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约定利息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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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没约定利息怎么计算问题带来帮助。
借条没约定利息怎么计算

一、借条没约定利息怎么计算

借条没约定利息的,应当认定没有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欠条,在主张还款的时候不能主张利息,即便是主张了利息,法院也会驳回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借条逾期利息怎么算

借条逾期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借条没约定利息怎么计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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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出具借条要怎么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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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如何计算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天数乘以利率。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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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出具借条要怎样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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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借条要该怎么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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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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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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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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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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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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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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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去年1月1日,我向李某借了10万元,借条约定借款到明年1月1日前归还,并约定了很高的利息。前几天,我与李某联系后提前把借款全部还给了他,可双方对如何支付利息意见不同。李某要求按原借条约定的2年时间计付,我觉得原借条约定的利息本来就较高,现我提前还了,就应按我实际使用借款的时间来计算。请问,我和李某谁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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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有口头利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有口头利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没有约定利息但是有口头利息怎么处理
口头约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你要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约定才可以。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的支持。
借条和欠条能一样吗
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口头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但是这种合同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信赖关系,一旦一方否认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则另一方很难举证,所以最好还是留下书面的证据。也就是俗话说得“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没有书面,至少也要有第三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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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31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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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借条要应该怎么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出具借条要应该怎么约定利息问题解答如下,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出具借条要应该如何约定利息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出具借条要如何约定利息
写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载明利息数额或者利息计算办法(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数额和利率,则视为无息借款。利率应不超过年利率24%,否则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为
5.31%,四倍则为2
1.24%。因而如果约定“月息两分”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为24%,即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约定利率时,应明确载明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利率的具体表示方法主要有:
(1)年利率:用%表示;
(2)月利率,用‰表示;
(3)日利率,用“/万”表示。
二、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注意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写借条,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年利率24%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三)写借条,注意写明还款期限。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
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三、借条无效的情形
(一)、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主张权利的,人民将不再保护。
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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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借款合同违约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合同的违约利息通常都是参照借款合同成立时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确定的,但是,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若双方在借款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利息,已经超过了同时期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4倍,这样的违约金利息是不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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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中怎么约定利率,民间借贷中如何计算利息?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中怎么约定利率利率的约定是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民间借贷带有一种投资性质在里面,如果利率约定不清,则容易影响投资的效果和期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利率是十分必要的。虽然我国法律允许民间借贷可以约定一定的利率,但是利率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出借方极有可能因此造成损失。关于利率的约定,我国法律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上述规定,即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我国法律虽然将民间借贷合同设定为合法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在借贷过程中本着自愿原则有高度的自治性,但是,一旦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上述规定的限度,我国法律对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予保护。
二、民间借贷中如何计算利息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现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将利息收回好象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其实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资的目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见,计算复利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吃亏的只能是出借方。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借条包括哪些内容,借条对利息约定过高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借条包括哪些内容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难免要借钱,那么怎样写好一个借条就变的很重要。一般来说,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
1、出借款人、币种、
2、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
3、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4、利率:和利息不一样,%利率为年息,‰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5、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6、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
7、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
8、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
二、借条对利息约定过高怎么办对于借款的利息,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统一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如何支付借款合同的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借条约定利息不明可以不还钱吗
[律师回复]
一、借条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借款利息过高可以不还钱吗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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