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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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喜欢通过租房的方式代替买房,既方便又便宜,但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也许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该怎么办?房东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方面的知识,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房东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违约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违约金的支付问题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在租赁合同中,合同双方可以就违约金的金额等等事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形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虽然约定违约金不像法定违约金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受到国家干预。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 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

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欢收定金,来减少租客毁约的风险。但是定金不单单是限制租客的行为,对房东的行为也有限制效力。如果房东在收了定金后反悔不愿意将房子出租给租客,那么房东需要赔偿租客双倍的定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和订金以及意向金的法律效力不同,定金的法律效力更强更明确,无论是哪一方违约,都要付出定金数额的赔偿。而订金没有明确的责任说明,订金的赔偿更灵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意向金和订金类似,法律责任也不明确。因此租客在租房前支付的费用一定写明是定金还是订金。

小编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关于房屋租赁房东违约的问题,上文中提到了三种房东违约的情形。房东违约以后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双倍的定金。相信您对于房屋租赁房东违约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律图,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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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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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租约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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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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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房东隐瞒拆迁情况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子租到拆迁,承租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租赁合同有关于拆迁内容的条款的,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出租人将即拆迁的房屋予以出租,存在隐瞒、恶意欺骗、或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因不可抗力导致需解除租赁合同,未及时通知承租人而造成损失的,出租人需赔偿损失。
因房屋遭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如果房东已尽到相应义务,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解约事宜。有关争议问题建议可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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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遭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如果房东已尽到相应义务,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解约事宜。有关争议问题建议可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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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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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中房东隐瞒拆迁情况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中房东隐瞒拆迁情况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子租到拆迁,承租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租赁合同有关于拆迁内容的条款的,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出租人将即拆迁的房屋予以出租,存在隐瞒、恶意欺骗、或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因不可抗力导致需解除租赁合同,未及时通知承租人而造成损失的,出租人需赔偿损失。
因房屋遭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如果房东已尽到相应义务,建议与房东协商处理解约事宜。有关争议问题建议可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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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后,租赁人如何维权,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如何处理 1、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可以在多长时间请求法律保护? 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即自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之日起,如出租人在一年内不向承租人催收租金,则一年后,出租人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不再对出租人的债权给予强制保护,出租人向后,会驳回出租人的诉讼请求。出租人只能自己向承租人主张。 2、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怎么办?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允许,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3、承租人提前退租怎么办? 承租人提前退租,属于违约,出租人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4、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房屋怎么办?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拒不迁出房屋,出租人可以选择向人民,要求承租人迁出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现实中,有的部分承租人,特别是从事经营性业务的,由于生意不好或由于其他原因,可能一走了之,走时房屋内还有部分遗留物品,很多情况下,出租人不知道承租人的去向,也无法到。这时,出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自行将房屋收回,但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拍照、录像),将屋内物品一一登记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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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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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违约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
1、在租房的时候,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而且也没有提交通知自己的情况下,把房子收回,这种情况属于房东违约 ,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剩下的租赁期限用和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的。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租房违约金多少
1、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合同中约定好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约金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违约金的多少。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共同协商来决定,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三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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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妥善保管责任,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租赁合同之装修条款
1、明确约定装修条款,经过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是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原来的结构。
2、明确约定租赁期满时装修附加部分的归属,在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保留返还时的现状,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出租方,但给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给予出租方一定补偿。
二、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及配套设施,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的各项配套设施,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三、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房屋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并负责房屋的安全防范及维护,以保障承租方能正常使用房屋。
四、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的上您的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与我联系。
二房东房屋租赁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转租房屋的,需要经出租人的同意,所以二房东取得出租人同意后,可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可以参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二房东房屋租赁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转租房屋的,需要经出租人的同意,所以二房东取得出租人同意后,可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可以参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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