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田昊律师
田昊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3人
专家导读 附随义务的内容包括通知、协助、保密和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经济法扩展了附随义务,使其作用更为凸现,实现了追求实质正义的理念。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一、附随义务的概念

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

附随义务在我国<民法典>中应严格定义为狭义的概念.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违反附随义务与违反给付义务一样产生违约责任.附随义务的内容包括通知、协助、保密和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经济法扩展了附随义务,使其作用更为凸现,实现了追求实质正义的理念。

二、附随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别

债之关系的核心在于给付,给付具有不同的意义和功能。除给付义务外,债之关系上尚有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及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

三、附随义务的种类

债之关系为一种发展性之过程。附随义务是在债之不断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义务,唯其产生不得脱离诚实信用原则,其功能仅为辅助给付义务的实现。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

(3)关于协助义务,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以满足债权人利益为目的。

(4)关于照顾义务,债务人履行合同时,应以谨慎、诚实的态度照顾合同相对方及合中的标的物,辅助债权人实现给付利益。《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第七百五十条、第七百八十四条、第八百二十二条、第九百五十三条则作了规定。

(5)关于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又称为忠实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密的义务。在合同订立时,为了使对方了解和信任,一方往往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这些秘密主要表现为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6)关于保护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保护相对方人身和财产利益。

我们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的重要性。附随义务的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特别重要,例如保密义务。既然合同是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合同订立时间必须要求对合同进行保密。否则就会侵害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可以咨询律图江苏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5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附随义务的履行义务的条例有哪些内容?
附随义务的履行义务条例的内容有当事人应该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履行其中的义务,而且也要按照诚信实用的原则来进行处理,附随的义务也包括了保密的义务和通知的义务还有协助的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附随义务包括的内容
[律师回复] 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1、通知义务
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
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
2、协助义务
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务。
3、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8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知道一份工作,因为要签订合同,有些地方不懂,想要了解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通说认为,附随义务的形成,其理论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债法的基本原则,为法官解释及补充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提供了法律前提。在现代民法中,诚信原则被奉为民法的最高原则,有“帝王条款”、“超级调整规范”之称。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的公平正义精神,当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能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加以明确时,法官应依诚信原则,对合同义务予以扩张,以补充合同内容,使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得到周全保护。诚信原则偏重于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弥补了合同自由原则以个人利益为本位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乃至当事人事实上的不平等等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达到衡平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的目的,它是道德价值在法律上的具体化。诚信原则是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附随义务是诚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照顾及保护等附随义务为内容之法定债之关系[16].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相继确立,使附随义务有了完整的理论基础。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扩延合同义务产生的源泉,也是确认和[判断扩延合同义务的依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消费附随义务内容有哪些
在我们消费过程当中商家的附随义务主要体现在向消费者做必要的说明,协助消费者挑选出适合自己的产品,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具有保密的义务,告知消费者该商品的某些注意事项,而且商家在消费者购物的过程当中,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都有保护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找到了一个工作,现在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了,就要对劳动合同附随义务有所了解,我想请问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研究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一般理论。
首先,本章分析了劳动合同的本质,指出劳动合同本质上是债法上的给付交换契约,但同时又具有身份关系的属性。而且,劳动合同还是雇佣契约社会化的产物,反映出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笔者以劳动合同本质理论的变迁为线索,对近代以来劳动合同附随义务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了梳理,考察了劳动关系本质理论和附随义务发展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劳动合同的身份要素和债法要素同时对附随义务的确立和界定发生影响,但随着身份要素的削弱,债法要素逐渐占了上风。
其次,本章探讨了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法理基础,指出附随义务的法理来源在于劳动合同法对权利义务分配的内在价值取向,一为契约法所共有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二为劳动法所特有的倾斜保护原则。
最后,本章考察了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法源基础。劳动合同附随义务的法源结构较民法领域更为复杂,包括了国家法法源与自治性法源。诚信原则已经不再是劳动合同附随义务最主要的法源基础,法律、个别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共同发挥规范和调整附随义务的作用。依据保护劳动者的原则,在不同法源产生冲突时,除了适用法律位阶的一般理论外,还应注重有利劳工原则的适用。基于我国劳动立法的背景,笔者特别关注劳动基准法义务与劳动合同附随义务之间的关系,认为只有兼具公法与私法双重属性的劳动基准法义务才具有直接的私法效力,构成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有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完善合同法立法与理论。附随义务内容随合同关系发展而有不同的体现,基于附随义务发生阶段的不同,违反附随义务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二、附随义务的特征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它是随着当事人缔约、履约和履约后关系的建立、存续而产生和发展的。当事人只履行给付义务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利益可能无法圆满实现,但是,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而仅仅履行附随义务,对于合同目的的实现将可能毫无意义。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换言之,附随义务不受合同种类和性质的限制,即无论任何类型的合同均可发生附随义务。此外,附随义务也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合同法中的大多数条款均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合同的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附随义务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一般又称之为告知义务,它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
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务。
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
4、其他附随义务
(1)注意义务。
(2)保护义务。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附随义务有什么内容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合同附随义务有什么内容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附随义务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一般又称之为告知义务,它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
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务。
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
4、其他附随义务
(1)注意义务。
(2)保护义务。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8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附随义务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一般又称之为告知义务,它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合同法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
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相关的事务。
3、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的信息、事项不得对第三人泄露。
4、其他附随义务
(1)注意义务
(2)保护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何区分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究竟属于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委托人的后合同义务】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内容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