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商业贷款计算方式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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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等额本息: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 等额本金: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

买房子商业贷款计算方式有几种?

在无法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时候,其实可以考虑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这其实就是在购房者自己支付了首付之后,剩余的房款向法院申请抵押贷款。而此时就需要购房者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了,其中商业贷款是使用的比较多的一种,其中买房子商业贷款计算方式有几种呢?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怎么计算?

科学选择贷款的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及其还款方式还可以帮助购房者花少的钱办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可以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它的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情况来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一)需要房屋总价不可以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然要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

(二)需要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途径就可以选择少的首付,因为其他的 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

(三)需要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根据的分析,购房贷款一般在15至20年为宜。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买房子商业贷款计算方式有几种?

买房贷款计算公式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两种不同的方式各有优缺点。适合不同情况的购房者,我们先来看一下两者的计算方法。

(一)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月要还的总数都相等,但是利息和本金占的比例每次都发生变化,开始时由于本金较多,所以利息占的比重较大,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本金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利息占得比重越来越小。

举个例子,贷款20万选择20年还款期:按年利率7.47%计算,月均还款1607.5196元,支付总利息达185804.7元,还款总额将达385804.7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购房者每个月换的数额都不同,其中本金的数额相等,随着每月本金的减少而递减,随着还款次数的增多,利息由多逐渐减少。

就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其中等额本息的方式下,购房者每个月需要偿还给银行的贷款数额是一样的,但如果是等额本金的话,则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购房者实际还款的数额就会逐渐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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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以上就是贷款担保方式有几种,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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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商铺拆迁要选择哪种补偿方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临街商铺拆迁应该选择哪种补偿方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和货币与产权置换结合三种,怎样选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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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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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2 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
(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①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月的市场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②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③修正系数基准值为
1,根据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④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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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按照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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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据实补偿,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有几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1、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
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
二、软件著作权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5)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许可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什么是经转商,经适房转哪种方式更合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在现在越来越普遍了,因为以前就有相关的信息称经适房将来不能再上市出售,无论这个消息是否可靠,这个问题都引起了我们手中握有经济适用房的人的关注,以下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手续。
1.首先您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2.确定您的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以昌平的天通苑为例,最低合同价是每平米3650,朝阳的是5400。这个教给大家怎么算。比如是天通苑地区9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转商,签订的交易合同价格就是10%=32850元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部分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超过了90平米具体个税,营业税的算法参照另篇文章:2010二手房交易税费指南
6.以上都具备了,您就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指的是第一次按2600交易的发票),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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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大概有三种方式: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套(单元)计价。同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此之外还自行约定其他方式。目前房地产市场中的计价方式通常为按建筑面积计,也有一些开发商采用按套计价的方式,但多用于尾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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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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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正式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正式计算公式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时如何计算的?本文指导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损害赔偿的项目来计算。
在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人们往往首先想到赔多少钱,实际上确定伤害应当适用的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一般来说,伤害的情况有三种:适用《刑法》;适用《民法通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确定伤害性质后,就要计算法定赔偿数额了。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残疾赔偿金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下面具体说明一下各项费用的确定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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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用工形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六种用工形式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
1、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全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2、临时用工,称为临时工,有的单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续不完备,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规范点的签订劳务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与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没有社会保险。此种情况虽然违法,却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称为小时工,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工资按小时计发,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1、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人员。例如行政人员。
2、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或工作,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例如推销人员等。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例如铁路、航空、旅游等行业的人员。
(四)还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等费用。
合同形式有几种,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形式有几种,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形式有几种《合同法》第10条规定了三类合同形式,它们分别是:
1、口头形式它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无需任何文字记载。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即时清结的交易。一般来讲,这种交易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交易标的额较小、交易快捷等特点,其大多属于现货交易。合同订立采用口头形式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简单。因此现实生活中大量即时清结交易的存在,就决定了合同形式不可缺少口头合同。如果合同金额较大却采用了口头形式订立,这往往建立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口头合同虽有其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如果当事人选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就要承担一些风险,如履行过程中难以约束对方、发生纠纷后难以甚至无法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等等。
2、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1条规定了书面形式的定义,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法》颁布前一直被提倡的合同形式,与口头合同相比,书面合同多是履行期限较长、标的额较大、内容较复杂的合同,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当事人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容易举证、分清责任,其优点与缺点正好与口头合同相反。
3、其他形式这是《合同法》的新规定,鉴于社会生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仅仅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
二、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
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36条对此又做了补充性规定,制定了一个补救措施: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未采用,但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这里主要针对已履行的合同而言。第36条的规定排除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当事人事后可以再用证据证明曾经达成协议而认定合同成立的这种情况。口头合同只要事后能用证据证明曾经达成协议,合同就成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除非合同已经履行,对方接受,合同才成立。如果没有履行,或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不接受,这时只能认定合同未成立,即使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曾达成口头协议也不能认定合同成立。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未采用,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对方已接受的,合同就成立。当事人不得以合同形式欠缺认定合同不成立。因为任何合同形式都无法与实际履行相比,既然已经接受履行就说明合同形式已不再重要了。
2、对于合同中约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才成立,而未签字盖章。依照《合同法》第37条规定,要区分几种情况:(
1)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应认定合同成立。这说明法律上认可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这种情况。此时当然不能从补签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时算合同成立,而应从实际履行对方接受时算起。(
2)如果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对方拒绝接受履行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3)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如果只是签了字或只是盖了章,合同是否成立还应考虑实际履行情况,不应纠缠于形式问题。当事人不能以“和”、“或”一字之差来诡辩钻空子,主张合同不成立,逃避承担责任。按照《合同法》第32条规定精神,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只要一种就行,只有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盖章,合同也应当认定成立。
3、合同中约定合同经公证才成立,而未经公证。参照第
(1)和第
(2)个问题中的处理原则,应当以合同实际履行与否为标准来判断,而不拘泥于形式问题。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这就表明当事人已变更了合同经公证才成立的约定,此时合同无需再经公证已成立。同样这能够有效的避免恶意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欠缺来规避法律,更符合社会公平与正义。
4、合同中约定合同经审批而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当事人没有把合同申请审批的,一般是无效。
5、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大都没有规定合同自登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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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贷款有几种形式?
按揭买房贷款的形式有:1、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购房时,应该优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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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层高低于合同约定,属质量问题?还是计量问题?赔偿计算公式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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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退休金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前,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扩展资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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