:

一、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是债权人提起确认债务人、第三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三、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四、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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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怎样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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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离婚前要如何财产转移?转移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前要如何财产转移?转移财产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我不建议你离婚。尽量把话题放到女儿身上,因为她是你们的“感情结晶品”的延续也是你们将来的希望。多点沟通和理解对方,维持一个家庭不是一时三刻就了事,而建立一个家庭都是要经过爱情的一点一滴来换取。
法律方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离婚如何转移财产,也就是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针对离婚财产转移的各种方法,见招拆招。
一、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
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二、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避免?
上面谈到的离婚前财产转移的一些常见办法,接下来就需要针对上面提到的方法,见招拆招,一一破解。
1、转移存款的,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在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就需要开始留心收集证据了。了解对方的账号后,可以申请查询,万无一失。
2、转移公司股权的,由于公司是夫妻生活之外的,所以在对方转移财产时很难有所察觉,即是察觉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3、转移房产的,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应对策略如下:因购房手续和周期一般较长,在夫妻平时生活中,难免一方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者利用商务调查进行取证。此种情况发生后,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精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面对大额财产的,还是建议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行办理。
4、私赠财产的,对于私赠财产的,由于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此时,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最好对家庭财产立一个清单或登记造册,适当时对着清单核对财产,这样能发现财产是否缺少或被转移。以上即是对离婚前财产转移个别行为方式的应对措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和方法,举不胜举。因此,在遇到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时,除了多加留心外,还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的专业技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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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婚内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是有效的,但若一方独自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则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诉讼至,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案情简介]
家住浙江省宁波江东区的陈女士今年40多岁,近日,她到把自个儿的老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其丈夫和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经了解,陈女士和她丈夫结婚将近二十年,常因生活琐事争执,特别是这两年,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今年二月份,她收到了丈夫向离婚的传票。为了举证夫妻共同财产,她便委托律师对双方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她这才得知丈夫早早为离婚做了准备,在向前便将两人共有的公司股份和店面房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朋友和同学。
心寒之余,陈女士理智的委托律师将其丈夫告上了,她诉称两个第三人均系好朋友和同学,清楚知晓她俩的婚姻情况,为帮助实现丈夫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恶意串通,虚假受让,严重侵害了她的财产权益,故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法条依据]
近日,已受理该案件。
法官提醒: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即使受让第三人为善意,经处理败诉,对于日后离婚分割财产时证明共同财产去向也会带来一定裨益。
公司债务转让纠纷应该怎么样避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债务转让纠纷应该怎么样避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处理公司债务纠纷首先要防患于未然
(一)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因为公司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公司债务纠纷。
(二)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不能口头约定
  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 有些合同上仅仅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格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从而会导致公司债务纠纷的产生。所以, 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书面形式不是指书面协议
  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
(四)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注意合同细节规定
  而且,我们的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合同上的细节规定,如在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对方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某某月份以后付款”,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日期,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引起公司债务纠纷。
  所以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合同细节。为了预防日后公司债务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二、处理公司债务纠纷要积极催要货款来避免陷入公司债务纠纷
  
(一)中国人向来讲人情,重友谊,看发展,认为催款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一般不到最后日期,不愿意行使自己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观念.,如果总是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永远都会收不到货款,而且未必保证以后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二)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第三方购买,我们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公司债务才是上策,否则超出了诉讼时效就会无法挽回损失。只有钱货两清,才能继续洽谈新的生意。催收货款若不理直气壮,就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
  所以,催要货款时最好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的来意,不要让对方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应当的。
三、处理公司债务纠纷要灵活运用法律规则来维护公司的自身权益
  进行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是最有效的维权手段,其中蕴涵着众多的因素,比如如何顺延诉讼时效,怎样选择最佳的诉讼时期,诉讼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等等,都会影响诉讼的结果。而且,再成功的诉讼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导致胜诉却无法执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诉讼。所以,企业用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手段来维权时,一定要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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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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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股权转让时能怎么避免合同风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权转让时如何避免合同风险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阶段
1、股东人数的上限与下限
在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之后,公司的股东数额仍应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外,通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为两人以上),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人的下限和二百人的上限,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该是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否则合同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则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股东可以约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因为程序的瑕疵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3、时间、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公务员。
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这四种情形例外。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也不得违反章程约定。
4、转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使受让方在错误认识下进行交易。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作出保证或提供担保,或者约定出现相关情形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阶段
除法律、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以外,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股权中的国有股权转让。
现行法律中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在合同中附加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约定合同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起生效。所附条件应当合理,不能将合同履行后的结果作为所附的生效条件。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因此,不得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为所附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已经发生实际转移,也就是受让方取得了股东身份。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三、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阶段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拒绝接受股权或者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情形。
这时,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即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义务的交接点是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新股东对其股权行使处分权,均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为前提;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当安排及时办理,公司的其他股东有配合、协助办理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就已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不用承担责任,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公司(董事)得到法律救济。可判令公司(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外在表现。权能的移转则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和分配公司盈利等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也就是说,虽然已变更登记为股东但却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虽在行使股东权利但还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留下了隐患。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的约定。
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转让金)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履约定金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条款,转让方也可要求受让方对充分及时付款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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