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房子拍卖出售?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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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愿意要房子的,该房子给该方,该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半价款的补偿。夫妻都不要房子的,由法院拍卖房屋,分配价款。

什么情况下离婚房子拍卖出售?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而房屋作为夫妻的重大财产又该怎样处置呢。小编就这一问题详细的查找了相关答案了解到,如双方可以协商,对房子的价值和处置都能协商解决,法院不做干预。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那只能由法院进行判决了,下面小编就什么情况下离婚房子拍卖出售这一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但获得房产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夫妻共同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产不存在贷款的情况下,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该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夫妻共同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补偿款数额=房屋现值÷2。

(二)房产存在贷款的情况下。

1、房屋于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归一方所有,但获得房屋一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补偿数额=婚后共同还贷款数额÷房屋总价款(房价款 总利息)×房屋现值÷2。

2、房屋于婚后购买,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根据照顾小孩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一方补偿另一方与所获得的房屋的价值的一半,具体计算公式:补偿数额=已支付的购房款(首期款 银行还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 总利息)×房屋现值÷2。

3、房屋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房屋,根据照顾小孩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一方补偿另一方与所获得的房屋的价值的一半,具体计算公式:补偿数额=已支付的购房款(首期款 银行还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 总利息)×房屋现值÷2。

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屋,要求获得房屋所有权而另一方要求出售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房屋强行拍卖出售,会根据意愿把房屋判决归要求获得房屋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但是,假如获得房屋一方不能按照判决向另一方支付补偿,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获得房屋一方支付补偿。如获得房屋一方无能力支付补偿,法院会在执行程序中把房产拍卖出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法律还是尊重双方的意愿来对房子的归属进行判决,但如果真的无法协商法院就有着一条比较严谨和合理的处置流程。如果你还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电话咨询律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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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什么情况下会拍卖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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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
强制拍卖的流程:
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阶段: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请求复议,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确定后,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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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什么情况下会拍卖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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