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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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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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公司在经营出现重大的问题之后没有办法就只能选择最能保护自己剩余财产的破产手续,但是破产也是需要自己申请的,那么,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其实材料主要就是公司的信息资料以及财产的状况证明。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

很多公司在经营出现重大的问题之后没有办法就只能选择最能保护自己剩余财产的破产手续,但是破产也是需要自己申请的,那么,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其实材料主要就是公司的信息资料以及财产的状况证明。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

(一)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提交申请书和身份、营业资格证明之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破产的法律流程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已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支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只要是公司需要破产的就应该得到国家及时的审批并且让公司彻底离开市场避免出现浪费资源的现象,但是前提也应该是申请公司要提交完整的上述破产材料才能符合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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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会计报告。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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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破产清算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司破产应当向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
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二、申请破产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2、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3、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4、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5、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6、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原则、条件与管辖
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涉及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不同之间,同一内部执行部门、立案部门、破产审判部门之间,应坚持依法有序、协调配合、高效便捷的工作原则,防止推诿扯皮,影响司法效率,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在级别管辖上,为适应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要求,合理分配审判任务,实行以中级人民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中级人民经高级人民批准,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具备审理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我弟弟最近打算申请破产了,我知道他确实心里也很难受,帮他咨询下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所需材料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 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第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和破产原因,以及有关材料和证据等进行审查,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告知申请人。当事人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的期限。
第八条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未接收其申请,或者未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法院仍不作出是否受理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裁定。 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可以同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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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材料需要哪些?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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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们家之前有自己的小公司,但是现在收益越来越差,终于宣布破产,想知道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里
[律师回复] 申请破产条件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1)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3、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4、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5、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6、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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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法院破产申请材料清单的规定具体有哪些?我们这里一个公司破产,不知道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
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
5.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
7.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的法定职权有以下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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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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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他们所在的公司下个月准备申请破产,我想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上海企业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的问题
[律师回复]
1、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2、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因此,新的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合伙人追债。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国公司法第25条和第82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
三、公司章程注意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对记载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
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
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我男朋友是负责公司装潢设计的,现在他公司经营不下去要破产了,请问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准备的材料。
[律师回复] 公司破产应当向法院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
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1
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以上是对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准备的材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破产清算登报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 1、发资料:提供办理证件的相关资料 2、办理方式:本人携带资料来公司办理,或者通过发送邮件直接和业务员洽谈,确认好刊登的稿件 3、排好版后,稿件小样回传给客户,须客户方确认文稿无误签字及刊登媒体,刊登日期 4、客户可现金付款或通过网银、转账、银行存款等方式付款后,刊登广告。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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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2、管辖法院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3、材料提交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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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建立的企业破产了,我想申请破产清算,想咨询一下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什么啊?急回,谢谢。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申请破产时,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债务人请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债务人企业亏损的书面说明;
  
3、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4、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以证明该企业已资不抵债;
  
5、企业至破产申请日止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财产情况(商标权、专利权及对外许可使用的情况和其他知识产权并附相关证书);
  
6、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独资企业、子公司、股票、债券等),已注销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
  
7、企业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情况,并列明至破产申请日的帐户余额;
  
8、企业资产抵押情况,包括企业为他人担保或抵押,以及他人尉企业担保或抵押的情况;
  
9、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破产债权数额、债权发生日期和催讨偿还情况;
  
10、企业债务情况表(内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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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和财产保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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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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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现在已经申请了破产了,但是被法院以材料不足驳回,破产申请证据目录材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破产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
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
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提交申请书和身份、营业资格证明之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破产的法律流程
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已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
6、破产宣告。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支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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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破产清算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股东会议决议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职工情况表,公司亏损情况说明书,债权情况表及债务情况表等有效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资不抵债的方能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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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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