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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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发银行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 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办法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总行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 选择条款,由分行及总行营业部(以下统称分行)根据具体项目需要 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银行贷款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银行贷款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下称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开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贷合同管理是开发银行信贷管理的基础,信贷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法人,总行决策,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合同”,是指与开发银行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关、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 同、质押合同)、提款协议、委托代理协议展期协议、变更协议等具 有契约性质的文件。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部门”,是指开发银行总行信贷 管理局、各分行及总行营业部。

第五条 开发银行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 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办法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总行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 选择条款,由分行及总行营业部(以下统称分行)根据具体项目需要 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本办法所称“格式合同文本”,是指总行预先印制拟定、以印制 文本或磁盘形式下发的信贷合同文本。 本办法所称“特殊合同文本”,是指除“框架合同文本”、“格式 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信贷合同文本。

第六条 根据开发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借款合同一律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其他信贷合同可以使用格式合同文本,但今后将逐步推行 框架合同文本。由于特殊原因不宜使用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以使 用特殊合同文本。

第二章 信贷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 总行总行法律事务局负责全行信贷合同的法律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负责框架合同文本和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和;

三、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

四、必要时参与特殊、重大信贷合同的谈判;

五、负责授权范围内负责信贷合同的法律审查;

六、负责指导信贷业务部门办理信贷合同公证及抵(质)押物登记事宜;

七、负责处理涉及信贷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

八、负责负责信贷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

九、总行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总行信贷管理局负责信贷合同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行信贷合同管理中涉及的保险、监理工作;

五、负责信贷合同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信贷合同理的备案;

七、负责监督、检查信贷合同的履行,协调信贷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总行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分行在信贷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

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信贷合同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信贷合同的统计、分析工作;

五、总行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信贷合同的谈判

第十条 信贷合同谈判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开发银行有关信贷业务管理的规定,以及正式的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开工报告及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信贷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对贷款条件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确认,其重点是围绕贷款风险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分行负责信贷合同的具体谈判工作,总行法律事务局、总行信贷管理局负责对信贷合同的谈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承办分行接到贷款承诺函后,应对贷款条件进行在确认,即应开始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单位时,其他单位应予积 极配合。谈判过程中如遇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内容不符的情况,各分行应报总行信贷管理局及贷款审查局协调;如协调未果,由 贷款审查局报总行贷委会决定。

第四章 信贷合同的审批

第十四条 信贷合同的审批权限一、固定资产贷款1、贷款金额 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信贷合同,由承办部门填报《银行 信贷合同审批表》(分行审批时使用)(附件一),由分行自行审批; 2、贷款金额在 亿元以上的信贷合同,由承办分行填报《银行信贷合同审批表》(报总行审批时使用)(附件二),报总行信贷 管理局;总行信贷管理局提出审核意见后,送总行法律事务局进行法 律审查;总行法律事务局审查通过后,由总行信贷管理局批准。 二、其他种类贷款其他种类贷款的审批权限按照开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协议及质押协议)应 按照《银行贷款保证担保暂行规定》、《银行贷款抵押、质押 担保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审查。信贷合同送审时,应随附以下材料:

一、《银行信贷合同审批表》;

二、借款申请书和借款申请书中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贷款承诺函;

四、贷款条件评审报告;

五、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

六、信贷合同谈判情况说明;

七、其他审批时需要的材料。

第十六条 信贷合同承办部门(或单位)应在《银行信贷合 同审批表》中对以下问题作专门说明:

一、贷款项目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二、合同内容是否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相符;如有调整,应说明调整内容;

三、合同内容是否与总行颁布的框架合同文本条款原意有重大出

四、框架合同文本中增加或删除的条款。

第十七条 信贷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使用文本是否正确

2、合同附件是否齐备;

3、主、从合同相应内容是否一致;

4、合同主体是否依法设立并年检合格;

5、贷款项目是否超越对方法定经营范围

6、贷款项目是否已办妥相关的审批手续;

7、借款人、保证人是否符合开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的条件;

8、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有关规定;

9、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审报告、贷委会 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

10、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

11、合同内容、数字填写是否翔实、准确;

12、有无损害开发银行权益的条款;

13、违约处罚措施、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合法、有效;

14、代理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代理书;

15、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承办分行应对信贷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保证信贷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总行信贷局应从信贷业务管理的角度对报批的信贷合同进行审 总行法律事务局应对报审的信贷合同进行法律审查。第十八条 信贷业务部门应分别制定本单位信贷合同审批制度,明确信贷合同主办部门或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信贷合同审批部 门或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信贷业务部门制定的信贷合同审批制度应报总行法律事务局备 第五章信贷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开发银行发放贷款必须签订借款合同,不得发放无借 款合同的贷款。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签订借款合同,而又必须发放 贷款的,可先签订临时借款协议。借款合同应明确提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并约定具体日期。个别项 目无法确定具体提款时间和数额的,在借款合同中应规定各年度用款 总额,并采用在年度内签订提款协议的方式明确具体提款时间和数 额。提款协议原则上由分行自行审批。分行应于每年12 月20 日前将 下一年度的提款协议报总行信贷管理局。 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计划原则上应与贷款承诺函、贷款条件评 审报告、及贷委会项目审议会议纪要的要求相符。如确需调整,应在 合同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 信贷合同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按本办法规定审 批通过后,应方可签订。

第二十一条 签订信贷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填写《信贷合同文本 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分别报送总行法律事务局或分行法 律事务部门备案。时,各方应在合同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信贷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开发银行签订信贷合同一律使用“银行合同专用章”。合同 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按照《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分行负责信贷合同的具体签订,总行法律事务局、总行信贷管理局负责对信贷合同的签订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信贷合同必须填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方法按照总行有关合同编号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信贷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信贷业务部门应按照信贷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 务、充分行使权力利,并负责督促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信贷合同中约 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分行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如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与其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应及时报总行信贷管理局,必要时商总行法律事务局采用法律 手段予以解决。

第七章 信贷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六条 信贷合同的变更包括信贷合同的当事人变更、贷款展期、借款合同提款计划或(和)还款计划的调整及其他合同内容的 变更。

第二十七条 变更信贷合同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原信贷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按行内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 信贷合同文本的制订、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九条 框架合同文本的制订框架合同文本的制订,由总行法律事务局负责拟订初稿;初稿送信贷业务部门征求意见后,由总行 法律事务局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审稿报行领导审查批准后颁布 使用。

第三十条 框架合同文本的修改已批准使用的框架合同文本如 需统一修改,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框架合同文本的废止已批准使用的框架合同文本,因各种原因已无法继续使用的,由总行法律事务局报行领导批准后废

第三十二条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格式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与废止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 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特殊合同文本的制订一、信贷业务部门如需使用特 殊合同文本(包括对格式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将文本草 案及相关材料送总行法律事务局审查; 二、特殊合同文本一事一订,未经总行法律事务局审查同意,不 得重复使用。 第九章 信贷合同文本的印制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 信贷合同文本的印制信贷合同文本采用计算机输出方式印制。信贷合同文本的规格、字体、排版格式、用纸、装订等由总行法 律事务局统一规定。

第三十五条 信贷合同文本的使用信贷合同文本的使用必须符合各类信贷合同使用说明的要求。

第十章 信贷合同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信贷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遵照《银行贷 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信贷合同签订后5 日内,签订部门应将信贷合同副 本分送本单位综合计划部门、财会部门、资金部门及其他需要备案留 存的部门;信贷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签订单位应将信贷合同副本报 总行信贷管理局备案;信贷合同正本应根据行内有关规定归档。

第三十八条 信贷合同的保密管理工作应严格遵照《银行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信贷合同管理的检查

第三十九条 总行法律事务局负责检查全行信贷合同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总行信贷管理局负责定期检查各分行信贷合同的谈判、审批、签订及履行。

第四十一条 分行负责定期检查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分行应于每年 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情况报送总行法律事务局,由总行法律事务局汇总并结合 全行信贷合同检查结果,形成年度报告,会签总行信贷管理局后,报总行领导。

第十二章 违规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按行内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外汇信贷合同管理办法由总行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 各分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信贷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总行法律事务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开发银行总行法律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贷款合同是银行进行贷款业务的重要凭证,对贷款合同进行管理要从制度入手,建立贷款合同管理制度。制度中对贷款合同签订、审批、履行、备份等都作出了明文规定。有了制度的保证,银行才能提高贷款业务管理水平。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日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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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新员工通过职前培训考核合格录用的,公司将于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二)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且该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一)、
(二)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经员工同意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如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仅签订至其达退休年龄的前1天。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如因工作需要并结合员工的工作态度、表现、能力及绩效等因素,公司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时,需变更劳动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人员调动申请书》上签章确认;

2、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的事项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双方各执一份;

(二)如员工拒不接受上述此类正常的调岗,可视为不配合公司的岗位调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在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妥一切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追索经济赔偿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职期间因故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详见公司《奖罚规定》中第三章第
六、七条关于辞退、开除的说明。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将根据其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及能力等进行综合鉴定评价,确定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由所属部门管理者和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合同期满人员鉴定面谈” → 填写《员工劳动合同期满鉴定表》→ 根据其工作态度、表现及能力等进行评价 → 评价“一般”及以上者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评价“差”及以下者,则期满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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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想具体了解一下企业管制制度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请专业人士帮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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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管理制度具有规范性,而且只有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才能发挥企业管理制度的作用。
1、 一个具体的专业性的企业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与此专业或职能方面的规范性的标准、流程或程序、规则性的控制、检查、奖惩等因素组合而成的,在很多场合或环境里,规则=规范+程序。从一个具体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来讲:企业管理制度主要由编制企业管理制度的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编制形成过程、管理制度与其他制度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组成的,其中属于规范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构成等;属于规则性的因素有:构成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环节、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实现或达成期望目标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过程,完善或修订管理制度的过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时间、与其他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2、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

一,编制的制度是规范的,符合企业管理科学原理和企业行为涉及到的每一个事物的发展规律或规则的;

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在稳定和动态变化相统一的过程中呈现的。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是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呈稳定和动态的统一的,长年一成不变的规范不一定是适应的规范,经常变化的规范也无一定是好规范,应该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而实现相对的稳定和动态的变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管理制度应是具有相应的稳定周期与动态的时期,这种稳定周期与动态时期是受企业的行业性质、产业特征、企业人员素质、企业环境、企业家的个人因素等相关因素综合影响的。企业应该依据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控制和调节的企业管理制度的稳定性与动态性。导致规范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动态变化时的因素一般有三种情况:
1、企业经营环境、经营产品、经营范围、全员素质等是要经常发生变化的,这些因素的变化相应会引发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岗位及其员工队伍、技能的变化,继而会导致使用、执行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中规范、规则的主体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因素必然须因执行主题的变化而相应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2、产品结构、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生产流程、操作程序相关的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必然要随之变化,与之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须因此而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
3、 因为发展战略及竞争策略的原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当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成为限制提高生产或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时,就有必要重塑企业机制,改进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的规范、规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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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中的结算制度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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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刀具管理制度 刀具管理要从两个方面入手,第
一,流失控制,这是任何公司都绝对不能允许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开除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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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配备
1:设刀具管理员一名,(可由库管兼职)主要负责每天与领班核对领用和退回刀具的数量,(数量核对要按照“尖”来计算)。 以及对操作工用刀统计表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给公司会计记录存档,作为月底奖惩的依据。
2:领班两名,主要负责刀具每天的领用和退回并负责每个工人的用刀分发及统计表的填写,统计表与刀具当天一并交还给道具管理员。
二:刀具的领用、使用和退回
1:领用刀具由领班上班前按照调度的排产单和上一班刀具使用的情况到刀具管理员处领取当班所需刀具及统计表,根据需要将刀具分发给当班操作工并登记在统计表上。
2:使用1):领用刀具,操作工上班前根据调度排产和上一班的刀具使用情况在领班处领取当班使用的刀具,并在刀具使用统计表上如实登记。 2):交接刀具,操作工上班前先和上一班操作工交接设备上正在使用的刀具,如能继续使用转接过来,登记在统计表上,刀具使用费用的计算是谁先使用的新尖算谁的费用,用上一班剩下的旧尖不记刀具费用。
3:退回 1):交接,操作工下班前与下一班操作工交接设备上正在使用的刀具,如能继续使用转接到下一班。 2):退刀,将本班使用的刀具及没有使用的刀具退还给领班并让领班如实登记在统计表上。 3):领班将本班的刀具收回合适操作工的使用情况并填写统计表后到刀具管理员处退刀,并将统计表一同交还。
三:奖惩 按照不同的刀具加工制定处相应的刀具使用费用(这只是一个参数),每个月操作工的用刀数量以合计金额显示,按照一个月为一个统计周期,用操作工一个月的刀具费用处以他当月的工时,就会得出一个比值,按照这个比值做出相应的奖惩,前三名给予相应的奖励,最后一名给予惩罚,前期奖励一定要远远大于惩罚。这个消耗工时比经过几个月的统计会得出一个相对稳定且准确的数据,以后可以根据这个数据在重新制定奖惩,刀具消耗也会步入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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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管辖制度有哪些具体内容?
1、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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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之前因为超速被拦了下来,想要咨询一下超载超限管理处罚制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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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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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事务包括:公司授权管理、合同管理、法律纠纷管理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对外法律事务联络等一切与公司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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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哪些
行政管理各类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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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小公司的老板,我想咨询一下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具体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请告诉我一下,急需,谢谢。
[律师回复]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的内容如下:
1、公司所有车辆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2、所有车辆领用人都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车辆领用登记手续 (无驾驶证不得领用车辆) 。
3、车辆使用后,车辆领用人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按要求注 明用车人、提车时间、去向、用途、所用时间、使用公里数和使用前 里程数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须登记所有用车的每月行驶里程、耗油量,并计 算出耗油率。
5、 对近似方向、 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 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6、因工作用车,领用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办理领车登记手续,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配车使用。 四、车辆费用及违规管理:
1、每部车辆各配一个相应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查各车辆 使用人每部车每个月的行驶里程及耗油量,并进行计算出各车辆的耗 油率。
2、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由相对应的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行政 人事部负责审查。
3、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处理相关 手续和费用,并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 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担 50%费用。
4、 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 所有相关手续和费用, 一切由车辆使用人自行处理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5、所有车辆年检、保险和日常保养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监管,负责 通知相关用车人或用车部门负责人及时办理。
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固定地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 盗、损坏车辆使用人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由公司指定定点单位统一进行,行 政人事部负责跟踪维修情况及修后车况。
8、用车人或用车部门提出车辆维修保养的,必须提交维修保养申 请单,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检查车况,核准维修部位或需更换配件的准 确名称,再登记备案。 六、驾驶人管理
1、禁止无证驾车,或给无驾驶证人员行使。
2、禁止酒后驾车。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全 部责任。
3、公司车辆使用人严禁公车私用。 七、车辆相关文件管理:
1、所有车辆相关文件资料都必须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登记管理。
2、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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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还有很多事情不太清楚。一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去了解,关于合同签订评审制度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
  ◆投资、联营的合同;
  ◆涉外合同;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的,规范化公司内部的运作。故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能有效的管理公司。下面是小编为你编写的,请阅读下文。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的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五、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六、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4、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5、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6、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7、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8、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9、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公司的有效执行,对于考核公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一个重大标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流程运作,流程及时反馈信息给制度管理。遇到法律纠纷,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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