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被征收政府怎么赔?

最新修订 |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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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小产权房征收赔偿问题:赔偿依据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中的补偿措施,包括房屋实际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生产中断或经营损失补偿等。尽管小产权房缺乏实质产权,但属于当地集体组织成员的持有者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城市居民购买的小产权房则无法直接获得补偿金。
小产权房被征收政府怎么赔?

一、小产权房被征收政府怎么赔?

关于小产权征收赔偿事宜的详细解释如下:

在小产权征收过程中,具体的赔偿依据主要取决于,市级及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的过程中所给予被征收者的补偿措施。

这类补偿措施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被征收房屋实际价值所给予的相应补偿;

其次,由于征收行为涉及到搬迁和临时安置工作,因此会相应地提供相应补偿;

另外,对于因为征收行为而导致的生产中断或者经营损失等情况,政府也会给予适当补偿;

然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小产权住房因为缺乏实质性的产权,所以在接受租赁或者投资时可能面临一定风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小产权房都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拆迁补偿款项。

实际上,只要持有小产权住房的个人或团体属于当地的集体组织成员,那么他们就有权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拆迁补偿款。

而针对那些从城市居民手中购买了小产权住房的购房者,他们并不能够直接从国家相关机构获得拆迁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小产权房被拆迁如果拿不到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

下列情况下,小产权房被拆迁拿不到补偿:

1、对于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小产权房没有补偿;

2、对于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小产权房可以得到相应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产权房被征收政府怎么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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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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