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是否要抚养?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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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母和继子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抚养关系,如果丈夫死亡,继母可以让孩子亲生母亲承担抚养的义务。如果继母不抚养孩子的,则孩子以后也不用承担赡养义务。双方抚养赡养关系就此结束。
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是否要抚养?

夫妻离婚,如果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当其带着孩子再婚时,女方就成为了继母。孩子年龄尚小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抚养。如丈夫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孩子就留给了继母。对于继母来说,这个孩子不是亲生的。那么,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是否要抚养?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丈夫己死亡对继子是否要抚养

继父母并非必然拥有继子女的抚养权,也即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并不必然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他们才产生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样的关系。我国立法对如何认定抚养教育关系的成立没有作具体规定,但通常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抚养教育关系成立:

1、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负担了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继子女受继父或继母的抚养教育;

2、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虽主要由生父或生母负担,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

因此,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以婚姻为媒介形成的姻亲关系,并不必然享有法律上的子女抚养权。继父母只有与继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继父母才享有子女抚养权。

二、继母如何正确孩子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据此,继父母离婚后对与之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享有抚养权是不言而喻的;对应的,继子女可以选择要求亲生父或母抚养,也可以要求继父或继母抚养。所以,当重组家庭的夫妻再次离婚时,如果父母双方都主张子女抚养权,继父或继母需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来争取继子女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综上所述,继母和继子之间并没有法定的抚养关系,如果丈夫死亡,继母可以让孩子亲生母亲承担抚养的义务。如果继母不抚养孩子的,则孩子以后也不用承担赡养义务。双方抚养赡养关系就此结束。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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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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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遗产由谁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该丈夫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该丈夫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4.丧偶儿媳对公婆(如果该丈夫有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该丈夫有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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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遗产继承的顺序怎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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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中的丈夫死亡了,有房产,需要继承的话,那么咨询一下,丈夫死亡如何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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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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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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