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陈杨谊律师
陈杨谊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03人
专家导读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与其合法配偶离婚,这就是所谓的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是公民保护婚姻自主权的表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权利就有义务,法律为了保护某些特殊的法益,规定了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的情形。那具体来说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什么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起诉离婚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看是否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可以等不符合的情形消失后在起诉离婚。如果符合,可以在专业离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离婚诉讼,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一键咨询
  • 157****2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1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包括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可提出离婚诉讼。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离婚哪个法院受理?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朋友遇到了一起行政案件,打算不予受理呢,我朋友打算上诉,咨询一下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刑事上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殷某。
被上诉人:某某建邺分局
住址: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某某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南京市某某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的举报后,被上诉人予以受理的行为属于司法侦查职能范畴,而不是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上诉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实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事实经过,被上诉人仅在对上诉人材料受理后予以了登记,之后是否依职权履行职责,上诉人并收收到反馈。上诉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刑法犯罪有一定的研究,深知所举报材料能够反映的情况,同时上诉人作为一名受害者,在其他途径无法弥补自身损失的时候,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机关能够以职权对所举报人依法调查,并能够给上诉人一个合理的说明。被上诉人迟迟未履行职责,放任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其已经符合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上诉人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律提起行政诉讼,其目的也是能够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对上诉人的举报事实进行调查并给予结果情况说明。
二、修改后的行诉法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诉讼请求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综上,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裁定对上诉人的行政起诉由南京市建邺区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〇一五年二月一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可提出离婚诉讼。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能否到法院诉讼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能否到法院诉讼,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弟弟前段时间因为闹事然后被警察抓走了,我们本来打算上诉,请问行政诉讼刑事上诉状不予受理范文怎么写?
[律师回复] 民 事 裁 定 上 诉 书 (注 A )
上诉人 :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开区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 法定代表人:泽惠 总经理
被上诉人 :天津普惠天泽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地:南开区南马路 A188号 法定代表人:天泽 总经理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2)南民四初字第 4号民事裁定书
2、 判令依法裁定准予原告立案。 (注 B )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 2011年 9月 1日向天津市 南开区人民法院递交 《民事起诉书》 及相关证据材料。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 立案审查后, 于 2011年 9月 5日向上诉人下发了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12) 南民四初字第 4号民事裁定书 》 。 该裁定书裁定对于上诉人的全部请求不予立案, 现上诉人不服该裁定,向贵院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1、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建设工程承包关系真实, 上诉人履行了双方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上诉人所请求的是在建设施工合同履行后,与被上诉人形成的债 权。
2、 上诉人所请求的优先受偿权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 偿问题的批复》规定,上诉人债权为建设工程合同之债,该债权被法律赋予 优先受偿,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综上,上诉人的起诉的全部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08条 的规定, 依法应准许立案。 原审不予立案的裁定显系错误, 望二审法院予以查明 并裁定准许上诉人立案。 (注 C )
此呈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是对行政诉讼刑事上诉状不予受理范文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