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著作权与许可使用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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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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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转让著作权与许可使用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转让著作权与许可使用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授权他人以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地域内使用的行为。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二者区别如下:

1、许可使用涉及作品的使用方式,而转让行为不涉及使用方式;

2、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主体,而转让行为让主体发生变更;

3、著作权转让是永久的,而许可使用则是有期限的;

4、许可使用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也可以是书面合同,而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订立;

5、著作权若遭他人侵犯,被许可使用人无权提起侵权诉讼,而受让人及独占被许可人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5、著作权若遭他人侵犯,被许可使用人无权提起侵权诉讼,而受让人及独占被许可人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著作权转让是必须要获得双方的同意,一般在转让时就需要写一份转让合同,同时把相关的条款注明清楚,只有把合同签订好就可以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在著作权转让之后对于作品的所有权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不归属于自己。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著作权转让需要合同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转让著作权与许可使用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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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经济权利中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而与之订立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该项经济权利转由受让人使用,著作权人失去了对该项权利的处置权,而受让人却拥有该项权利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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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对于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在哪里分不清楚,有哪位大神知道的吗?能否给个意见参考一下呢?
[律师回复]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自己的著作权利,对于自己的著作权使用也非常重视,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领域的要求并不了解,本文从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等方面来介绍。当著作权申请成功后,很多人对于著作权的使用以及转让都存在模糊,本文针对此情况,著作权律师和知识产权律师联合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著作权可以继承、赠与,非著作权人除了可以通过著作权的继承和赠与取得著作权外,还可以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著作权。非著作权人通过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是有其本质区别的。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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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使用许可与转让区别有哪些
1、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2、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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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1、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2、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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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律师你好,我想了解下关于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法规,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下
[律师回复] 一、使用他人作品应当遵循的原则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遵循的原则是,除本法有例外规定,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这里所讲的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是指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这里的许可既包括同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包括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的口头承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取得口头承诺,获得著作权人的同意,许可使用其作品,要根据对作品的使用的方式、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限、被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及性质、付酬的多少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程度等多种因素来作出决定。一般来说,图书出版应当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而演唱某一首歌,则可以取得词、曲作者的口头承诺。使用的地域范围宽、期限长的,最好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使用地域范围窄、期限短的,可以取得口头承诺,获得许可。报酬较高又不能即时清结的,最好签订书面许可合同,报酬较低或者能即时清结的,可以取得口头承诺,获得使用许可。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较为慎重,内容也比较完备,取得口头承诺,获得许可使用,则比较简便。但无论是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还是取得口头承诺,获得许可,其基本精神就是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不能擅自使用。
  当然,从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出发,从满足社会的文化需要和发展科学技术出发,不可能在使用他人作品时,时时事事都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本条规定“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这里规定的不经许可,主要指的是本法“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所规定的内容,在本法释义的其他章节已经阐述,本条兹不赘述。
我有写过几本书,最近急需钱,所以请问下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具体详情,望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缘甲方系为音乐著作财产权人行使权利、收受及分配使用报酬,经主管机关许可,依法所组成之著作权中介团体,而乙方为就甲方已得专属授权之所有音乐著作于约定期限内作不限次数地公开演出,是双方协议如下列约定:
第一条 契约标的及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得不限次数地于本契约期限内在乙方指定之场所:__________(如附件)内公开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乐著作(下称契约标的)。
第二条 使用报酬之收受
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报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报酬予甲方。计费方式依本契约所附之使用报酬费率收费标准内之概括授权公开演出之_________ 类_________项目计算之。经甲、乙双方同意,全年度应支付之音乐著作公开演出使用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含税)。本年度依比例应支付 _________元整(含税)。
二、乙方如将相关场地租予第三人使用时,该第三人有公开演出音乐之行为,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自行与该第三人另行洽商公开演出付费之事宜,唯乙方愿协助甲方,在第三人承租该场地时,协助甲方将相关之申请文件转交该第三人,提醒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
三、乙方应于每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或订约时)付清当年度费用。支付使用报酬时,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支付:
(一)即期支票(抬头为:_________________)
(二)银行电汇(户名:_________)(汇款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汇款帐号:_________)
(三)邮局划拨(划拨帐号:________,户名:________)。乙方若未依约按时给付使用报酬予甲方时,甲方得请求支付迟延利息
四、契约存续期间如乙方之门市、营业店有所增、减时,须即时书面传真通知甲方,甲方须将使用报酬依年度比例作加收、退费之计算,并于下个年度续约时一并收费或扣减。
五、甲方于收到乙方费用后七日内,将授权贴证寄发予乙方,乙方应贴于各门市店门首或店门其他明显之处。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得于本约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协议就续约之条款做合理之修正以另定新约,唯期满后,于新约未订立或任一方尚未以书面通知对方不愿续约前,本约视为继续有效。
第四条 权利担保
一、甲方担保其对契约标的确有依本契约约定内容授予乙方公开演出之权利。
二、于本契约期限内,如有第三人对乙方就契约标的之公开演出主张著作权时,乙方同意将该第三人所发之函件、通知及该第三人与乙方交涉之情形,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通知送达
就本契约一切事项所为之通知,皆以甲乙双方签约时所列之地址为送达地点。除非经他方事前书面通知变更送达对象及地点,否则不因任一方实际住居所或营业地有所变更而受影响。
第六条 权利让与之禁止
未经甲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契约授权所得之任何权利全部或部份让与或再授权予他人。
第七条 契约终止及损害赔偿
一、本契约订定后,如一方违反契约任一条文之约定或发生对他方权益为不利行为之情事,经他方书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时,他方得立即终止本契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二、本契约订定后,任一方发生解散、破产之情事时,他方得终止契约。但已支付之使用报酬并不得请求返还。
三、本契约终止后,并不影响请求损害赔偿之权益。损害赔偿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应付之使用报酬金额;因提起诉讼所支出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调查费用及执行费用。
第八条 契约解释(本契约之解释,以法律为准据法)
一、本契约一切附件,与本契约约定有相同之效力,并为本契约之一部份。
二、本契约任一部份纵经认定为无效,双方同意不因此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三、本契约之内容,非经双方书面合意不得变更。
第九条 调解、仲裁及管辖机关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议,得移请___________进行调解,或交由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径自提起诉讼。因本契约所生之诉讼,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条 契约原本
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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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转让和使用许可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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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怎样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至于版税制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著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著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它取决于作品的性质、版次、畅销程度以及作者的知名度等多种因素。希望能帮到您,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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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至于版税制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著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著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它取决于作品的性质、版次、畅销程度以及作者的知名度等多种因素。希望能帮到您,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至于版税制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著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著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它取决于作品的性质、版次、畅销程度以及作者的知名度等多种因素。希望能帮到您,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人与独立许可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权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权利地位。 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人享有的权利 首先,独占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从理论上说,未注册商标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本文的讨论仅限于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合同中,独占使用权的范围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二是商标的使用地域。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可以涵盖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或服务类别,也可以只包括其中的一部分;许可人可以授权被许可人在全国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也可以只对在部分地区的使用权进行独占许可。这意味着商标权的所有人可以就该商标同时对多人在不同地点实施独占许可。因此,同样是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其权利的范围可能有大有小。 其次,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有权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禁止许可人自己使用该商标以及禁止许可人将该商标的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人,可以简称禁用权,这是独占使用权一词中应有的含义。禁用权只有与要求权、投诉权、请求权和诉讼权等结合起来才有意义。根据禁用权,独占许可使用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向执法机关投诉或向(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请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第三,独占许可使用人享有转让、设质或进行非独占性许可的权利。 此外,独占许可使用人也可以放弃其独占使用权。 三、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人承担的义务 独占许可使用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基于合同约定的义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l、不得超过许可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 2、不得擅自改变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图样; 3、不得超越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4、不得跨越许可使用的地域; 5、产品或服务应达到一定的质量;等。 这些实际上是许可人在授权时施加于独占许可使用人的种种限制,是许可人行使所有权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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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使用的区别有哪些
1、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2、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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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朋友是一个出版方,专门投资有潜质的作家的作品,他认为他投资的作品他就拥有使用权,请问什么是著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许可包括哪些类型呢?
[律师回复]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
  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一是使用要有法律依据。二是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三是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四是不支付报酬。五是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以特定的方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行为,并且这种使用应当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利和财产权。
  值得指出,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排除在法定可以使用的范围之外,即法定许可使用一般受到著作权人声明的限制。此外,在使用作品时,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有以下情形: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作者事先申明不许使用);
  2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其他报社可以转载摘编(作者事先申明不许使用);
  3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网站可以转载、摘编(作者事先申明不许使用);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作者事先申明不许使用);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6广播、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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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中的时候就参加计算机大赛,其中一个软件应用获奖了,我申请了专利,准备转让,那么专利转让许可与专利转让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专利转让后不可以再使用。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专利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是两个概念。专利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专利发明人无权转让专利所有权,和使用权。专利权人才有权。
2.专利权人将专利的使用权(实施许可)出卖给其他人后,还可以再出卖给第三者,第四者。。。。或者自己实施。这种实施许可叫做“普通实施许可”。
3.另一种“实施许可”,叫做“独家实施许可”,专利权人与别人签订了“独家实施许可”合同,就不可以再许可第三者实施了。但是,专利权人自己可以实施。
4.专利权人与别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专利权转让”,则,原专利权人也不再可以实施专利了。因为专利权已经不属于原来的专利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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