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与土地契税是什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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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房产税是针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它的计税依据为房价和租金收入比例。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税种。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使用税与土地契税是什么样的?

说到土地使用税相信大家还是比较了解的,但是说到契税的话可能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难接触到的。对于土地使用税和契税,其实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时候才会需要缴纳的,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土地使用税与土地契税是什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契税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只是说土地使用税主要是针对土地的使用问题,而契税主要是针对的土地和房屋转移问题的税种。而土地税是由使用者进行缴纳,而土地契税则是由接受转移的一方来进行缴纳的,当然这些税种也是可以协商缴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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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吗
[律师回复] 1.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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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肯定会涉及一定的契税,所以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的程度的了解,但是对于问题的解决,有关部门肯定会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来进行,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当事人更应该积极按照法律要求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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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
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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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地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是以下几种: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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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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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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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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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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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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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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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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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住的房子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注意,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你们仅仅是房屋使用人。因为房屋产权不属于你们公司,所以房屋附带的土地产生的使用税也不应该是你们公司承担。这个土地使用是作为房屋的载体使用,国家出让土地时,是出让给了房屋所有者,而并不是你单位,所以其纳税义务应该是由房屋所有者承担。所以税局核定时,不应该直接向你单位收取。
2.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
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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