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募集的合作模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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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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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并购基金,据悉,上海国际集团拟牵头组建规模达百亿的人民币海外并购基金,证券公司有望作为出资方参与其中。2、合资组建并购基金,除与地方政府合作外,不少券商也会选择与国际知名资本巨头开拓并购业务。3、直投模式。
并购基金募集的合作模式有哪些?

一、并购基金概述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

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从历史数据看,国内的并购基金一般投资期限通常为3到5年,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从投入到退出一般需要5到10年时间,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可达到30%左右。

在投资方式上,并购基金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极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标的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企业。

并购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

二、并购基金的募集合作模式

目前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募集合作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技术支持,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背书为并购基金资金募集与后期退出提供便利渠道。

1、设立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积极作用

(1)提高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估值

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势必将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扩大上市公司影响。由于并购风险可控,预期明确,股价会有较大幅度上涨,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市值。

(2)杠杆收购,占用公司少量资金

通过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上市公司只需付出小部分资金,且可以根据项目进度逐期支付,其余资金由并购基金管理人进行募集,即可锁定并购标的。

(3)充分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经验,规避各类并购风险

并购工作实施过程中一般可分为三类风险:

实施前的战略决策失误风险;

实施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实施后的整合风险。

PE机构具有先进的投资技术及专业的资产管理才团队,在行业分析、并购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经验丰富;PE机构拥有高超的谈判技巧,保证在最佳时机、以最合理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PE机构的上述优势可弥补上市公司在并购实施过程中的短板,规避大部分并购风险。

2、并购基金发起的出资比例及资金募集

根据PE机构及上市公司出资比例可以将并购基金划分为五种模式。

模式一:PE机构出资1-10%,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资10%-30%,其余资金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模式二:PE机构出资1-2%,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作为单一LP出资其余部分

模式三: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一并)与PE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该公司作为GP成立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出资20-30%,上市公司与PE机构共同负责募集其余部分

模式四:上市公司出资10-20%,结构化投资者出资30%或以上作为优先级,PE机构出资10%以下,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模式五:上市公司出资10%以下,PE机构出资30%,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综上所述,这些是律图小编对并购基金募集从并购基金的概念和并购基金募集模式方面做出的解答,并购基金募集有着多种模式,不同模式有着不同的具体操作形式。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湛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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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能重新申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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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可以重新申购吗从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首先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时间则是完全由私募决定的,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对应的私募。
二、私募基金募集期是多久从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到进行投资的过程来看,经历了三个期间:募集期、封闭期和正常申购赎回期,在这三个期间内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的情况各不相同。
(一)是私募基金募集期,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在此期间内私募投顾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在这个阶段只能买入,而不能卖出基金份额,买入的价格是份额净值(1元)。
(二)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但在封闭期中,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请求,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既不能买入也不能卖出基金份额。
(三)封闭期结束,基金可以同时接受申购与赎回,这就进入了正常申购赎回期,投资者可以根据基金的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而私募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时间则是完全由私募决定的,具体的还需要咨询对应的私募。另外,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后,是可以继续申购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该基金的开放日期进行申购。
三、基金募集期、封闭期和存续期的区别所谓基金募集期就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基金成立为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基金的发行期。在此期间基金会通过直销、代销机构或银行进行基金的销售。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基金的认购份额数量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提前达到份额数,基金的募集期可以提前结束,募集超过了份额限制数量就不能被确认;如果募集的规模没有达到预先公告说明的规模,则该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到3个月不等。基金募集期结束够就进入基金的封闭期,在基金封闭期,投资者不能对基金进行申购和赎回。在基金封闭期的后期一般也是先开放基金申购,投资无法立刻将基金变现。基金封闭期一般也不超过三个月。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投资者就可以对基金进行正常的买入和卖出,也就是基金的存续期。此时的基金买入就称为基金申购,其基金价格与基金认购时不同,是按照当天的收盘价计算的。封闭式基金存续期国家规定是至少5年,一般比较常见的是10-15年,基金存续期满后可以延长。开放式基金存续期只要基金持有人认可基金的运作就可以长期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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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募集方式的设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方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首先要卡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然后是要注意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和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 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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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方式
[律师回复]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资本的募集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风险资本(Ve tureCpitl)是一种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以公司等组织形式设立,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新兴高科技企业)的一种承担高风险、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它和共同基金、单位信托等证券投资基金截然不同,在投资、募集等运作方式上有其自身的特点。国内有些部门提出的产业投资基金实际上就是风险资本。对象:风险资本在许多国家业已发展成熟,并具有成型的运作方式。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是处于创业期的未上市新兴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新兴高科技企业。筹资方式:风险资本均以私募方式筹资。由于风险资本风险大、收益很难预见,一般投资者难以承受,只能向银行、保险等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愿冒风险以追求高回报的特定投资群体私募。组织结构:风险资本多以公司的形式设立。根据各国的情况,风险资本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两种一是有限合伙制,由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入(主要合伙人)合伙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并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管理人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风险投资的具体运作井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在和英国,相当部分风险资本就是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二是公司型,指风险资本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例如,在,风险资本可以依照《投资公司法》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方式
[律师回复]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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