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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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麒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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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土方开挖⑴制定开挖方案,确定合理的开挖方式、施工顺序和边坡防护措施,选择适当的施工机械。⑵清除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障碍物。⑶做好建筑物的标准轴线桩、标准水平桩,用白灰洒出开挖线,办理预检手续。⑷若设计基础底面低于地下水位,要提前采取降水措施,把地下水位降到开挖底面0.5m以下。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挖土工程中的问题一般就是指工程事故。杜绝事故关键在于做好预防,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阻止事故的发展扩大。

一、悬臂式围护结构过大的内倾位移

1、应急措施:首先应采取坡顶卸载的办法,如在桩后适当挖土卸载或人工降水,坑内桩前堆筑砂石袋;或增设钢内支撑或增加坑内混凝土垫层的厚度,或设臵配筋混凝土垫层等方法来增大被动土压力。

2、预防方法:首先要根据有关勘察设计资料,做好结构的合理选型,勘察资料应准确,设计参数取值要合理;在打入式群桩打设后,宜停留一段时间待土体重新固结后,才能开始开挖土方;土方开挖分层与开挖顺序要合理,严禁超挖;要做好防水、降水、排水,尽量避开在不利的季节施工,如无法避开,应采取安全的技术措施;不能在基坑顶周围搭设临时建筑物、库房,不得停放大型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严禁超载堆土、堆材料;施工机械不能碰撞围护结构和工程桩;先开挖土方后在坑内施工人工挖孔桩时,要挖一根桩孔随即灌注一根混凝土,防止同时出现临空面。

二、内撑围护结构失稳发生较大向内凸变形

1、应急措施:首先也应在坡顶或桩后卸载,坑内停止一切作业,在坑内增设支撑、锚杆。

2、预防方法;除了有关勘察设计上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在开工前应准备适量的内撑杆件(如钢管、槽钢、工字钢等)、砂石袋作为备用,一旦现场出现事故苗头,即可及时处臵。

三、边坡失稳

1、应急措施:当出现边坡失稳苗头时,就要分析研究是什么因素引起土体抗剪强度降低,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措施。首先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快降低坑外地下水位,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坡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的继续扩大;其次在坡脚堆筑砂石袋,或在未滑部位施打钢板桩、钢管、木桩等以挡土。并尽快灌注封底混凝土。

2、预防方法:首先是边坡设计要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严格按规定坡度放坡,做好降水、排水和边坡的设计和施工;其次在坑内和坡顶要做好排水沟、集水井,将渗透水、地面水、雨水排出场地外,防止浸泡基坑和边坡;接近边坡外的土方开挖速度要放慢,严禁坡脚掏土和超挖;要严格控制地面荷载,严禁在坡顶堆土、堆材料设备等。

四、基底隆起

1、应急措施:当发现由于基坑土回弹变形过大,将危及围护结构安全时,一方面应在基坑外卸载;另一方面在坑底加压重,如堆砂石袋或其他压重材料,或用快凝压力注浆或高压旋喷对基底土体进行加固等;有条件时也可在坑内、坑外周围进行深层降水减压,由于土体失水固结,桩周产生负摩擦力往下位,会迫使桩下沉,同时也减小了底板的上浮力。

2、预防方法:对于大面积深基坑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要考虑采取防止基坑土回弹变形过大的措施。如采取分段开挖,分段施工垫层,土方挖到设计标高时,应减少暴露时间,最好随即浇灌混凝土垫层,加快基础底板的施工进度;要注意做好排水,防止坑内浸水。在基坑设计时,为防止基坑隆起,可增设桩基,或增加围护结构的插入深度等。如条件许可,可采用换重法进行施工与安装,即先预压需加上的全部重量,然后在施工和安装时加上多少重量就取走相应的压重,这样,就可以控制标高。

五、渗流破坏

1、应急措施:

(1)流土不严重时,宜放慢开挖速度,使地下水平稳降落,水力坡度逐渐减小,直到接近或小于临界水力坡度;当出现较严重流砂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同时有针对性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2)如因围护桩间距过大产生流砂、流土,引起地面下沉,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补桩;或在桩间加挡土板等进行堵封。

(3)当基底为砂层,土压力和动水压力都较大,地下水丰富,混凝土难于固结时,也可采用化学灌浆快速凝固,进行抢险。

2、预防方法:

(1)分别采用各类井点降水,降低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

(2)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积累基坑内水,保留一定的水深,减小坑内外水头差,以达到减小地下水水力坡度。

(3)在基坑四周设臵止水帷幕或支挡结构,使地下水的渗透路径增长,从而达到减小水力坡度。

(4)在条件许可时,可采用冻结法,使基坑周围一定范围内土体冻结,阻隔地下水流动。

(5)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区,如有条件,应在枯水期施工,使最高水位不高于坑底的0.5m,这时动水压力不大,就不会产生流土。

六、坑底突涌

1、应急措施:当判断可能或已出现突涌时,主要采取用降压井降低承压水头。其余的应急措施与流砂处理方法基本相同,首先停止坑内抽水,在采取降低承压水头措施的同时,设法采取快凝压力注浆或灌筑快凝混凝土等堵住涌口。

2、预防方法:在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前要查地下承压含水层标高,然后采用降压井降低承压水头,同时止帷幕墙要进入不透水层,以防止管涌、突涌的出现。

七、周围地面沉降

1、应急措施:当出现周围地面沉降时,要根据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一般讲:首先要停止坑外降水,采取回灌措施或在围护结构外围施以压力注浆或深层搅拌桩、钢板桩进行隔水。有流土、管涌要根据上述(五)、(六)方法采取抢救。如围护结构、支撑变形,应进行加固。

2、预防方法:要合理设计围护结构,如地下水位高的地区要根据土质情况设臵止水帷幕墙,对围护结构周围进行止水处理,坑外要设臵若干回灌井、观察井,或在周围建筑物与围护结构之间设隔水墙,防止因降水而影响原有建筑物稳定。同时要建立监测系统,在施工全过程对围护结构、周围地面、建筑物等进行变形监测,发现苗头,立即进行回灌和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如上文所述,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对挖土施工监理的规定,主要是预防工程事故,具体针对:悬臂式围护结构过大的内倾位移、内撑围护结构失稳发生较大向内凸变形、边坡失稳、基底隆起等制定了一系列的应急措施和预防方法。综上,挖土工程监理实施需要合理安排施工的计划,尽量保证降低风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河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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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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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条 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以下简称医疗事故或事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  病员、家属及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与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医疗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我省的各级各类医院(含对地方开放的部队医院)、卫生院(所)、康复疗养院、疾病防治站(所)、行政、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医务、卫生室(所、站),联合医疗机构,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工作的其他单位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划分和等级  
第五条 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  
第六条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医疗责任事故:  
(一)对急、危、重病员或产妇,片面强调手续、制度、规定或无故拖延、推诿、拒收,或不顾病危放弃救治而转科转院,以致贻误、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者(指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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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规定应作过敏试验的药物,不作过敏试验,使用后发生严重过敏性休克,造成不良后果者;  
(九)在各种检查、治疗工作(如检验、病理、理疗、放射、同位素等)中,违反操作规程、用错试药、搞错计量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十)在药剂工作中,配错方、发错药、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违反配伍禁忌、处方有明显错误不提出校正或照方发药;违反操作规程,消毒不严,制剂质量不符合药典规定标准,未经严格检验就给病人使用;采购不合格或失效药品给病人使用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十
一)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造成不良后果者;  (十
二)医技科室工作中,错报、漏报、迟报结果,丢失标本,配血、拍片、插管发生错误,放射理疗过量,发错禁忌饮食等,影响及时诊断和正确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  (十
三)医院领导、行政、医技、后勤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抢救病人过程中,玩忽职守,借故推诿,不积极领导、组织、配合医疗护理工作,拖延时间造成不良后果者;  (十
四)其他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七条 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即虽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但因专业技术水平所限和经验不足为主要原因,导致诊疗护理失误而发生的事故。  
第八条 由于责任和技术两种原因造成的医疗事故,应根据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或技术原因发生错误,虽给病员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但无不良后果者,是严重差错;未给病员造成痛苦者,是一般差错。  
第九条 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以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按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执行。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鉴定  
第十条 成立省、地(州、市)、县(市、特区、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鉴定委员会应由有临床经验、有权威、作风正派的主治医师、护师以上医务人员和卫生行政管理干部七至十五人组成(省、市鉴定委员会可以吸收法医参加),可设内、外、妇、儿等科专业鉴定小组,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鉴定委员会人选,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及县以上各级各类医院要成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小组,由医德好、有的医护人员和医院管理干部五至九人组成,鉴定小组的组成人员,由医院提名,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各级鉴定委员会是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唯一合法组织,其鉴定结论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是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各医院鉴定小组的鉴定,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也可作为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其它任何单位均无权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  各级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需要重新鉴定时,上级鉴定委员会可以否定下级鉴定委员会的结论,省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是最终鉴定。  第十二条 省级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由省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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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最新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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