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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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就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这里提到第三人,也就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同中的债权人还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债务人,这是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最大区别。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对于合同转让,我们知道是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权利进行给第三方,包括原合同方的债务人同样转给了新的合同人,而债权转让从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到也是债务的转让,那么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区别?

相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都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债权全部或者转让给他人。

不同点: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就是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形。这里提到第三人,也就是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发生变化的,合同中的债权人还是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债务人,这是合同履行中债权转让与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的最大区别。再来看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转让,合同的转让带来的后果是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归纳一下,在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是不改变合同当事人的,而合同的转让中的债权的转让是改变合同当事人的。

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如果在一个合同中,债权人想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非债务人的第三方,则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是并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则债权人转让债权的行为就是无效的。因为不论债权人如何转让自己的债权,债务人没有发生变化,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意思就是,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注意和债务的转让的区别),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务人还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就没有意义了。

再解释“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这句话,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其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此时债权转移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了,此后债务人就要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但是如果新债权人同意原债权人撤销向债务人的通知,则债务人还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其实,可以将“经受让人同意”一句话理解成,第三方又将债权转让给原债权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由上可以看出,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合同转让包括的更为广泛,而债权转让仅仅指的是债务的转让,并且,债权转让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所以,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一定弄清楚是仅仅债权转让还是其他,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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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总之,债权转让就是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债务移转就是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别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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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债权转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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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化解不良贷款。1999年,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以与往不同的全新方式来化解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银行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化解不良资产,其中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是银行把不良信贷资产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追索。另一种是把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机构,由它利用自身在资本市场上的功能优势,去寻找合适的收购主体,由收购主体将目标公司已有的银行债务转移到自己身上,从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债权、控制权,这是一种普遍采用的杠杆收购方式,有的称之为债务置换;从银行和收购主体的资产角度来说,又是一种资产置换。还有一种是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购买方直接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再对收购接管来的不良资产行使债权权利,通过再出让、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手段进行市场化运作,处置不良资产。
二、债权让与的效力
债券让与有效成立后,即在让与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其中债权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效力,被称为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则被称为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
1、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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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权利随之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随同债权转移而一并移转的从权利包括:担保物权保证物权,定金债权,优先权(例如职工工资的优先受偿权),形成权(如选择权、催告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3)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并告知受让人行使合同权利所必须的一切情况,对此合同法虽然未作规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该义务构成让与人的从给付义务,其中有关的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示的借据、票据、合同。来往电报信等。应告知受让人主张债权的必要情况,一般指债务的履行期、履行地、履行方式、债务人的住所、债权的担保方式以及债务人可能会主张的抗辩等。此外债权人占有的债权担保物,也应全部移交受让的占有。
(4)让与人对其让其的债权应负瑕疵担保责任。由于债券让与给一人后,又就同一债权让与其他人,由此引起的债权让与合同效力和债权归属问题。对此通说认为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全部转让中的受让人优于部分转让中的受让人取得权利;已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优先于未通知的债权转让。
2、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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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见让与的效力。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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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打算债权转让,但是他不知道其中有那些区别请支付转让债权让与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转让的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
债权转让的前提
基本前提为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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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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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和权利质押有什么区别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权利质押,即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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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区别有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一、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无儿。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有:
a.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
b.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c.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四、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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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区别有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一、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无儿。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有:
a.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
b.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c.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四、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问一下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区别有三:
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
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3.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一、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不经债权人同意,无儿。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有:
a.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不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合同无效。
b.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与新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不是当事人。
c.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援用抗辩权和抵销权而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只能援用抗辩权,不能援用抵销权。
四、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订立合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债权转让和债权转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一、第三人履行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债权转让与第三人履行的区别有那些呢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 二、债权转股权有可操作性吗关于债权转股权的探索在新《公司法》颁布前就一直没有停止,特别在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债权转股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实现债权转股权,对于优化企业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具有现实意义。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购买了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价值10万元的建材。建筑公司因资金紧张局势,迟迟不能支付货款。后经双方协商,约定将建材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换为建材公司享有对建筑公司10万元的股权。在该案中,建材公司通过债权转股权,使企业获得了对建筑公司的股权,与债权迟迟收不回相比,实现了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利益;而建筑公司通过这次债权转股权,使得自己的负债额度减少,有利于盘活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在债权转股权的情况下,只要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公司的债权人同意,双方达成合意,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自己对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对公司的股权。当然,如果公司与债权人串通侵害第三人、国家和社会集体利益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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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二、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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