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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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些情况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哪些情况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主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离婚的时候原来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一些债务的话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来承担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个人承担,这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一些债务如果是用于家庭支出的话,那么基本上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所以关于这部分的债务的话这些都是有承担的义务的,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属于一种法律规定,当然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话,也可以自主协商确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婚内债务离婚协议书如何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哪些情况不能够列入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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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是不是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律师回复]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解释》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所以,在继承他人遗产的同时也继承其相关债权,但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除外;至于债务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是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相关债务的,继承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遗产实际数额为限,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多人继承区分不同继承情况,按照《继承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解释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是不是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律师回复]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解释》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所以,在继承他人遗产的同时也继承其相关债权,但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除外;至于债务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是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相关债务的,继承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遗产实际数额为限,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多人继承区分不同继承情况,按照《继承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解释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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