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合同工工龄工资三者之间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劳动法遵循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龄工资没有规定,并不影响工龄工资的计算。合同工是正式与企业签订合同的,而工龄工资的计算也与员工签订的合同性质没有关联,仅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来计算,所以合同工的工龄工资按正常的劳动时间计算。
劳动法合同工工龄工资三者之间关系

一、劳动法中是否有工龄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没有工龄工资的规定。

对企业工资分配,《劳动法》规定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是否实行工龄工资,以及工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企业自主权,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二、工龄工资是什么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三、合同工的工龄工资

由此可以得出,合同工的工龄工资与正式工的工龄工资是没有差别的,享受同等的工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资年数计算。

有些合同制工人在单位上干了几年后离开了一段时间,最近又回来继续工作,像这种情况,他们的累计工作年限应包括离开单位前的工作年限,从继续工作时间开始计算连续工龄。

因此,劳动法合同工工龄工资三者既相互区分也相互联系。劳动法遵循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龄工资没有规定,并不影响工龄工资的计算。合同工是正式与企业签订合同的,而工龄工资的计算也与员工签订的合同性质没有关联,仅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来计算,所以合同工的工龄工资按正常的劳动时间计算。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法合同工工龄工资三者之间关系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事业单位的产假工龄工资三者间是否有关系?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6.3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未满三十年教龄退休工资发百分之几十?
未满三十年教龄老师的退休工资一般按百分之八十的比例发放。在学校工作的老师一般都有一定的福利。老师到了一定年龄必须退休。教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非常伟大的职业,教育了祖国几代人的花朵,国家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待遇是有相关规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因为酒驾被路边交警发现了,被处以警告扣分的行政处罚,所以朋友想了解一下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教养三者之间的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是一种刑事处罚
  后者。
  劳动教养是什么性质的处罚决定于劳动教养适用对象的行为性质和劳动教养立法宗旨。从80年代以来,劳动教养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手段,其所处罚的对象是介于刑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中间地带”的那部分人,所规范的行为为“刑法边缘行为”或曰“准犯罪行为”。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制基础不是对已然犯罪的简单回顾和惩罚,而是在刑事司法制度的“上游”对未然犯罪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劳动教养实行的不是刑罚处罚所遵循的罪刑均衡或过罚相当的“公平”效应,而是从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防患于未然”;劳动教养工作的着眼点不是靠威慑、隔离来实现排害目的,而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挽救,把违法犯罪者改造成为新人。(参见高莹《劳动教养立法新探》,载《中国监狱学刊》,1995 年第2期,第25页)就其价值取向而言,劳动教养类似国外的保安处分。据此,笔者认为,未来的劳动教养法可将劳动教养的性质表述为:劳动教养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对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或者实施轻微犯罪行为,不够刑罚处罚的人所采取的,限制其一定期限人身自由,对其进行矫治、教育、改造的一种司法(保安)处分或非刑罚方法。将劳动教养改变成为一种司法处分,由人民法院审理裁决,既符合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有利于实现预防犯罪的战略目标;也符合世界许多国家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龄和工资的关系
在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中,以及部分民营企业中部分津贴、补贴会受工龄差异的影响。在医疗期时,依据工龄的长短,可享受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也就是且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接触劳动合同的时限的情况下。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退休工资工龄有关系吗?
有关系,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
10w+浏览
我想问下退休、病退、退养、内退四者之间有何区别,下岗、买断工龄、协保、解除劳动关系五者之间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1、退休:是指按照现行国家现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过社会保险部门批准,退出工作岗位休息的人员,享受正常退休待遇  
2、病退:是指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再从事工作,经过鉴定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的人员,病退必须达到男50岁,女45岁,不达到这个年龄,是不能办理病退的。病退的退休费,在计算的时候,要比正常退休的少,每提前退休一年,扣减基本养老金2%(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金额除外)。  3:退养:退养是指在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期间,根据特殊政策,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岗休养的做法。那是当时机构改革和制度改革的产物,现在已经取消了退养制度。退养的生活费发放办法,各个地区,各个单位都不尽一致,基本都是企业内部根据自身情况我而定。  4。内退: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保留劳动关系但又无须在岗的情形,一般在国企较多,主要是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  
:下岗:原指人或物从原有的岗位撤换掉。现多是对职工下岗的简称,是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造成的一种客观现象。我国人口多,劳动力总量大、增长快,远远超过社会生产的需求,就业岗位相对不足,结果造成不少需要分流的企业富余人员暂时找不到就业机会而成为下岗职工。职工下岗现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就业制度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必然反映。  
b: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c:协保::即协保协议,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凡进入本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人员和各区、县所属企业的下岗人员中1997年男性年满40周岁(含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含35周岁)的,按规定于2000年6月前与企业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称作“协保”签约人员,也就是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俗称“老协保”。  
d: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再签订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解除了劳动关系互相再不发生任何关系,就是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6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责任能力和年龄之间的关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并能控制自己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是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具体包括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两方面内容,如果缺乏其中一种能力,则属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在于:年龄的大小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大小成正比,达到一定的年龄,是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和外部标志。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是具备故意、过失的前提。  可是人并非天生就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是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的接受知识教育诸方面的逐渐累积而增长的,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心智日趋成熟,具备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此基础之上所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才能要求其负刑事责任。而作为以年龄为标准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刑事责任的一个例外是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一类人,虽然达到了刑法规定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可是因其智力发育有缺陷和精神存在障碍等方面的因素,不能具有一个正常人的心智和对事物的理解能力,所以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治疗。我国刑法还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的时候,如果其精神正常,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那么就应当认定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反,如果在其实施行为的时候,精神病发作的,无论造多么严重的后果,都不因负刑事责任,而且,判断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应以实施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为标准,而不以事后在立案、侦查、审判乃至执行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为标准。  总之,达到一定的年龄,是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而已达到了法定年龄,却因为精神状况而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达到法定年龄却又没有刑事责任的一个例外。他们可以通过治疗而恢复健康,重新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智力的发育和知识的积累,在达到刑法规定的年龄后,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退休工资与工龄的关系
工龄可以视作交纳年限。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10w+浏览
年龄与刑事责任之间有没有关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t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并能控制自己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是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具体包括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两方面内容,如果缺乏其中一种能力,则属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在于:年龄的大小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大小成正比,达到一定的年龄,是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和外部标志。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是具备故意、过失的前提。t  可是人并非天生就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是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的接受知识教育诸方面的逐渐累积而增长的,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心智日趋成熟,具备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此基础之上所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才能要求其负刑事责任。而作为以年龄为标准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刑事责任的一个例外是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一类人,虽然达到了刑法规定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可是因其智力发育有缺陷和精神存在障碍等方面的因素,不能具有一个正常人的心智和对事物的理解能力,所以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治疗。我国刑法还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的时候,如果其精神正常,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那么就应当认定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反,如果在其实施行为的时候,精神病发作的,无论造多么严重的后果,都不因负刑事责任,而且,判断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应以实施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为标准,而不以事后在立案、侦查、审判乃至执行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为标准。t  总之,达到一定的年龄,是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而已达到了法定年龄,却因为精神状况而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达到法定年龄却又没有刑事责任的一个例外。他们可以通过治疗而恢复健康,重新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智力的发育和知识的积累,在达到刑法规定的年龄后,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按照刑法第17条的规定,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以周岁计算,即以过了周岁生日第二天起算犯罪行为有持续或连续状态的,就以行为状态结束之时行为人的实际年龄来确定跨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应区别不同年龄段,分别确定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可能分离。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对几种特别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特殊规定:
1.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同条第3款又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所指又聋又哑的人,是指既聋且哑的人这里所指盲人是指双目失明的人。
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
[律师回复] 对于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t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并能控制自己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是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具体包括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两方面内容,如果缺乏其中一种能力,则属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关系在于:年龄的大小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大小成正比,达到一定的年龄,是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和外部标志。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是具备故意、过失的前提。t  可是人并非天生就具有认识和控制能力,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是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的接受知识教育诸方面的逐渐累积而增长的,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心智日趋成熟,具备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此基础之上所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才能要求其负刑事责任。而作为以年龄为标准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刑事责任的一个例外是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一类人,虽然达到了刑法规定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可是因其智力发育有缺陷和精神存在障碍等方面的因素,不能具有一个正常人的心智和对事物的理解能力,所以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治疗。我国刑法还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触犯刑律的行为的时候,如果其精神正常,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那么就应当认定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反,如果在其实施行为的时候,精神病发作的,无论造多么严重的后果,都不因负刑事责任,而且,判断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应以实施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为标准,而不以事后在立案、侦查、审判乃至执行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为标准。t  总之,达到一定的年龄,是判断自然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而已达到了法定年龄,却因为精神状况而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达到法定年龄却又没有刑事责任的一个例外。他们可以通过治疗而恢复健康,重新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智力的发育和知识的积累,在达到刑法规定的年龄后,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资服务 > 工龄 > 劳动法合同工工龄工资三者之间关系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