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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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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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卫监所是不可以调解医疗纠纷的。大家在出现医疗纠纷的时候,可以先静下心来,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还可以才去诉讼方式,这样才更加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解决医疗纠纷问题,希望大家可以多加考虑。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一,卫监所职权

卫生监督所一般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卫生行政部门 的卫生监督职责,也是卫生局的授权执法单位,承担卫生许可的受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如下几条。

1,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承担市卫生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交付的公共卫生 、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 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3,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市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受理、初审、现场审查和批准后有关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组织上述相关单位、机构的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4,按照市卫生局的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完成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下达的公共卫生 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等现场检测、抽检任务;协助市卫生局通报监督、检测、抽检结果;

5,对公共卫生 重大案件、跨县市区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6,负责受理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 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

7,承办卫生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二,卫监所不再能解决医疗纠纷

国务院法制办于2015年10月31日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起草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新《条例》)征求意见。对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医闹”问题,新《条例》明确,患方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人民调解诉讼等渠道解决,将医疗纠纷处理由医院内引向医院外。 于2002年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途径不畅,容易引发“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等不良现象。新《条例》共六章,增加了“医疗纠纷调解”一章,删除了“医疗事故的赔偿”一章。将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章与“医疗事故行政处理与监督”一章合并为“医疗事故监督与技术鉴定”。

医疗纠纷处理增加人民调解的渠道,规定了医疗纠纷民事处理的3条途径是:医患协商、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据了解,2014年人民调解医疗纠纷6.6万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2014年人民法院新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9944件,审结18340件。 医疗纠纷民事处理中赔偿和鉴定两个的问题在新《条例》中也得以解决。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医疗事故的赔偿”,解决与《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民事赔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并对医疗损害鉴定提出了原则性方案。新《条例》强化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监管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再直接进行医疗纠纷民事赔偿的处理,同时增加规定:对重大医疗纠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现场指导、协调,引导医疗纠纷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

据了解,10余年来,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渐趋成熟,已经形成拥有1500名专职医鉴工作人员、年鉴定1万余例次的鉴定体系。新《条例》继续沿用该体系,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分级作出专业判断。严格、专业的同行评价可以有效推动临床医学的科学发展,使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减少顾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禁止实施扰乱医疗秩序行为新《条例》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成果纳入法制化轨道。

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进行规范。强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专业性,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设定了启动专家咨询和医疗损害鉴定的要求,为人民调解明晰责任,提供专业意见,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新《条例》还对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要求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应当协同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并加强机制创新,改善服务,按照合同及时理赔。

据悉,现有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已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意外险等多种形式并存、互为补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初步形成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第三方赔付的调赔结合方式。2013年,全国共有6千多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险,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数的60%。

三,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 )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而解决纠纷。

上述四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当然,采用何种途径去解决一个具体的医疗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虽然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卫监所可以解决医疗纠纷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可以用其他方法来解决的。比如像小编在上文为您叙述的那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来帮助您解决医疗纠纷。如果医生与患者之间多一些信任和交流也许医疗纠纷就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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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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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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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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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怎么调解
[律师回复] 对于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怎么调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介绍,在总的诊疗人次增加的情况下医疗纠纷的数量继续下降,严重的伤医和医闹事件总体趋势是减少的。据初步统计,在是全国人民调解的处理纠纷是
7.1万起,调解成功率在85%以上,在总的诊疗人次增加的情况下医疗纠纷的数量是继续下降的。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关于医疗赔偿数额,在前面的文字中已经给详细的列出了。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每一个项目初步计算赔偿数额,相关的计算依据在国家统计局的网站上都可以得到。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建议,如果进行计算的,尽量还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提出赔偿要求,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为,不管是从赔偿数额的计算,还是从“照顾患者”的角度看,该法规的规定比医疗事故的规定总体上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是更为有利的。
另外,充分考虑到医疗机构参加诉讼所要面临的“名誉损失”和“业务损失”可以在调解的过程中,适当调整赔偿数额的多少。应该看到,在医疗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都是面临“巨大压力”的。双方面临的是同样的处境。“扯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更加耐心一些。如果看到双方差异非常悬殊、调解无望的,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及时诉讼应当是更好的选择。
医疗纠纷的调解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途径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的调解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可以选择三种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帮助调解解决。
3、向提讼(可以直接就赔偿数额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卫生的处理结果不服的,也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
以上三种手段均可采取,但不管哪种方法,都最好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各地的医学会组织进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讼。
医疗纠纷的处理要注意的事项是:
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这三个因素,在医疗事故鉴定书中会有列出。
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院方有责任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诊疗护理常规,如果不能证明,则责任在院方。
医疗纠纷调解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
1、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2、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无效的协商协议
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4、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
1、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医疗事故的原因;
3、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5、医患双方的签名。
5、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
1、公证;
2、律师见证。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行政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对此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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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疗事故都属于医疗纠纷吗?
所有医疗事故都属于医疗纠纷,也即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疗纠纷也一定会发生。除了医疗事故之外,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导致病情加重的纠纷、患者应该向医院缴纳医疗费却不缴纳引起的纠纷等也都属于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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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调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介绍,在总的诊疗人次增加的情况下医疗纠纷的数量继续下降,严重的伤医和医闹事件总体趋势是减少的。据初步统计,在是全国人民调解的处理纠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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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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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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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能调解解决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发生医疗纠纷能调解解决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发生医疗纠纷能调解解决吗
当事人有权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解决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意,决定选择行政处理程序,由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调解手段解决争议;也可以直接选择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解决争议。
但是,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解决争议问题。只能选择一个途径解决双方争议的问题。如果当事人选择了行政程序,行政程序并不否定当事人仍有继续选择司法程序的可能。
已经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理。通过司法程序,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最终途径,是民事救济的最终手段。对于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当事人都必须履行。
二、医疗纠纷调解解决的步骤
1、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由患者或其家属提供一份详尽的自述材料,对患者就诊情况和其认为院方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予以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必达公司免费咨询。经过咨询若发现病案中存在疑问,即可申请进行“医疗技术咨询初步分析”。
4、当初步分析结果基本确定医方存在医疗问题时,当事人便可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由公司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如果初评结果确定医方无过错,公司将不再建议您申请进行细化分析。细化分析将由不少于3位的相关专科主任医师级临床医学专家多角度综合性地对医疗争议焦点进行翔实分析,然后聘请与案例相关科室的专家组织听(论)证会,最终得出结论。如果细化分析结论认为医方无责,将全额退还细化分析费用。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公司即可接受您的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公司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如果调解失败,公司实行一站式服务,免费代理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直到案件了结为止。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消除争议而签订的一种协议,它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那么,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怎么写呢?详情请见下文。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 医院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
(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必须为死者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
甲、乙双方就患者 (身份证号码: )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诊治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简述治疗经过) 。
2、(患者的现状) 。
3、(是否需要继续治疗以及如何治疗) 。
4、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是否同意做尸检:□同意;□不同意。
5、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共同委托本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纠纷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6、补偿数额和给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医疗纠纷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
7、乙方自甲方给付补偿款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
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9、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一份,为乙方与患者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或授权文件。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
甲方代表:(签字) (患者家属)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步骤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
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由委员会成员作为第三方来依法调解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矛盾,能够使医患双方都信任。医调委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可随时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法律保护。医调委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但只受理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纠纷。
患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医患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明,例如:挂号、交费凭证;
2、患方当事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3、患方当事人填写的授权委托书;
4、患方提供医院诊断病历复印件;
5、患方提供与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结算收据、误工证明、工资证明、诊断书、死亡证明)。
二、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的程序是什么?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5、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6、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7、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8、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三、医调委履行调解处理职责有什么?
1、组织医疗纠纷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医患双方的意图。
2、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必要时邀请相关医学、法律专家分析纠纷情况,并向纠纷双方公布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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