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应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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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风险防范1、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调查,对房产基本信息进行详细了解。2、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1、在取得产权之前,尽量少交房款。2、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3、买卖合同中,应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提高违约成本,应对房价波动,以避免一方恶意违约。

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应注意什么

现在社会的房价,一个劲的往上涨,对于一些平民老百姓来讲,这确实是亚历山大。那么就选择去购买二手房,相比较而言都能减轻负担。那么问题也就出现了,二手房可靠吗?有风险吗?这个要看你选择是什么样的房子,当然也有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就跟着小编一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吧。

购房风险主要存于三方面

1、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  

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使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标的房屋所存在的风险。  

此方面的风险主要有:(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问题。

3、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若手续不全或交易违法,权属变更将无法登记,房屋交易也将无效。

签约时别忘对细节进行约定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租赁或存在其他共有人。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实践中,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购买人应该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与出卖人直接协商房屋价款。此外,购买人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房屋附属设施的价款也应该明确。购买人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约定,包括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及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等。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协议中必须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余款支付时间等内容,房款支付是先付款后办产权过户还是先办产权过户后付款,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交房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5、权利瑕疵担保条款。购买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对所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做出担保,以尽最大努力维护自身的权利。

6、关于房屋其他瑕疵的约定,如凶宅等,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以上就是二手房交易会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详细介绍,所以大家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避免以后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未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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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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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风险怎么防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权属审查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为慎重起见,购买者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购买的房屋产生产权争议。 二、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购买人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购买人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共有财产审查 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主体共有的(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其他权利人,时候具有异议登记事项。 四、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买卖前,购买方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五、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六、优先购买权审查 购房人应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七、有无禁止买卖情形 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列入动迁范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八、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审查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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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
[律师回复] 建议买方按流程办理二手房过户,否则将面临以下风险:

1)一房二卖房产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因此即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又做了公证,卖家如果又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并且过了户,则房屋也是归他人所有,原买家只能要求卖家承担违约的责任。

2)卖家用房子抵押贷款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卖家有经济问题,不排除卖家会拿着房屋的产权证去抵押贷款的。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还清,房屋还在抵押,就无法过户。

3)房屋被查封在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房产的权属仍是原业主的。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业主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可能会导致房产被查封。同时,一旦卖家因其他债务被诉至,可查封该房产,到时该房产将避免不了被拍卖的风险。

4)违约风险延迟过户的房屋产权归原业主,容易受房价变动影响,导致合同毁约。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

5)产权人死亡买家与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后,如果卖家过世,买家就不得不一一找到该出卖人的众多继承人,先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因此,建议买方一定要按流程办理过户,保障自身的权益。
如何防范购买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购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细节的问题 1、写清楚每个程序办理阶段的时间点,例如哪天之前办完赎契、哪天之前办完贷款、哪天之前完成过户手续,避免交易被无限期拖长; 2、买学区房特别要注意,必须在二手房买卖合同里写上:在过户前由卖方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查询户口及学位是否占用—这一点很重要,一定要在过户之前查实,不然后面的手续就会很麻烦; 3、在违约赔偿一栏,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这样卖方就不好随便返价了; 4、写清楚付款的时间点,而且,首期付多少、过户时付多少,收楼时付多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至少预留1万-2万元尾款,等到顺利收楼之后才付清,而不是过户当天付清,中介费也一定要预留一部分在顺利收楼之后才付清—地产经纪当然会用行规来反复要求你过户当天就要付清,但预留尾款这一条一定要坚持,避免收楼时出现不愉快的状况; 5、物业维修基金卡可以看情况跟卖方协商,如果对方有,必须过户后交给你;如果没有,就要看看这个物业的维修基金卖方有没有交,如果没交,是否需要你承担,具体金额是多少?这些一定都要问清楚,因为很多人都不了解,比较容易忽视; 6、如果是带租约买的房子,要跟卖方协商好怎么交接租约,哪个时间点之前房租归谁收、租客的押金如何处理?最好能在过户之前就跟租客联系一下,多方面了解房屋的问题、租约的押金是多少。这一点很多买家都会忽略。 7、所有手续都办完了,过户也办好了,按约定时间收楼,此时要查清楚水电、煤气、电视费、管理费有没有欠费;带租约买的,还要查清楚卖方有没有扣留租客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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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
一)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二)确定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三)明确付款方式(四)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时间。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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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交易时如何防范买方过户时的风险??
[律师回复] 建议买方按流程办理二手房过户,否则将面临以下风险:

1)一房二卖房产并不是谁的合同先签订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过户到手才算是谁的。因此即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又做了公证,卖家如果又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并且过了户,则房屋也是归他人所有,原买家只能要求卖家承担违约的责任。

2)卖家用房子抵押贷款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卖家有经济问题,不排除卖家会拿着房屋的产权证去抵押贷款的。如果到了约定过户的时间,贷款仍然没有还清,房屋还在抵押,就无法过户。

3)房屋被查封在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房产的权属仍是原业主的。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业主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可能会导致房产被查封。同时,一旦卖家因其他债务被诉至,可查封该房产,到时该房产将避免不了被拍卖的风险。

4)违约风险延迟过户的房屋产权归原业主,容易受房价变动影响,导致合同毁约。房价上涨过多,原业主可能宁可赔违约金也不办理过户。

5)产权人死亡买家与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后,如果卖家过世,买家就不得不一一找到该出卖人的众多继承人,先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再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因此,建议买方一定要按流程办理过户,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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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二手房交易如何防范风险?
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第三,鉴定为危房的房屋1、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2、确定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3、明确付款方式。4、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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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怎样防范二手房买卖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购买没有产权的房屋具有很大的风险。实践中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做法: 做法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预合同,也就是约定将来某个时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样的话,二手房买卖预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存在问题。但是,一旦将来卖房人不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而只能追究卖房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做法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为卖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生效。这样的话,是可以有效避免二手房买卖合同被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 二、如何控制买无证二手房风险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 (二)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三)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四)“一房二卖”不可不防。 三、小产权房的特征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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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购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如何防范
1、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2、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3、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4、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设施。5、了解装修的状况。6、物业管理的水平。7、了解往后居住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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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定金的风险怎样防范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定金的风险怎样防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规避二手房定金风险
一、定金并非越多越好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但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多收取20万元。
二、注意定金vs意向金vs订金的不同
意向金: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不会对卖方构成约束。支付定金一定要签署定金合同,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订金: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三、了解定金罚则
很多二手房交易双方都听说过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规定,那么具体的实施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
其次,如果卖方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需将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
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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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如何防范买卖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购买没有产权的房屋具有很大的风险。实践中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做法: 做法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预合同,也就是约定将来某个时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样的话,二手房买卖预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存在问题。但是,一旦将来卖房人不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而只能追究卖房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做法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为卖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生效。这样的话,是可以有效避免二手房买卖合同被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 二、如何控制买无证二手房风险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之风险。 (二)房屋的交付时间、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不确定。 (三)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四)“一房二卖”不可不防。 三、小产权房的特征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风险防范有什么好处
[律师回复] 一.风险防范有什么好处风险是指某一行动有多种可能的结果,而且事先估计到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但行动的真正结果究竟如何不能事先知道。风险防范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察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利益。主要指防范有危险的事件等,证券交易的风险防范通常可以从制度、检察和自律管理等方面着手,以达到消除或减缓风险发生的目的。二.如何化解企业常见的风险化解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措施。企业的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项目。防范流动性风险的目的是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应该确定最优的现金持有量、最佳的库存量以及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等。我们都很清楚持有现金有一个时间成本的问题,手中持有现金过多,显然会由于较高的资金占用而失去其他的获利机会,而持有现金太少,又会面临资金不能满足流动性需要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确定一个最优的现金持有量,从而在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化解经营风险的主要措施。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确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因此企业在确定生产何种产品时,应先对产品市场做好调研,要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销售价格是产品销售收入的决定因素之一,销售价格越稳定,销售收入就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稳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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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应谨防哪些风险?
来自房屋本身方面的风险。1、对房屋所在片区考察不仔细。2、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3、房屋产权问题。来自中介方面的风险1、中介公司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差价。2、中介公司有意隐瞒房屋所在地段不利于购房者的规划情况和房屋质量问题。3、签订不公平合同。4、中介公司操作流程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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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防范垫资施工风险的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要对建设单位资信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
如果是首次合作的建设单位要更加小心,必要时请律师和会计师做尽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开发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单位的注册情况,特别是注册资金的额度,这是对外承担责任能力的基础;调查项目资金的来源以及到位情况、注重既往经营业绩、履约能力以及社会信誉等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调查。

二,争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
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包括抵押、质押或保证),如果有担保,对施工企业垫资款的回收是极其有利的。这个条款虽然在目前条件下还比较难以争取,但是并非不可能,而一旦争取到则企业的经营风险将会大大降低。目前北京已经有地方立法及政府规章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己经明确该项制度,施工企业可以积极努力,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将这一内容固定下来。

三,深化中间结算,不放松竣工结算。
建筑工程的结算周期很长,工程造价的争议常导致拖欠款债权不落实,使施工企业诉讼无据。因此,按照国际惯例,加强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就显得尤为重要,中间结算可以使承包人处于比较公平的地位,且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比较容易保全。强调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竣工结算。竣工工程的拖欠款的风险性是很大的,必须在竣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竣工结算。作为施工企业,首先要收集并整理好原始凭据,保存好各项签证,抓紧建设方实物供料的结算和已付工程款的核对,为竣工结算创造条件;竣工拖欠一旦发生,清理催讨要落实到个人,并辅以对责任人考核的奖罚激励措施。

四,对特殊的房产项目采取特殊的措施。
房地产预售项口业主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预测到其未来付款可能有困难的,施工单位应当与其先签订成本价回购房合同,后针对回购房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购房不是目的,待建设单位工程款还清后释放回购房。也采取其他担保措施,防止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完全销售建筑物,使得施。’L企业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

五,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施工企业的法定权利。
但适用合同法的该项权利,施工企业必须在履约过程中为此适用创造充分的条件,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即工程竣工后28天内向业主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发包人确认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结算报告;发包人逾期不结算的承包人应当向其发出催款函。与发包人协商就其承建的。工程折价或申请拍卖,其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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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要注意的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交易要注意的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一)来自交易主体方面的风险
即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二)来自交易房屋的风险
主要有:
1、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人拆迁范围;
2、房屋权属存有争议;
3、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4、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5、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8、交易房屋存有质量瑕疵。
(三)来自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极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因此,若手续不全或交易违法,权属变更将无法登记,房屋交易也将无效。
(四)来自房屋评估方面的风险
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
(五)来自二手房交易合同方面的风险
主要为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引发争议,或交易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风险,可从以下儿方面人手加以防范:
1、交易双方应对对方的资格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判断。作为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证件,并到登记机关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判定拟购买房屋的可买性和安全性;作为出卖人,可要求买受入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收人证明等材料,以便对其资信能力作出评判。
2、作为出卖人,应对买受人的支付能力等相关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判断。作为买受人,则应对一拟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如地点、户型、结构、价位、朝向、装修情况、共有情况、出租情况、抵押情况、房屋用途等)、房屋的市政配套情况、物业管理情况、房屋所在地区周边环境,从而对拟购买的房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3、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首先委托信誉良好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以避免评估价偏高或偏低;
4、双方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尽可能地在合同中详尽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相应的处理对策,尤其是要明确违约的法律责任。一份完善的合同将有助一于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纷争,从而有利于保证交易目的顺利实现。
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权属审查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为慎重起见,购买者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购买的房屋产生产权争议。 二、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购买人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购买人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共有财产审查 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主体共有的(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其他权利人,时候具有异议登记事项。 四、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买卖前,购买方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五、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六、优先购买权审查 购房人应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七、有无禁止买卖情形 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列入动迁范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八、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审查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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