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一、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纠纷怎么解决流程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8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一键咨询
  • 150****6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3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上海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上海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深圳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一)在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二)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四)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生育险报销流程是如何样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生育险报销流程是如何样的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缴费标准具有当地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居民,只要是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是可以直接享受的,不用额外缴费。
二、享受条件
1、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期限之内;
2、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进行妊娠期间门诊产前检查以及住院分娩。
三、办理时限参保者在住院分娩之日起的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多于12个月,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手续的办理,要注意超过办理的失效是不可以办理的了。
四、申领流程参保居民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和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等费用,由参保者住院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对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会一并进行结算;若是不符合相关的规定的,个人需要全额承担。
五、报销资料《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参保人身份证;参保凭证;费用清单、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出院病情证明、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入院记录复印件、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产前检查补助申报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储蓄账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交的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申报资料。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各项检查项目出具的缴费凭证;参保者自身的身份证明;各项检查结果报告单。注意:
1、在外地分娩的参保者一定要把分娩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医院资质和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交的别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才能报销。
2、若是要代办的,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所以,大家若是要报销生育险的话,记得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办理的时限也不要错过。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流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生育保险的保险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
(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修订后《公司法》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二)注销登记程序
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4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女职工取环报销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女职工取环报销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取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取环证明;
2、取环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保险报销多少,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
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撤销假释的流程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重新犯罪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1993年4月10日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还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内犯新罪,是指实施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中包括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根据上述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假释后又犯新罪的,不论故意或过失,轻罪或重罪,也不论判处何种刑罚,均一律撤销假释。对于新罪实施于假释考验期内,被发现于考验期满外,是否撤销假释?若新罪过了追诉时效,应当撤销假释,但不数罪并罚;若新罪未过追诉时效,就应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对于新罪实施于假释考验期内,也被发现于考验期内,但新罪已过追诉时效的情况,也应撤销假释,但不数罪并罚。
2.漏罪的撤销。
《刑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这是我国刑法首次把漏罪作为撤销假释的条件。司法实践中,对于发现漏罪的,一般都是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但具体适用时应当注意两点:

(1)漏罪是什么性质,轻重如何,需不需判刑,需判何种刑,均不是所考虑的内容,但漏罪必须被发现于假释考验期且未过追诉时效;过追诉时效的,撤销假释但不数罪并罚。

(2)漏罪被发现于假释考验期满以后,不论漏罪过没过追诉时效,均不能撤销假释。
3.违法行为的撤销。
《刑法》第86条第3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刑法规定对假释考验期内有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撤销假释,主要多是考虑到这些犯罪分子仍然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对这些犯罪分如果不撤销假释,与假释制度不符。但是,由于这一规定过于原则,司法实践操作中往往出现一些问题,很难真正从实质性条件上准确掌握。因此,必须对违法行为范围和程度作必要的具体性规定,以利于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车祸后保险处理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车祸后保险处理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理赔流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
第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
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异地生孩子报销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是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险的。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申报。必须的几样证件: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住院期间的发票。
异地生育报销条件:
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0个月以上。
异地生育报销资料:
医保手册;
生育证;
婴儿出生证;
住院病历;
诊断证明;
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夫妻双方身份证。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申报-受理-审核-支付
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