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公证委托书怎么写,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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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学历公证委托书公证处:兹委托_(男/女)姓别,电话,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来你处申办学历公证,并代表本人处理该项公证中的一切事宜。委托人(签名)年月日。程序:申请、受理、核实审查、审批、出证。
学历公证委托书怎么写,办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范本

学历公证委托书

________公证处:

兹委托____________(男/女)姓别:______,电话: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代表本人来你处申办学历公证,并代表本人处理该项公证中的一切事宜。

委托人(签名):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办理程序

1、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可以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3、核实审查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5)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4、审批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其他公证材料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5、出证

(1)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公证书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如果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学历公证,那么委托给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是非常好的办法,只要当事人出具一份学历公证委托书便可以了。当然学历公证同样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办理的时候是需要核对相应的材料是否真实,学历是否真实,只有都是真实的并且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才能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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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款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金额。
3.汇款人的印章是否与预留银行的印鉴相符合。
其中审查重点在第2项。
审查无误后,银行会给企业签发汇款回单表明银行已受理汇款委托。
剩下的工作,就是汇入行收到汇款后,向收款企业办理支付手续。
同时《支付结算办法》又对下列特殊情形作了特殊规定:
1.若收款人需要委托他人向汇入银行支取款项的,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和代理字样以及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取款时,也应在取款通知上签章,注明其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交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若收款人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收款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手续。但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
3.汇款人在款项尚未汇出汇出行时,可以申请撤销汇兑。在申请撤销时,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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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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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的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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