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有哪些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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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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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打击报复有哪些情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打击报复有哪些情形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

2、非法占有或者损毁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

3、栽赃陷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4、侮辱、诽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5、违反规定解聘、辞退或者开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

6、克扣或者变相克扣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

7、在职务晋升、岗位安排、评级考核等方面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刁难、压制的;

8、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合理申请应当批准而不予批准或者拖延的;

9、其他侵害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打击报复证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因素(加重情节)。实践中,如果没有报复陷害的目的,而是由于政策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证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打击报复证人罪量刑具体细分成什么标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打击报复有哪些情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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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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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打击报复证人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怎么认定打击报复证人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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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有什么情形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打击报复有什么情形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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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打击报复证人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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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已经申请了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但是不知道是否符合条件,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的情形是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社部令第5号)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劳动保障和行政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拒绝办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依法办理的;
(三)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办许可证、资格证等变更、中止、取消的决定不服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审核、登记有关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五)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侵犯合法的用人自主权、工资分配权等经营自主权的;
(六)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法定职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依法履行的;
(七)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九)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规定:下列社会保险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二)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三)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四)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六)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七)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八)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九)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
属于上述第(二)、(五)、(六)、(七)项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
一,有些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对证人进行必然会导致证人不敢作证或推翻原来所作出的证言,从而破坏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进行。因此,本罪属于妨害司法罪之类。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对证人进行,也可以是行为人没有利用职权而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依法作证的证人。这里的证人是指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词的人。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3、主观方面不同。两罪的主观特征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具体的故意内容不同。证人罪的行为人出于报复证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侵害证人的合法权益,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出于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妨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却希望其结果的发生。
4、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则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二、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
一,有些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对证人进行必然会导致证人不敢作证或推翻原来所作出的证言,从而破坏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进行。因此,本罪属于妨害司法罪之类。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同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对证人进行,也可以是行为人没有利用职权而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依法作证的证人。这里的证人是指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词的人。报复陷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3、主观方面不同。两罪的主观特征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具体的故意内容不同。证人罪的行为人出于报复证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侵害证人的合法权益,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出于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妨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却希望其结果的发生。
4、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则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二、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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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有哪些情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打击报复有哪些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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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打击报复证人罪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打击报复证人罪该如何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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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怎么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罪怎么样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证人罪。因此,如果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证人罪,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证人罪的区别有 三,其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证人罪中的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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