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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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可以视为有效,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无效,或者说,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可以视为有效,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无效,或者说,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综上所述,对“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显然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可以视为有效,如果是非法取得的,则无效,或者说,合同只要其妻子不否认,该合同就是有效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最好还是让夫妻二人都签上字。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双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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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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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这个问题,现在通过上述的解答,大家应该有个明确的认识了。房产作为一种财产形式,是很多夫妻都会产生矛盾的地方。但是只要大家能够明确房产具体在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婚姻法中对于房产归属的定义来执行,就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夫妻双方各自的利益。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配偶名字,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合适么?
[律师回复] 婚后房产证加妻子名字不用缴纳契税,加名流程:
一、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这是必须要准备的,如果不方便复印的话,一般房管局大厅会有复印机,可以直接去那里复印。而且一定要本人都到,也就是夫妻两人都要到场。
二、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号,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但是大部分地方是收取80元的工本费、5元的贴花费和25元的制图费。这些都是需要缴纳现金的,所以去之前一定要准备好。
三、证件上交齐全,费用缴纳完毕后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之后,就可以再来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了,这时的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
四、如果房子买时候交的不是全款,而是贷款的话,那还要去银行办理一下抵押变更手续,这样以后就不会出现还贷的问题。扩展资料:推行范围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征收3的契税,对于市场价格不菲的房产来说,无疑是一笔数目不小的税收,因此在民间反响巨大,其影响力不仅仅局限在南京。北京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有很多北京市民到场询问北京是否会有类似政策出台。”对此,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北京地税方面称,不断有媒体电话询问。至于会否出台相关政策,北京地税方面给出的答案是“暂时不会”。 有媒体称,目前除南京之外,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
非成都户口房屋在配偶名下,上牌只能办居住证?
[律师回复] 你好,我国法律对非成都户口买房规定有以下规定:成都购房落户条件:
1.房子大于90平,并且拥有房产证
2.社保缴纳满足一年 想要落户,必备的材料一定不可少才行: 成都购房入户申请表: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成都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5)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6)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7)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9)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注:其他流程一样 成都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成都入户如果房子不满足90平米怎么办?怎么落户?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房子已经购买,但是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应该怎么办理落户? 在成都如果你想办理落户,又还没有获得房产证的话,那么你还得按以下步骤做好这些事。 第一步:携身份证去物管中心办入住证明 第二步:到售楼部领取盖过章的备案合同表 第三步: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入住证明、备案合同表、购房合同、近6个月银行还贷流水记录到相关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第四步:回原籍销户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销户一周后到成都相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落户 办理成都落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事情: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否则不能办理。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未成年子女才能办理户口随迁,配偶、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同一套住房,权属发生了变更,在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即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入户之日起的一年内,若该套住房权属发生变更,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5、非家庭为单位内成员不能随迁,只能以家庭为单位内成员入户迁移户口。每一代人为一个家庭单位,注:区分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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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怎么加配偶名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婚前财产怎么加配偶名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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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配偶与别人同居,算不算同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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