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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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是5万元以上,这是根据银行的转账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银行的大额的转账一般指的就是转账,现在在5万元以上的。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是多少,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是多少?

一、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是多少?

1、恋爱期间大额转账的大额一般是超过5万元以上,因为银行大额转账一般是指转账金额在5万元以上。

2、另外,如果含有特定的条件,比如情侣之间明确是借款的、或者没有说明用途的大额转账可以要求返还。

3、但是,一些小额几百,或具有特殊含义金额以及特殊的日期,购买的一些物品会认定为是赠与,除非一方明确愿意返还的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情侣分手后能要回恋爱期间的花费吗

1、不能。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相互或者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数额不等的款项,只要未明显超过双方经济条件允许范围,均系以示爱为目的的自愿支出费用,符合人们关于婚恋行为的日常生活习惯,不属于不当得利

2、分手后,一方起诉返还恋爱期间共同花销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积极的增加和消极的增加两类。获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2、他方受到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即积极损失,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即消极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根据: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如果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法律上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构成不当得利。

三、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配

1、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之后的财产归属,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所得财产应认定为个人所有,包括个人的工资收入、继承的财产以及其他个人所得,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2)而对于双方共同生产、经营获得的收入或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3)同居关系并非法律所认可的共同关系,故双方共有的财产不应是共同共有,而应认定为按份共有,在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明确双方各自的份额。

3、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是多少,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谈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予的金额,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指的就是5万元以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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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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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恋爱期间花费属于赠与还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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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恋爱期间借款,即使结婚后也应予以返还,除非婚前债务是用于结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或存在债务婚后抵销或部分抵销情形。男女结婚后仍是的个体,也排除了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可能。
在实践中,对于情侣之间借钱要不要还的问题,要看该借款最终有没有被终止,而有关终止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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