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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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呢?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五类情况,在这五种情况下,不同的主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同的法律文书分别有不同的法定期限。

1、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2、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3、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在3个月内提出。

4、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年,计算方法与海关作为申请人时相同。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

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解答,详细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具体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吧。同时还需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具体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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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而且,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此强制执行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支付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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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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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此强制执行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支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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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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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但没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按照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向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还是没有钱归还的,会采取中止执行的方式处理,但要注意地是,当事人应该时刻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对方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不用担心时间长久的问题。 不过,实际中还是会出现对方一直没有财产的情况,所以,这样等待还是会比较长的。其实,要看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不仅仅在于实际上的钱款多少,还包括被执行人有没有价值较高的房产和车辆等,所以,要是有这些的话,其实也可以拿去执行。要是依靠你自己的能力没法了解对方底细的,那么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 在实际中,当事人向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要按照以下步骤: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需要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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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费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所需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执行费如果是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额,一件50元到500元。如果有价格或者是追债这种的,价格不超过10000元的,一件50。剩余的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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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人没有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多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案件审结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那么就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
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规定的情形包括: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因此,强执执行上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但并非以时间计算,而是考量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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