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金领取年龄以及其相关问题的解答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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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是个人缴费,若年限不足15年,或者未连续缴费15年,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个人账户部分可一次性全部领取。如果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里就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缴纳,一部分是个人缴纳。

关于养老金领取年龄以及其相关问题的解答

根据国家的政策,我国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在随后的几年会逐渐增加,这代表着我国公民工作时间的延长,那么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即养老金领取年龄的问题,其关系到公民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今天律图的小编就带大家简要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是两个概念,将来退休的时间是弹性的,是一个区间,在这个区间内,要尊重个人意愿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弹性延迟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政府只规定一个界限,不参与年龄划分。比如,有的人累了,想40岁退休也行,只是没办法领取养老金,到了年龄才能领取,所以什么时候退休是一个问题,何时领取养老金又是一个问题。

一、养老金何时才能领取呢?

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方可领取。

二、养老保险要交多久?

1、如果是个人缴费,若年限不足15年,或者未连续缴费15年,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个人账户部分可一次性全部领取。

2、如果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里就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缴纳,一部分是个人缴纳。如果不满15年,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或者转入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另一种方式就是将剩余年限补齐,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一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3、缴满十五年之后还要再缴吗?十五年是一个基本的要求,但是缴费15年与35年相比,领取的养老金是有差别的!

三、你的未来如何规划?——商业保险

也许,当你50岁的时候感觉自己需要休息了,可是却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限,没有办法领取社保养老金,怎么办?那么此时的你,也许就需要拥有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为自己提供生活保障。

1、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

现时的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有种多样,并可以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进行时间更改。一般情况下,领取的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何时领取。

2、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方式

(1)趸领:就是在约定的时间,把所有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

(2)期领:就是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内,每年或者每个月领取养老金。

(3)定额领取: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子啊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

小编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了养老金领取年龄的问题,领取保险金不仅需要劳动者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还要求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然的话即使退休的话也是领取不到保险金的,退休和领取养老金并不能划上等号。当然由于我国的这方面的法律这几年会不断发生变动,大家在规划时应及时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获得精确的消息。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山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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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2年12月26日
法释〔2012〕22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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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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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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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
第六条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条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九条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条实施行贿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因行贿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三)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的;
(四)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其他不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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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责令退赔或者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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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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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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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婚姻生活比较不愉快,我想请问一下应该如何写离婚答辩书?我想知道具体的格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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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xxx,女,汉族,1987年3月8日出生,住所地xxx,身份证号码: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9年6月19日出生,xxx身份证号码: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 同意解除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关系。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被答辩人就已多次向答辩人提出过协议离婚,只因答辩人考虑到夫妻关系一旦破裂,对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而未同意;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分居至今,总希望被答辩人能够回心转意,抛弃重男轻女的封建陈旧观念,以家庭为重、以孩子为重,与答辩人重修旧好,但被答辩人却一意孤行,坚持要离婚,以致诉至贵院。事已至此,答辩人也已身心疲惫,因此,同意解除与被答辩人的婚姻关系。
  
二、关于被答辩人提出的夫妻共有财产问题。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之后就怀有小孩,直至将小孩带到十四个月大的时候,答辩人因生计不得不外出打工,因此,在这段时间内,答辩人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更不用说有任何积蓄。而据答辩人所知,被答辩人于2009年*月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个人帐户,户名为被答辩人,内有存款一万余元,此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已向贵院申请调取该存款资料,存款数额的一半应归答辩人所有。
  
2、因为答辩人本身没有任何金钱可以外借,所以至目前为止,答辩人没有任何对外债权。
  
3、被答辩人所称“原居住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费”,其所指的房屋为答辩人母亲名下的房屋,一直也是答辩人父母在居住,因被划入拆迁范围故有此项费用,这项费用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答辩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从原来的房屋搬出来之后一直租住外面的房子(注:被答辩人的诉状上也有提到这点),即使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名下各有2400元的拆迁过渡安置费,从赡养老人的角度出发,也应留在老人那里,而不应拿出来分配。再说被答辩人名下之所以能有这笔拆迁过渡安置费,是因为与答辩人有夫妻关系,是作为答辩人父母的女婿才能享受到的权利,如果这个时候被答辩人要求拿走这个款项,而被答辩人又铁了心要与答辩人离婚,试问,日后答辩人的父母需要被答辩人尽赡养义务的时候,被答辩人如何保证自己能尽到这个责任?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并未购置房产,而是居住在被答辩人父母名下的房屋中,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有用于家庭生活的电器等,约有**元,现答辩人已搬出该房屋,这些财产也归被答辩人所有,所以被答辩人应支付**元给答辩人。
  
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答辩人抚养婚生女刘柏伊,并判决被答辩人每月支付给答辩人500元的抚养费。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育有一女名刘柏伊,于2008年6月份出生,被答辩人及其父母因严重重男轻女,以女儿不能传宗接代为由一直对答辩人母女冷言相对,从未尽过作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从小孩出生及生长到十四个月的这段时间里,答辩人母女日常生活均由答辩人父母在照顾,因此,答辩人非常担心女儿由被答辩人抚养,不能得到平等的尊重。
  
2、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经济状况而言,两人都是在外打工,都是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所以双方抚养小孩的经济条件相差无几,答辩人将更能为小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3、鉴于小孩至今未满2周岁,理应由更具细心和爱心的母亲抚养更为适宜。
  综上,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该婚生女儿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每月向答辩人支付抚养费500元。
  
四、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据答辩人所知并没有产生任何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债务,若是被答辩人个人所借债务,请求法院判决由被答辩人个人承担。
  
五、答辩人自愿放弃对其他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权利: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答辩人是否向答辩人隐匿夫妻共有财产答辩人无从得知,就被答辩人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来看,被答辩人有存款40000万元,对外还有2000元的债权等等,诸如这些夫妻共有财产,答辩人均不知情,也不想去追究,如果被答辩人良心发现,自愿分配给答辩人母女作生活费,答辩人并接受,反之,答辩人愿意放弃对该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权利。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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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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