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赵璐律师
赵璐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355人
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不少离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之后都会再进行一下公证,这就让很多人都因为离婚协议必须要经过公证之后才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那事实真的如此吗?关于离婚协议公证生效的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清楚离婚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经过了公证之后才会生效,也就是说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备要件。一般来讲,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7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赡养协议有效吗,赡养协议的有效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赡养协议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可见,赡养协议的订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主体仅限于赡养人之间,不包括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 (2)赡养人之间签订的赡养协议必须征得老年人的同意才有效; (3)赡养协议的签订要以遵守法律规定为前提。 需要注意的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自行订立合同而免除。子女之间签订的分别赡养协议是无效的。 子女赡养义务包括哪些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4、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5、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6、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7、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对于赡养协议来说,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侵害了被赡养人的权益,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但赡养的责任是不能够免除的。
口头协议有效吗?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t  口头合同其实指的就是双方的当事人通过电话等的口头形式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但是没有任何书面等的载体来表现合同的内容。那么关于口头合同法律效力是什么t  口头合同的效力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t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t  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t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t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t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t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t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才生效吗
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了解到,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而不办理公证手续也不会影响到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以公证手续为生效要件,不公证也是可以生效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入股协议有效吗,入股协议无效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股公司协议无效时,入股人怎么办 签订股权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入股公司协议无效时,入股人可以提讼。 股权协议又称股权转让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由于股权转让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转让方与受让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一般都需要签署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有些地方还要求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或鉴证,才可以作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依据。 其内容包括: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那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和最后工商年检的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特殊行业的经营许可。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婚内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无效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效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而赠与合同又是实践合同,以履行为生效要件。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赠扶养协议要公证后再生效吗
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了解到,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而不办理公证手续也不会影响到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以公证手续为生效要件,不公证也是可以生效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公证后才生效
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了解到,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而不办理公证手续也不会影响到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以公证手续为生效要件,不公证也是可以生效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协议书是否有效,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规定
[律师回复]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但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同时,由于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也无需制作调解书。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调解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那些数额不大,经调解能够当庭履行的民事案件,因已无执行内容,人民无需制作调解书。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主要指没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 第一,结束诉讼程序。调解是人民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人民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民事争议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第三,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行。调解协议生效后,民事纠纷已依法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届满后,还可以 第二次,请求审理解决。 第四,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当事人一旦接受调解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了上诉权。因此,无论是在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不能提起上诉。 第五,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如果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