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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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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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国税机关举报或向12366电话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经营者不开发票该怎么投诉

消费中的发票和收据其实是完全不同的,其中发票需要商家交税,同时也可以让消费者报账。于是,一般情况下商家都是不会主动开具发票的。但要是消费者问到了,而经营者不开发票的话,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投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经营者不开发票怎么投诉

根据发票管理和税收征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论经营者是否采取打折优惠的方式,都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打折是经营者的商业行为,不能以此为借口不开发票,否则有偷税的嫌疑,应受到相应处罚。商家说“要开发票就得按原价”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市民若发现商家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可以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详细的就餐地点、时间以及消费凭证。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支付消费款项时,有权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发票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利的凭证,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经营者不提供发票或者是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地税稽查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地税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对进行举报的消费者给予奖励。

二、经营者不开发票的借口破解

1、当月发票已经用完,现在买不到发票。

发票根本不存在用完这种情况,地税局对发票是敞开供应的,税务部门要求定额部分发票快用完时,就应提前到地税局购买。

2、目前正在试营业,可以不给发票。

无试营业的说法,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商家只要有经营活动,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3、不给发票,给打折或去掉零头。

这是最常见的手段,而且也是“最有效”的。餐馆发放的打折卡是商家的一种经营促销方式,即使消费者使用了打折卡,餐馆也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打折卡不能成为不给发票的借口。

4、只给菜单或收据,称菜单或收据也可报销。

收据是一种非法单据,发票作为一种合法的正式单据,是用来报销的唯一凭证。税务机关若在检查中发现商家使用收据,将对其进行处罚。

5、拿出已使用过的发票给消费者。

直接在已使用过的发票上涂改用户名称等行为是违法的,发票必须三联完整,并当面撕给消费者发票联,否则消费者可拒付餐费。

6、餐馆直接给假票。

国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发票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

此时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一般税务机关在接到投诉之后,会对相关经营者作出调查,若确实存在不开发票给消费者的情况,则就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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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和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不是一个人不可以。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的经营场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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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已经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公众有权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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