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延长多久?具体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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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胎比普通剩余加长15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胎产假延长多久?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二胎产假延长期限

二胎比普通剩余加长15天。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二胎产假规定

一胎和二胎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可以被看做生二孩的鼓励政策。同时作出以下规定: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

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从上文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对于开放二胎的鼓励力度十分之大,二胎产假延长就是很好的例子。但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虽然我国目前为了改善老龄化鼓励二胎,但并不支持三胎的,对于单独三胎并无照顾,甚至还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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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五条 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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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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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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