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有哪些重点?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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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因此,质量管理可进一步解释为确定和建立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有哪些重点?

众所周知,一项工程能够按质按量的完成,除了建筑工人以及指挥领导等,同样也少不了建筑工程质量组织的监督。为了更好地对工程的建筑起到监督作用,建筑工程质量组织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有哪些重点吧。

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有哪些重点?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有哪些重点?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6、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的重点主要是围绕着建筑的质量来展开的。在规定当中,对于工程的勘探,设计质量等都有着相对应的规定要求。这也是为了验收工程的必要程序。以上即为建筑工程质量组织规定的大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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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罪与非罪的认定。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实施完毕包庇、纵容性质组织行为的,原则上构成本罪且为既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果包庇、纵容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如行为人指使他人作伪证,他人未作伪证而未遂,且能自首或立功的;帮助性质组织一般成员逃匿后即行帮助抓获归案,认真悔改的,等等,可不以犯罪论处。
其次,便是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此罪与玩忽职守罪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此罪的主观为故意,而玩忽职守罪主观为过失。
本罪与罪的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各种方法包庇性质组织的,无疑是,如果因此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又触犯罪,属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认定。二者的区别主要是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后罪的主体则侧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可构成其罪。
以上便是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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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法建筑怎么组织强拆?
对违法建筑来说,可以由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强拆,要提交强拆的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报市级国土房管局备案,然后制作、下达决定书,并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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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性质组织犯罪是威胁和危害正常社会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性质组织的萌生滋长,其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嚣张,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某些国家机关人员对他们的恣意包庇和任意放纵分不开的。那么,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是罪与非罪的认定。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实施完毕包庇、纵容性质组织行为的,原则上构成本罪且为既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果包庇、纵容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如行为人指使他人作伪证,他人未作伪证而未遂,且能自首或立功的;帮助性质组织一般成员逃匿后即行帮助抓获归案,认真悔改的,等等,可不以犯罪论处。
其次,便是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此罪与玩忽职守罪最大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方面,此罪的主观为故意,而玩忽职守罪主观为过失。
本罪与罪的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各种方法包庇性质组织的,无疑是,如果因此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又触犯罪,属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本罪与窝藏、包庇罪的认定。二者的区别主要是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后罪的主体则侧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论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可构成其罪。
以上便是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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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组织的认定。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特别提出的是,2020年最新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对于四个特征的认定出现了一定的变化,从具体规定改为原则性规定,比如取消了10个人的人数规定,50万元数额的经济特征,以及“一定区域”的具体规定。
2、组织、领导者的认定。发起、创建性质组织,或者对性质组织进行合并、分立、重组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组织性质组织”;实际对整个组织的发展、运行、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管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领导性质组织”
3、参加的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的组织,仍加入并接受其领导和管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参加性质组织”。
法律依据: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3、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由于实践中许多性质组织并非这“四个特征”都很明显,在具体认定时,应根据立法本意,认真审查、分析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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