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3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相关的法律规定。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注册类型是商标国际注册。所谓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规定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内能用吗?
商标是在马德里注册的,在中国是可以直接使用并受保护的,但前提是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的时间大约在2—3个月左右。如果不申请商标注册证明但后期遇到办理法律事务时,没有商标局出具的证明就会很麻烦。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是多少年,商标国际注册是指
[律师回复]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其中一条途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有关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注册商标国际注册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其法律效力如何 (一)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 《商标国际注册证》是国际局发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的,详细记录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书,通常自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由国际局直接寄给申请人(代理人)。由于按照《协定》进行的国际注册需要1年、按照《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需要1年半时间,因此,被指定领土延伸的国家在国际局发给申请人《商标国际注册证》后,还有可能对申请人的领土延伸申请予以驳回。 所以,该《商标国际注册证》仅能证明申请人已经办理了商标国际注册这一事实,却不能证明《商标国际注册证》上指定保护的国家都有效。能证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有效的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存在国际局的《商标国际注册簿》。 (二)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然而,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首次颁发商标注册证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注册证上记载的所有信息与所指商标当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同,另一种就是颁证时该商标的所有人及相关信息就已经与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 造成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即还没有被核准注册)进行转让、变更的权利。如果处于申请阶段的商标发生了变更或转让,也会出现两种情况:若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是变更后或受让人的相关住处;加果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没有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就还是最初申请人的信息,尽管此时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发生变化(商标局之后会核发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 对于商标注册后的转让、变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换发新证,只是核准后发给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这种情况说明仅凭注册证不能表明该注册商标真实的法律状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注销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办理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其他手续时需要交回原注册证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两处提到:《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而其他诸如撤消、撤消注册不当、有效期满未续展而注销,以及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期满未办理移转手续而被注销等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未规定要交回注册证,即使前述两种须交回注册证的情况,也未规定不交回将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因此实际情况是,很多注册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并不交回注册证,造成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效注册证。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但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核准注册的商标的理解并不一定很准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时商标图样中会有不能专用的部分,所以仅凭注册证的表述不能说明该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标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仅因一个商标注册证而上当受骗者为数不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作为无形资产合资合作入股时,当事另一方切莫仅凭对方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该商标权真实有效。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企业应首先通过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来了解其真实的法律状态,然后再做出决定。同样,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首先弄清涉案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不能仅凭一个《商标注册证》就草率做出处理决定。 尽管《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一定能够表明所述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但作为一种由国家颁发的证件,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仍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应该注意,既不一味相信《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也不要视其为儿戏。
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回复]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其中一条途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有关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德国注册商标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1、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申请人在国内必须有真是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如果没有具体的住所,申请人应该具备我国的国籍。2、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等等。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德国注册商标有哪些途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德国注册商标有哪些途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注册德国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注册德国商标的申请?
注册德国商标应该进行如下的申请:1、受理商标注册通知书。2、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3、登报公告。4、准备所需材料清单。5、申请人信息。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要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要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1、申请程序
(1)根据《协定》、《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
②在我国有住所;
③拥有我国国籍;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商标局可以提供翻译。
(3)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5)费用
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应向国际局缴纳基础注册费、附加注册费(如需要时)、补充注册费或其它单独规费和向商标局缴纳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手续费。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后,将核算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按该通知单的要求,可以用人民币向商标局结算,也可以直接用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结算(见附件
四、五),但必须向商标局寄送汇款证明,同时向商标局缴纳手续费。
(6)商标公告、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通知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一经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后,即由国际局负责刊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每周公告一次,任何人均可订购;商标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有关通知,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代理人。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际商标注册有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海外商标注册条件是什么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首先要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中国有住所。 3、拥有中国国籍。 二、海外商标注册的方式有哪些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式: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同时向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2个成员国。 2、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 3、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如欧盟商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 中国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开辟的国际市场,来选择自己的商标进军国际市场的方式。由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手续简便、费用低廉、时间快捷等优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 三、海外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注册方式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2、申请准备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册该译名)。 (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3)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4)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如何理解商标国际注册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其法律效力如何 (一)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 《商标国际注册证》是国际局发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的,详细记录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书,通常自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由国际局直接寄给申请人(代理人)。由于按照《协定》进行的国际注册需要1年、按照《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需要1年半时间,因此,被指定领土延伸的国家在国际局发给申请人《商标国际注册证》后,还有可能对申请人的领土延伸申请予以驳回。 所以,该《商标国际注册证》仅能证明申请人已经办理了商标国际注册这一事实,却不能证明《商标国际注册证》上指定保护的国家都有效。能证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有效的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存在国际局的《商标国际注册簿》。 (二)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然而,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首次颁发商标注册证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注册证上记载的所有信息与所指商标当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同,另一种就是颁证时该商标的所有人及相关信息就已经与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 造成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申请人在申请阶段(即还没有被核准注册)进行转让、变更的权利。如果处于申请阶段的商标发生了变更或转让,也会出现两种情况:若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是变更后或受让人的相关住处;加果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没有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就还是最初申请人的信息,尽管此时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发生变化(商标局之后会核发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 对于商标注册后的转让、变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换发新证,只是核准后发给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这种情况说明仅凭注册证不能表明该注册商标真实的法律状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注销的商标,《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同样没有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同一个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续展与否,其注册证本身的记载内容是一样的,都超出了它的有效期。然而实际上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状态,一个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另一个则因过期注销而无效。 办理与注册商标相关的其他手续时需要交回原注册证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只有两处提到:《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而其他诸如撤消、撤消注册不当、有效期满未续展而注销,以及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期满未办理移转手续而被注销等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未规定要交回注册证,即使前述两种须交回注册证的情况,也未规定不交回将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因此实际情况是,很多注册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并不交回注册证,造成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效注册证。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为限。但很多人对于什么是核准注册的商标的理解并不一定很准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有时商标图样中会有不能专用的部分,所以仅凭注册证的表述不能说明该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标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仅因一个商标注册证而上当受骗者为数不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作为无形资产合资合作入股时,当事另一方切莫仅凭对方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该商标权真实有效。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企业应首先通过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来了解其真实的法律状态,然后再做出决定。同样,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首先弄清涉案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不能仅凭一个《商标注册证》就草率做出处理决定。 尽管《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一定能够表明所述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但作为一种由国家颁发的证件,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仍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应该注意,既不一味相信《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也不要视其为儿戏。
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哪些途径可以进行商标注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吗?
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根据德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者、或自然人。德国商标注册保护对象 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音响,立体等。商标不经注册不能受到保护。商标注册公告后,在先权利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什么是指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回复]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其中一条途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有关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8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标国际注册有多少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律师回复] 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由于商标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要使自己的商标在国外获得保护,其中一条途径是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并向有关国家申请领土延伸。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在本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可先就 “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既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国际注册手续有哪些
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厂商识别代码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三套(分别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人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和申请人所在企业内部存档保留。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可直接在在线填写注册登记表等步骤。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国际商标注册的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 “ 代理机构 ” 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三)申请准备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 1 )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 2 )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 3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 4 )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 5 )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 6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一单一国家注册:单一国家注册就是无前提条件地向目标国申请商标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优点是便捷、灵活,不需要以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为前提。
2、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二马德里国际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迅速增长的申请方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渠道。其主要优点是,一次提出申请,可以同里指定数十个缔约国;官费相对便宜;指定国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效;维持商标有效的费用较低。
3、海外商标注册的途径之三欧盟商标注册:注册欧盟商标,这种途径的好外是费用省,对于申请人来说程序比较简单,一旦获得批准,在全部欧盟国家有效。其缺点是,只要申请的商标与欧盟任意一个国家的在先权利有冲突,就可能被提出异议而不能批准。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办理国际商标注册的难度比国内商标注册更大一些,因为不同国家对于商标注册有不同的要求,其相关的商标法法律法规也不仅相同,如果您要申请国际商标,不如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更安心。
应该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程序
(1)根据《协定》、《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
②在我国有住所;
③拥有我国国籍;
(2)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直接办理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商标局可以提供翻译。
(3)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办理。但申请办理与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论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局均以收文之日为申请日期,并编申请号。手续齐备后,商标局在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请书寄国际局;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应向国际局缴纳基础注册费、附加注册费(如需要时)、补充注册费或其它单独规费和向商标局缴纳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手续费。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后,将核算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按该通知单的要求,可以用人民币向商标局结算,也可以直接用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结算(见附件四、五),但必须向商标局寄送汇款证明,同时向商标局缴纳手续费。
(6)商标公告、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通知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一经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后,即由国际局负责刊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每周公告一次,任何人均可订购;商标注册证、续展证及其它有关通知,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申请人、注册人或其代理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什么类型商标注册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