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何富文律师
何富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45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中,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中标人及合同额。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工程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这就要求尽量完善招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但是目前的现状是招投标过程中时常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本文结合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简要地对招投标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

一、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众所周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需要相应资质,而招标人、投标人也需要对应资质或满足相关要求。

《招标投标法》第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是有招标项目、依法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比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有专门的资质或等级要求。

涉及的资质管理规定、办理要求以及具体每一项资质的承包范围可以参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最新版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此外,外地企业还需要办理备案证。比如四川省的入川备案证,具体办理要求可查阅《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之规定。

二、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中标人及合同额。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3项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000年发改委公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改委令第3号)、2001年四川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2001]9号),均对上述三项必须招标的项目分别进行了细化说明,在此不再赘述。此外,2001年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也对此做了相关规定。

三、合同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上来说,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而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是承诺,且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当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就已经成立。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还需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正是《招标投标法》特别规定了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所以会导致人们对合同成立时间的不同理解。

合同成立应当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准。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依约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而投标人拒签合同的,投标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小编语:关于目前司法实务中的中标通知书效力认定问题,请参见本微信号所推送之第6期文章《判例分析-关于中标通知书的效力》,回复20140619查看。)

四、招投标阶段需要的法律服务

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组织工作繁杂。对于招标单位而言,选用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专业的律所无疑是最优的选择。这些机构可以编制完善的招标文件,严格按程序组织评标,参与到合同签订之前的谈判协调,督促合同的执行和协调执行过程中的矛盾。

对投标单位而言,投标前一定要慎重注意招标单位的资质、资金等情况,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了解招标人的企业构成及经营状况,包括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防范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发生重大不可控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工程款无法回收的风险。资信调查中的工商登记资料查询根据工商要求,必须由律师或律所开具的介绍信方可进行。资信调查仅作为风险控制的事前预防阶段,而过程中的跟进工作亦是必不可少的。比如投标文书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还或者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工作,则可以由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全程跟踪。

企业在招标过程中,需要避免出现法律规定的导致中标无效的风险。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共列举了六大类中标无效的情形,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可以参看法条规定。据此,制定规范的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程序,公正、公平评标,选择信誉好、技术强、管理规范、真正具有履约能力的中标人,可避免或降低废标或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风险。

五、结语

招投标程序是为了控制后期履约风险,但该程序过程中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风险,建筑工程招投标,不仅资金量大、涉及面广,而且关系到了公众利益和民生问题,因此更需要全面把控每一环节风险。现在大中型的工程项目多有律师或企业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过程跟踪,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工发挥了相应作用。

六、相关法律法规

1.《招标投标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

4.《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改委令第3号)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7.《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川建发[2006]101号)

8.《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2001]9号)

律图小编整理本文旨在与大众享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律师们会及时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6.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问题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3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建设工程在招投标阶段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
招标投标法中有两种情形将导致建设施工合同无效。1、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2、中标无效的(二)通过招标投标但未获得合理低价。防范对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重点是:  
1、主要针对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主要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  
①工程进度。  
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3、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5、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  
6、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7、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9、负责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10、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征地建筑费用算不算在公路招投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2016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
流程包括: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自的招投标工作,对于其中的重点如,招标的条件,招投标的有限期限,对开评标人员的要求,以及中标后各方相应的工作都应熟悉掌握。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38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筑工程招投标行政复议,你哪里如何
[律师回复]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1、招标人准备工作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4、资格预审5、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六、接收投标文件七、抽取评标专家八、开标九、投标文件评审十、定标十1、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十2、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十3、退还投标保证金。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招投标人须注意八大问题
招标文件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如密封、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内容,我们归纳成“投标人八个最应该知道的问题。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一项工程投标投到了,要签订一份合同书,所以要咨询一下,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书的范文有可以参考的吗?
[律师回复]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六,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期限: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就特定建设项目诱引多个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作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自身情况拟定标书参与投标,然后由招标人以法定方式开标决标,选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有关合同。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朋友是两家建筑工程公司的股东,前段时间市里发布一个招投标的市政项目,朋友想要参与竞标,现在已经进入报名阶段,我们想要了解下具有相同股东的公司能投同一个标吗?
[律师回复] 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是能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的。
股东的权利:
1、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2、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4、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5、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因此相同股东的两家公司是能对同一个项目进行投标的。
建筑工程报建与备案的区别?如施工合同、招投标、质量、安全报建,备案
[律师回复]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问题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