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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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水利工程在我国有很多建设项目,各种类型的的水利工程对于人们的生活都有很大的影响,甚至还影响气候的变化。因此,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达标就是十分严峻的问题。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也有不同的质量要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水利工程质量等级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水利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二、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SDJ249.1-88单元工程: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也符合标准规定。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80%.检测项目大于=70%合格,大于=90%优良。

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50%以上优良,主要单元、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的单元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合格,其中砼拌和物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合格。

单位工程:分部合格其中50%以上优良;主要分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其中砼拌和物质量优良;原材料、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85%以上(合格为70%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中50%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优良。

不合格单元工程处理:全部返工重作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经加固补强只能评合格,造成永久性缺陷按合格处理。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根据不同的评级阶段分成不同的等级主要包括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级主要是根据水利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打分,最后确定相应的等级。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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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责任等级评定等级如何规定的?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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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要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标准等级要怎样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该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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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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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该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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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样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样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怎样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怎样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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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等级
水利工程监理包括各种工程项目勘察、招标代理以及工程咨询业务,水利工程监理根据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业绩等条件对水利工程监理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可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不同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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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等级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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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该怎么样划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
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怎么划分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三、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相关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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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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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要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要如何划分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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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应该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应该如何划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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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包括提交验收报告、分项组织验收评定及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环节。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水利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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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且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
①建筑工程中的主体与装饰两个分部工程;
②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的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如锅炉房工程的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3)观感质量的呼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小区和厂区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四)不符合相应质数标准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定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认定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通常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大类,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是不能宣布竣工的,更不能投入市场使用。不同等级的工程验收对验收人员资质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等级越高,该工程能给企业带来的利润也就越高,也能使人民的生命得到更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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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防水工程质量质量管理规范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现代社会,防水工程对于大家来说是异常重要的。因为如果防水的材料不过关,或者说防水工程,它的质量比较差的话,可能会对整个房屋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当然,这是室内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地下防水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
1、
2、
3、4级。
2、地下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
4、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
5、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6、防水混凝土砂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7、防水混凝土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6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8、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9、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二、其他
10、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
1、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2mm,且不得贯通。1
2、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应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应为±5mm。1
3、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1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1
5、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施工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1
6、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1
7、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1
8、水泥砂浆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5%。1
9、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20、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2
1、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22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2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冷粘法、自粘法施工气温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2
4、冷粘法铺贴卷材: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2
5、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2
6、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
2.5水泥砂浆。2
7、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接槎的搭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mm,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为100mm,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2
8、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2
9、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30、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mm~50mm。3
1、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3
2、涂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涂层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lOm2,且不得少于3处。3
3、涂料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3
4、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与墙交接处以下150mm~300mm处;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3
5、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1.2MP。3
6、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再铺30mm~50mm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3
7、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留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3
8、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3
9、后浇带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0、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4
1、固定式穿墙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作好防腐处理;穿墙管应在主体结构迎水面预留凹槽,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4
2、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50mm时,应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4
3、桩头顶面和侧面处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延伸到结构底板垫层150mm处;桩头四周300mm范围内应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过渡层4
4、人员出入口高出地面不应小于500mm;汽车出入口设置明沟排水时,其高出地面宜为150m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4
5、地下连续墙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小于400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55,坍落度不得小于180mm4
6、预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较大的地段或软弱地层;后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后处理围岩渗漏及初期壁后空隙回填。4
7、构裂缝注浆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宽度大于0.2mm的静止裂缝、贯穿性裂缝等堵水注浆。关于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这里给大家介绍的是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它总共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包括材料方面要符合法律的规,就是预注的将也要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出来所应当达到我国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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