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什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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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其实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有一个固定的范围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缴纳数额还需要根据相关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什么样的?

郑州住房公积金标准是什么样的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在此基础上,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5年度社平工资52987元。因此,从本月1日起,企业和参保职工相关缴费比例下调,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整。

政策规定,郑州市参保单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即双基数)。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统一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进行保底、封顶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其实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有一个固定的范围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缴纳数额还需要根据相关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当然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标准也同样是按照相关的规定制定的。而且还需要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应的比例来进行缴纳。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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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
3、4月办理支取。
三、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手续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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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为35万元。县(市)和上街区不按夫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区别确定单笔最高贷款金额,凡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统一为30万元。
2、关于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单笔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最高比例(含转按揭贷款)按照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区别设定。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家庭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6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40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的职工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转按揭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产原价的70,且不得超过评估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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