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纠纷】成功阻击妻子设置的虚假债务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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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A男与B女感情不和,A欲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却收到法院传票,C起诉AB二人,要求偿还借款及本金52万余元,并冻结了A帐户的存款52万余元。然而据A的陈述,以及本律师了解的情况,该债务并不存在……
【夫妻债务纠纷】成功阻击妻子设置的虚假债务

案情简介

A男与B女感情不和,A欲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却收到法院传票,C起诉AB二人,要求偿还借款及本金52万余元,并冻结了A帐户的存款52万余元。然而据A的陈述,以及本律师了解的情况,该债务并不存在,是B了为占有A帐户内的存款而与C串通所做的恶意诉讼。通过本律师的努力,法庭查清了事实,原告自行撤诉,而B不仅未能如愿,相反还在接下来的离婚诉讼中失去了主动权,而我方当事人A男却获得了最满意的结果。

办案思路及心得

既然债务是虚假的,那么借条就不可能是真实的,本律师当庭要求对证据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同时前期律师还收集了B女亲口承认债务数额仅10万元的证据,在庭审时成功说服法官相信我方观点,并要求法庭就借款的细节问题分开询问原告C以及被告B,结果二人对细节问题的回答破绽百出,原告只得撤诉了事,B女偷鸡不成蚀把米。

裁判结果

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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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认为,30万元借款属于她个人的借款,并用于农家院建设,当时借款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由她个人偿还,不应由李某和葛某承担,理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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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辩称,本人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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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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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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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对于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的介绍。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夫妻不能以离婚的方式来逃债。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来承担莫须有的债务,这显然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如果您在现实中遭遇对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不要盲目承担,应对这笔债务进行鉴定,如果您不知道怎么辨别,不妨寻求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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